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降低数据业务漫游费
2012-07-10纽约时报
纽约时报
欧盟委员会近日表示将继续执行即将到期的移动电话漫游费上限协议,并且将下调的范围扩大至无线上网业务。
按照计划,欧盟各国目前正在执行的有关移动电话漫游费上限的协议将于6月30日到期。近日,欧盟委员会已同各成员国进行了初步协商,计划从7月1日起的未来5年时间内继续执行这一协议,并且还将针对无线上网业务制定漫游费上限。
根据新的协议,用户使用移动电话在欧盟境内上网浏览的漫游费用和以往相比将有所下降:自2012年7月1日起,移动上网的漫游收费上限为0.7欧元/MB,此前在此方面并没有硬性规定。新协议还规定,相关漫游资费的上限每年都会有一定比例的下调,直至2014年7月1日。
荷兰经济学家和前竞争委员会专员尼利·克洛斯(Neelie Kroes)是该计划的起草者,她表示,新的价格管制措施延长了自2007年以来在欧盟27国生效的语音服务和短信漫游收费上限的协议,并且对管制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这一举措旨在提高电信行业的竞争能力。
她表示,自从欧盟放松管制以来,这些国家中大多都已经拥有了三到四家运营商,但是竞争还不是很充分,运营商的权力主要体现在以移动漫游为主的收费标准制定上。欧盟委员会也曾经制定过每月漫游费总数的上限,但是用户很有可能一天之内的使用额就达到这个上限,为此很多运营商减缓了移动互联网服务发展的步伐。
“新的漫游协议,给我们一个长期的结构性解决方案,它能以较低的价格、更多的选择和更智能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上网浏览服务。”克洛斯表示。
该协议受到了欧洲消费者组织以及消费者维权组织的审查,它们对该方案表示赞赏,不过也认为互联网的漫游费用上限还是过高。而部分运营商则认为新方案对其利润带来了打击,此前曾游说政客以期阻止协议的通过。
无论如何,新的方案已经通过,克洛斯表示:“消费者受够了高昂的漫游费,今年夏天就能得到实惠。2014年开始,消费者还可以自由选择漫游服务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