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非传统融资渠道适用性分析
2012-07-11纪炳南
纪炳南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早已备受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的一大热点。但多集中于融资结构、金融体系、传统融资渠道、政府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对于非传统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渠道)的研究则处于起步阶段,且大都只提出了简单的思路。对非传统融资渠道的研究可使中小企业在解决融资问题时,根据自身条件和客观经济环境灵活的选择融资渠道,改变思路、另辟溪径,也可以作为传统融资渠道的必要补充。
一、传统融资渠道与非传统融资渠道的划分
研究中小企业的非传统融资渠道,就要明确中小企业的所有融资渠道中哪些是传统融资渠道,哪些是非传统融资渠道,也就是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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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存在历史较长、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占中小企业融资额的比重较大的融资渠道为传统融资渠道;而存在历史较短、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采用、大多数中小企业还不是很熟悉、一般占中小企业融资额比重较小的融资渠道为非传统融资渠道。非传统融资渠道也通常被称为创新融资渠道、非主流融资渠道、非典型融资渠道等。本文对融资渠道进行划分,不可能包括所有的非传统融资渠道,只是就笔者认为比较有代表性的融资渠道进行划分与分析,以后的比较与适用性分析也以此为准。表一是对传统融资渠道与非传统融资渠道的划分。
二、非传统融资渠道对我国中小企业的适用性分析
(一)首选融资渠道的适用性分析
之所以把这三种融资渠道称为首选融资渠道,是因为这三种融资渠道的适用性最广,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最少,对企业外部经济环境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
1.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笔者最为推崇的融资渠道,它适用于所有中小企业,而且融资成本低,几乎无融资风险,操作灵活简便。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进行融资的限制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存在、规模和业务范围。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开展的并不广泛,也只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存在为数不多的融资租赁公司,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2.民间借贷融资。民间借贷融资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一种主要的非传统融资渠道,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适用于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只要民间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就可以通过民间借贷解决资金问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间闲置资金较少,民间借贷的规模会受到限制。
3.资产典当融资。资产典当融资也是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首选的融资渠道之一,它也适用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要中小企业有可典当的资产,有从事典当业务的典当行,就可以采用这种融资渠道。
(二)次优融资渠道的适用性分析
把这四种融资渠道称为次优融资渠道是因为它们的适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不适合所有的中小企业,但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就是最好的融资渠道。
1.国外银行贷款。我国银行业已于2006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为中小企业通过这种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国外银行贷款虽然限制条件较国内银行贷款少得多,但也要考查企业的资信和还款能力来决定贷与不贷,所以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还是很难通过这种形式得到资金的。
2.引进风险投资。风险投资运作需要三个主体,分别是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企业。从投资者来说,它是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个人和机构组成,投资者的多少和资金充裕程度对风险投资有直接影响;风险投资公司是具体运作风险投资的组织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对风险投资起决定作用;风险企业是指从事高科技产业的中小企业,也只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才有可能引进风险投资。
3.投资银行投资。投资银行投资一般也只适用于有发展潜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都能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资金。
(三)可选融资渠道的适用性分析
可选融资渠道的适用性比次优融资渠道要小,且其中有的融资渠道的融资数量也有限。
1.知识产权担保融资。此种融资渠道对可供担保的知识产权要求较严格,且需要中介机构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融资数量也有限。
2.产权交易融资。产权交易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场所内进行。目前,我国产权交易的主要场所有: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高新技术交易市场,这些场所的存在和规范与否对产权交易融资有着重要的影响。
3.杠杆收购融资。杠杆收购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适用性不甚理想。首先,各国法律对杠杆收购有不同程度的限制;其次,符合杠杆收购条件的中小企业有限;最后,杠杆收购需要确定目标企业,这本身就有难度,而且目标企业还会采取一系列的反收购措施,往往会使收购失去意义。
(四)受限融资渠道的适用性分析
受限融资渠道的适用性较差,只有一部分中小企业在从事特定经营项目时才能通过此种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1.国际贸易融资。只有从事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才有可能通过这种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而且资金用途受到严格限制。
2.补偿贸易融资。只有从事国际贸易中的补偿贸易的中小企业才能采用此种融资渠道,而且融资操作复杂,使其适用性受到较大限制。
3.项目包装融资。项目包装融资要求中小企业要有具有吸引投资者的项目,绝大多数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并没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另外,项目包装融资操作复杂,所需时间较长,需要中介机构参与等,使其适用性受限。
4.BOT项目融资。BOT项目融资一般都是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5.IFC国际投资。IFC国际投资对中小企业也有较严格的限制条件,如企业总资产在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在八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国有股权小于50%,在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等。
三、结语
以上的适用性分析也是简单和肤浅的,但通过对非传统融资渠道的比较和适用性的分析,能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决策,选择融资渠道提供一定限度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