从现行会计准则视角探析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2012-07-12李江丹张劲松
李江丹,张劲松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至201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两市)证券总市值达到26.54万亿元,超过了2007年25.7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当于2009年的30.3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0%,相当于2010年39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9%[1]。资本市场的强劲发展,不仅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也为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创造了条件,对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加快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融合的步伐发挥了重大作用。
我国ST上市公司利润调节的幅度较大,盈余管理现象比较普遍。资产减值准备冲回、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随意变化会计政策、非真实的收入确认等往往成为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常用手段。为了使企业利润指标能够达到所需目的,盈余管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可通过盈余管理对ST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主观的操作和控制。很多ST上市公司进行大幅度的盈余管理行为,主要是想迅速地扭转自己的不良经营状况。由于证监会对其恢复正常交易形式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在财务指标上“下功夫”成为ST上市公司的成功之举,所以在其年报中的净利润大部分是经过粉饰过的成果,很大程度上留下了盈余管理的足迹。
一、现行会计准则对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因素分析
1.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增加了盈余管理空间
债务重组准则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债务重组利得的会计处理由“资本公积”科目,转变为“营业外收入”科目,而且由此所增加的利润虽然需在附注中有所披露,但无需在每股收益的计算中扣除;以非现金资产作为债务抵偿时,需同时确认债务利得和转让非现金资产损益;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和债务人重新入账的债务金额由过去的以协议中规定的未来本利和确定,变更为以未来应收或应付金额的公允价值确定[2]。以上三点的重要变化增强了该业务与企业盈余之间的联系,从而使盈余管理成为可能。
2.政府补贴计入当期损益,增加了盈余管理空间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政府补助由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企业接受政府补助与原来增加资本公积相比,尤其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会计处理为先确认为递延收益之后转入收益,便有利于增加企业的利润。企业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企业利润的构成之一,损益的波动性和随机性使操纵行为变得频繁,可以看出准则的这项变化使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得以增加。
3.公允价值计量应用面的扩大,增加了盈余管理空间
现行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到了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之中。如果公允价值能正确且客观地应用到上述会计事项中,将会给实务界带来很大的便利,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且国际上的许多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探索了多年,积累了一些可参考与借鉴的经验;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已有较大改善,加之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也作了缜密的设计,公允价值应用条件似乎已经成熟,不会出现滥用现象。然而实务上这些条件与公允价值是否被滥用是没有直接联系的。企业的公允价值事项不单独对外披露,存在于企业内部,很难得到真实有效的数据,加之信息不对称现状的存在,审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工作方式和力度跟不上企业变化的形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企业管理人员凭借主观意愿借助公允价值计量这一计量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二)不利因素分析
1.存货发出计价方式减少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现行会计准则中存货计价方式中只保留了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和加权平均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使用。规定先进先出法是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唯一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势必影响企业当期利润,在原有标准下可进行人为干预,具体表现在当存货的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若当前存货价格高于买入时的价格,企业会采取后进先出法核算存货成本,将高价格的材料成本入账提高了当期成本费用,实现减少当期利润的目的;若当前存货价格低于买入时的价格,企业会采取先进先出法核算存货成本,将低价格的材料成本入账降低了当期成本费用,实现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现行会计准则中的存货准则能够排除主观因素影响,使企业不能在存货计价方法上做文章,从而不能通过这项准则来调节利润指标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标。
2.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过去我国会计准则或有关制度规定资产应建立减值准备(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资产发生升值时转回)。但事实表明盈余管理采用减值准备核算的频度及深度均很大,有盈余的“平滑机”和“调节器”之称。针对如何有效遏制这一行为,现行“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大胆摒弃了允许转回长期资产减值这种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趋同、在长期资产存续期间只计提不允许转回的做法。该行为使资产减值“调节器”的功能变双向为单项,大大降低了调节功能,也大大增强了反制公司滥用资产减值以调节企业利润的效果,虽然说在理论上该规定本身尚不完全成熟,但至少可以说是符合我国的目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另外,在流动资产计提方面,新准则虽然允许计提和冲回,但对该行为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企业若想借此来调节利润,恐怕较过去更困难了。
