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对官员的严苛监督
2012-07-12颜武
文/颜武
瑞典:对官员的严苛监督
文/颜武
Sweden: the Utmost Rigour of the Law
一个国家的首相,下班和外出居然都是步行的,没有保镖跟随,也没有道路管制,更没有庞大车队呼啸而过,结果,一天晚上,在他看完电影步行回家途中不幸遇刺身亡;一个国家的副首相,使用了公务信用卡购买个人衣物,就被媒体曝光引起非议被迫辞职。前者发生在1986年,首相名叫帕尔梅,后者发生在1995年,副首相名叫萨林。这两件事,都发生在一个叫瑞典的北欧国家。
它们典型地反映了瑞典的社会现实,特别是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那种“所向披靡”的巨大威力。
当然,瑞典不仅仅对中央政府高层人物严厉监督,对每一位政府官员都有严格的清廉要求和严密的监督。马尔默市一名主要官员应从商的好友邀请去南非度假,期间住在了好友的别墅内,回国后被控涉嫌收受商业贿赂,虽然检方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检察官认为他的南非之旅有导致权钱交易的可能性,单凭这一点,即可提起公诉。这个案子让很多外国人觉得难以理解,但瑞典人却觉得理所当然。
瑞典前议会监察专员克劳兹·埃克伦德称,“我当了16年的议会监察专员,从未遇到一起官员腐败案件。”一位女检察长也说,她当检察官30多年来,从未受理过一起官员腐败的案件。
克劳兹·埃克伦德说:“在瑞典,腐败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事,这可能跟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有关。”
确实,在瑞典,因受历史和文化的影响,腐败行为被认为是天理难容,贪污受贿等权钱交易被认为是一件非常羞耻的事,与偷盗行为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贪污受贿的犯罪手段更为狡诈可恶,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很少有人幻想通过贪污受贿来发财,一则,健全的制度和严密的监督,搞腐败不太容易得逞;二则,腐败行为一旦被发现、查处,涉案官员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公务人员一旦被认定贪污受贿,除丧失优厚的经济收入和福利保障外,私营机构也不愿雇佣;三是,谁要是背负腐败臭名,将被视为缺乏诚信、丧失道德无法在社会立足,连整个家庭、家族都难以抬起头来,本人则甚至不被家族接纳。
这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传统和
公平诚信的理念深入人心
公主新婚收到礼物也被投诉“腐败”(图/IC)
社会氛围,对瑞典官员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和约束力。
同时,瑞典公民认为,公平正义和诚实守信是必须遵守的社会准则和个人操守。可以这么说,这样的荣辱观,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的骨髓。
正因为强调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在瑞典,从一般公务人员到政府首脑,都决不允许搞特权。首相就居住在普通居民区,平时没有保镖,出入也不带随从,家里没有公务人员,更没有厨师、保姆等政府配给的后勤服务人员,上下班必须乘坐公共汽车或开私家小车,平时除非履行国务,否则不允许使用公务车辆。因此,在瑞典首都,经常可以看到首相一个人在街上行走或在商店购物,与一般百姓没有什么两样。周末,警察甚至可以截住任何公务车辆包括首相的车辆,进行检查。
公民重视诚信的品质,政府也很重视公民的诚信建设。国家通过信息联网,将每一位公民的诚信记录在案,一个人如果有不良行为,就会作为污点被如实记录下来,并在求学、就业、晋级时产生应有的影响。瑞典也非常重视培养整个公务人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道德,尤其是突出对执法系统的廉洁自律教育,同时,重视培养公民的守法观念,在初级学校就学习社会学课程,到高中则开始学习法律知识。这样,青年人在步入社会之前就已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形成了较为健康的廉洁意识。
透明公开使腐败难以得逞
透明与公开是瑞典政治领域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是透明的政党政治,瑞典制定有规范的政党筹款制度,实行按照得票的数量对政党进行补贴的政策,个人向候选人捐款有明确限额并向社会公开。二是现代公务员制度,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占职位少数的政务官通过选举由党派轮流充任,占职位多数的政府官员由考试录用,不受政务官更迭的影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这一点,瑞典声名卓著。它是世界上第一个执行政务公开的国家。早在1766年,议会就确立了政务公开的原则。据此原则,任何一位瑞典公民都有权查阅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文件(涉及国家安全的除外),包括财务文件;公民还有权查阅任何公务人员乃至国家元首的财产与纳税情况。如果有人想知晓某一官员的收入和纳税信息,可以到国家税务署申请查询;如果他怀疑某一名官员公款私用或挥霍公共资金,就可以向有关机关或媒体举报,随后,就会有检察官跟进调查。
国会监督委员会国际部的夏洛特说,瑞典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处理公民的投诉信件时也要将信件的处理意见,放在专门办公室公开一天,由新闻记者和公众查看后再转入下一个程序办理。