3.合并报表编制范围规定的改变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关于合并范围旧会计准则规定:以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作为该企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显然管理者在对本公司报表的合并范围进行界定时,主观性较强,他们可以通过降低效益差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将其从合并范围中剔除,或者通过扩大经营状况好的投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以提高企业的业绩。现行准则以控制为基础,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原则,将所有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之中,不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通过现行准则的变革,报表的合并范围得到了扩大,同时控制了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除此之外,现行准则还明确指出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合并时应按照账面价值计量,这将有效防止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利润操纵,较好地对上市公司借助母子公司的控制关系在合并或重组时通过不正当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进行限制。
4.对利用关联交易手段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关联交易调节报告盈余的行为在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现行会计准则通过加大对关联交易的披露来对其进行抑制。现行准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关联方进行的定义扩展并且无论是否进行了关联方交易,两个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的附注中明确标明母子公司的关系且指出需披露的层次。除此之外,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只有在提供了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其进行关联方交易时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或类似的条款。现行准则的此类规定不仅扩大了关联方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还明确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增强了关联方交易的透明度,将企业关联方交易信息更加真实、全面、可靠地提供给报表使用者,使管理者的盈余管理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5.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完善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限制
现行会计准则中随处可见其对损益披露的要求,除“财务报告列表”准则外,其他具体准则几乎都有相关要求,譬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而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已确认的损益金额作出披露;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对债务重组双方的重组利得或损失的金额作出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公允价值确定的依据和方法、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房地产转让的情况和理由、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等作出相关披露;关联方披露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关联方交易的交易金额和定价政策等作出披露;分部报告准则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企业的损益按损益分部进行披露,等等。这些会计报告列表的要求不仅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损益的构成、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有效抵消企业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的“成果”。综合来看,新会计准则对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在不同方面此消彼长。
二、变量选择及数据说明
(一)变量选择
本文选定与现行准则改变相关的自变量,包括:(1)应计利润,应计利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项目,由于资产重组项目能较全面地影响应计利润水平,所以选此指标为代表,包括资产的转让、置换和债务重组;(2)政府方面的帮助,财政补贴是主要体现者;(3)关联方因素,既包括普通关联交易,还包括关联方与ST公司的资金借贷或担保等业务;(4)公允价值计量,主要体现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数据说明
本文的ST上市公司包括ST和*ST,将沪深两市受到过退市风险处理的上市公司选定为研究样本。沪深两市A股2010年度共有挂牌ST上市公司93家,选用了SPSS统计软件和Excel软件作为实证分析工具。相关数据以公布的年报及国泰安研究服务中心CSMAR系列数据库作为基础。
在进行具体分析之前,对研究样本的盈余管理现象进行检验来保证研究假设的信任度。损益类指标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作为是否被特别处理及被摘牌退市的衡量标准,从而每股收益就成为重要研究指标,上市公司净利润是有多重因素影响的,导致其分布趋势应接近于正态分布图形,这也是多数实证研究的理论前提。经过统计,2010年ST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情况的分布图见图1。
通过对以上结果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ST上市公司在受到退市风险处理当年的每股收益趋近服从正态分布的规律,表明人为主观的干预因素左右了其指标的变动。
图1 2010年ST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分布图
三、模型的构造
研究者的主观意愿在定性分析方法中对分析盈余管理的程度会产生影响的较大,分析问题时不同的分析者对同一问题进行分析时可能会得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应采用定量分析的实证研究分析方法。综合考虑各模型的优缺点可知,每种方法都各有利弊,预测效果难以统一,目前很难确定哪一种是最恰当有效的方法。而在定量分析方法中,作为多元逻辑回归分析法之一的Logit逻辑回归法对变量的要求较低,不要求自变量服从多元正态分布和两组间协方差相等的条件,而且通过过去的一些研究可以看出该种回归方法具有较高的准确率预测,适合盈余管理手段及程度的分析。所以选择Logit逻辑回归法作为实证分析方法。
(一)建立模型
根据前文假设建立的逻辑回归模型为:
其中:Yt+1,为扭亏变量。当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很有成效时,取Yt+1=1,当盈余管理成效没有时,取Yt+1=0。成效与否的判别标准是:成功撤销退市风险处理;如果企业在第t+1年停牌、退市、受到证监会处罚,以及再次受到退市风险处理,则视为该企业的盈余管理没有收到成效。
CZHDt为资产重组变量。判别标准是,当ST上市公司即将被特殊处理时,对资产进行重组(包括:资产的转让、置换和债务重组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10%以上)时,取 CZHDt=l,反之取CZHDt=0。
ZFBTt为政府补贴变量。判别标准是,当ST上市公司即将被特殊处理时(如收到了大量来自政府的或当年入账的额度超过营业收入的10%以上),取 ZFBTt=1,反之取 ZFBTt=0。
GLJYt为关联方变量。判别标准是,当ST上市公司即将被特殊处理时,如进行了大规模的关联方交易时,取GLJYt=l,反之取GLJYt=0。
GYBDt为公允价值计量,表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判别标准是,当ST上市公司即将被特殊处理时(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的确认与计量的金额超过营业收入的10%以上),取 GYBDt=1,反之取 GYBDt=0。
(二)具体项目分析
通过SPSS统计软件对四组变量值进行检验,选定0.5作为临界值,当上市公司破产概率超过0.5,则断定为有效盈余管理;小于0.5则断定为无效盈余管理。由检验结果可知,总体上ST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是有效的。Logit逻辑模型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样本处理情况
表1说明所有个案(42个)都被选入作为回归分析的个案