在这样的制度面前,瑞典政府的政务运作和经济运作都非常透明,被国际社会称为“透明政府”和“透明经济”。确实,瑞典建立了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度,即使是私人出售财产,比如出售房屋、汽车等,也要招标。在其他国家,啤酒生产商用销售提成鼓励商家促销他们的酒,或者出钱请商家把他们的酒摆放在显著的位置,都是很平常的销售手段,但这些在瑞典都不被允许。而且,瑞典很早就实行了政企分开,经济资源配置充分市场化,所有流程都是透明的。
瑞典还实施了金融实名制。
可以这么说,公开透明的政治与行政,使其政党和公共机构始终置于民众的视线之内,极大地保障了政治民主,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或者说是从源头上切断了权钱交易等腐败的可能。
健全的体系实现全民监督
瑞典的反腐败立法相当成熟。它先后于1919年、1962年、1978年制定和完善了《反行贿受贿法》,并将贿赂犯罪的主体由公务人员扩展到企业的职员。同时,构成腐败犯罪的起点很低,规定收受价值超过200瑞典克朗(约200元人民币)的礼物就可被视为腐败,因此,只有一些小礼品,可以免除处罚,瑞典官员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务员可以接受一杯热啤酒和一个冷三明治,如果喝上葡萄酒那就危险了”,而且,公务人员一旦被定罪,后续的负面影响将是终生的,甚至很有可能“寸步难行”乃至无法立足于社会,这种后续的负面影响可说是致命的。更严厉的是,外国的公务人员或企业雇员在瑞典行贿或受贿,瑞典刑法对他同样适用。
同时,瑞典还首创了很多先进的制度。专门的检察官制度就是瑞典人的首创。1809年,瑞典就设立了议会监察专员,他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检察专员如何办案,不仅上司不能命令或指示,就是首相也无权指挥或操纵。监察专员的产生来自议会选举,监察机构的运作资金直接来自议会拨款,这就从根本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保证了司法独立。因此,监察专员可以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依照法律独立行动。可以这么说,司法独立是瑞典反腐败的成功之道。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反腐败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比如,以前,政府官员的消费如果是因公的,可以直接使用公务信用卡,但自从前副首相萨林利用信用卡为自己购置衣物的丑闻曝光后,政府马上就改变了这一做法。现在,官员即使是因公消费,也必须自己先垫付,然后拿发票报销,而所有的发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这样一来,即使想利用公务信用卡购买私人物品也不再可能。
此外,属于瑞典首创的还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它是世界上最早实行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国家。1766年,它就通过了公民有权查阅官员乃至首相的财产与纳税情况的法律。每个公务员在任职之初,必须详细申报个人财产,包括其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若财产在任职后有所变动,应自动填写变动财产申报清单,并注明变动原因;政府部门职员必须填报个人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如果说不清来源,特别是在有关部门调查时,不能说清合法来源,这部分财产就会被推定为贪污所得。
瑞典的清廉举世公认,“透明国际”公布的2011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显示,瑞典在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得分9.3分,排名第四。而且,多年来,其清廉指数都非常靠前,显示国家整体的清廉。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们充分发挥媒体和民众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监督的氛围。在瑞典,反腐败决不仅仅是监察专员和检察官、法官的事,而是全民关注的事情,媒体和民众都有很强的监督意识。瑞典与其他西方国家一样奉行新闻自由,报纸、电视等媒体可以触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有权对任何现象发表言论,可以通过新闻报道、转播、调查、评论等,对政府有关行为操守进行批评和监督,并进行揭露和曝光,可以这么说,报纸、电视等媒体可以极尽猜测、窥探、曝光、揭露之能事。2006年9月,瑞典四年一度的大选甫结束,新内阁组建才十几天,就有两位大臣由于多年前漏缴电视费等问题被媒体曝光,不得不引咎辞职。这样严密的监督,就使得大大小小的官员始终处于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必须严格自律,一言一行都得十分谨慎,这也使得包括权钱交易在内的腐败行为不可能“失控”。国家反腐败办公室负责人称,有很多贿赂案件的败露就源自媒体和民众的监督、曝光和检举。
社会团体对政府机关及其官员监督也非常严厉。在瑞典,90%的公务员分别参加蓝领、白领及高级公务员工会,工会代表公务员利益,一旦发现政府有不良行政行为,就会进行公开的批评,甚至组织罢工或示威游行。
在瑞典,如今基本已不存在制度性的腐败。它也因此与其他几个北欧国家一样被誉为世界廉洁之地。虽然,腐败丑闻还是时有披露,尤其是当前经济全球化时代,“(腐败的)危险不会停止在国界线上”,比如,瑞典国家酒局曾曝出90多名员工接受供货商贿赂丑闻,然而,从总体上看,不得不承认,瑞典的腐败已经被遏制在了非常低的限度。这,确实与瑞典反腐败制度的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严密、严厉,以及清廉的文化和廉洁的社会环境,有相当大的关系。这些,应该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
编辑:陈畅鸣 charmingch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