(三)变量的检验
表2、表3给出了模型系数的检验结果,其中常数项的系数值为1.447,其伴随概率为0.704,可见常数项不显著。CZHDt、ZFBTt、GLJYt、GYBDt的伴随概率是 0.734、0.017、0.849、0.023,如果以5%为置信度的话,ZFBTt和GYBDt的系数通过了检验,即这两个变量显著。由于ST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是一个综合管理行为,为了避免变量各自之间的干扰,最后进行了各变量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见表4):由结果可见四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较低,可知不存在多重共线问题,这也就说明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选择的方式没有相关性,实际当中ST上市公司通常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众多盈余管理方式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来进行盈余管理。
表2 模型常数项系数检验结果
表3 模型变量系数检验结果
表4 相关系数检验
四、基本结论与治理对策
(一)基本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结果印证了前文提出的假设,当ST上市公司身处“绝境”时,改变净利润的方式通常被高管层所采用。盈余管理方式的不同导致结果有很大不同,特别是现行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和减值准备内容进行修订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盈余管理方式。具体来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ST上市公司在即将被特别处理时常常采用的盈余管理手段是资产重组、政府补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关联方交易等。
2.ST上市公司采用频率高的盈余管理手段是关联方交易和资产重组,分别占到60%和58%左右。但是利用此方式进行盈余管理收到的成效却不大,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此方式很容易被审计机构发现,必定出具否定或保留意见的报告,这样公众将不能相信公司出具的信息资料。
3.ST上市公司的政府补贴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盈余管理活动施加影响,而且效果很明显。
(二)基于会计准则建设的治理对策
1.多方面建设会计准则执行环境、全面推进
企业方面,ST上市公司在转轨时期存在较严重的治理结构缺陷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普遍倾向于行为短期化,短期利益成为其主要的追求目标,从而导致了大量的违规操作和机会主义行为。注册会计师方面,一部分出于自己的规模与威望不够原因,一部分片面追求利益而不顾职业道德,使得市场竞争失序,也使得在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很多问题。从事后惩罚的角度来看,由于证券法律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使得披露虚假信息的违法收益远远高于违法成本,从而使得虚假会计信息披露现象屡禁不止。法律方面,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形势这也提高了会计准则执行的难度。从业人员方面,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后续教育制度的不规范、奖惩机制和管理体制的缺陷等也在很大程度上制衡着会计准则的执行。此外,像法治精神和自律意识等有利于制度建设的非正式规则已在发达国家比较成熟,而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我国则相对薄弱。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方面的工作已启动,譬如新《公司法》的实施使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正在得到改善;股权分置改革的接近尾声和限售国有股份的“改禁”使得内部人控制问题将逐渐得到缓解;随着修改后的《注册会计师法》实施使得注册会计师市场呈现新的气象。虽然这一切的进程缓慢,但方向不能乱,沿着这条路坚持走下去就会有希望。
2.在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中运用博弈理论
在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基础上,力争在以下两方面得到突破:在良好的合作关系中运用重复交易机制。博弈论指出,任何有限次的交易都很难产生良好的合作关系,无限次地博弈是信任的一个关键前提。如果重复进行博弈行为,公司势必会选择呈报真实的财务报告,这样就会逐渐建立起诚实的信誉,投资者也就会选择购买,从而提高了ST上市公司的长期效用水平。因此,在ST上市公司中建立重复交易机制是可行的,进而保持企业的长期行为,使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加强,最终提高其社会信任度;加强对ST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的认识。随着独立审计在上市公司中地位的变化,审计质量与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微妙。为此,利用博弈模型来分析ST上市公司与CPA在独立审计质量方面的博弈对其盈余管理的影响。在我国,分析CPA对ST上市公司独立审计质量的博弈关系,可假设为:ST上市公司和CPA均是理性人,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ST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概率p,CPA与ST上市公司共谋的概率为q,CPA的审计费e,ST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收益f,ST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且审计人员共谋时可得到的增加效用 f,审计人员可得到的额外收益e;如果ST上市公司与审计共谋行为被发现会给公司带来损失n,给审计人员带来损失d,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而审计人员不共谋,ST上市公司受到的惩罚为m,他们之间的博弈矩阵见表5。
根据表5博弈矩阵模型计算审计人员共谋与不共谋的预期效用分别是:
可以看出审计人员共谋与不共谋的无差别概率为q。如果将q看作e的函数,则当d>m+Δe时此函数是关于f的减函数,否则为增函数。也就是说d>m+Δe时,提高审计费e将使审计人员选择共谋的概率降低。因此,为降低审计人员与公司共谋的概率就必须加大对共谋审计人员的处罚力度。一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对共谋的审计人员采用严厉的处罚手段,如高于额外收益的罚款、吊销从业资格证等,情节严重且触犯相关法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表5 博弈矩阵
综上所述,现行会计准则的出台在一些方面抑制了ST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在一些方面又使ST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得到扩展,形成此消彼长的局面,但总体上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此行为。可以运用多方面建设会计准则执行环境,在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中运用博弈理论等策略对其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治理,从而更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0[K].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张劲松,等.ST公司盈余管理的特点与监管.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J]:社会科学版,2006,(5):30-32.
[3]肖 力.略论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8,(3):62-63.
[4]周小力.浅析新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J].商场现代化,2010,(8):169.
[5]沈 烈.企业盈余管理的误区与治理[J].财会月刊,200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