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从公益律师到立法先锋
2012-07-10张子琦
□ 本刊记者 张子琦
佟丽华:从公益律师到立法先锋
□ 本刊记者 张子琦
2010年,佟丽华在首届世界议员青少年立法论坛上发言。图/受访者提供
金边眼镜,花白短发,斯文中带有些时髦。佟丽华的外表与外界所认为颇有些悲情色彩的“公益维权律师”形象相去甚远。
佟丽华的人生经历算得上精彩,1991年升入中国政法大学,大二时成为系学生会主席;任职期间创立的“准律师协会”至今仍被誉为“政法大学最好的社团之一”。1998年,参加工作仅三年后,成为北京市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之一。可以预期,未来佟丽华的职业生涯是一条康庄大道。
然而,这个固执的年轻人却没有沿着这条坦途走下去,从公益律师到参与立法,佟丽华选择了一条“自找麻烦”的人生道路。
及至若干年后,当佟丽华以“党员律师”的特殊身份亮相在公众面前,也令更多人明白,他想走的是一条能让更多人“信任法律”的荆棘之路。
援助未成年人
和几乎所有的男孩子一样,佟丽华从小就爱看武侠小说,向往行侠仗义的江湖生活。青少年时期的懵懂理想,一直被他带进了成年世界。
1998年,佟丽华开通了“佟律师法律援助热线”,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条热线电话咨询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佟丽华接触到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例,令他收到很深的震撼。
热线开通一年之后,佟丽华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改变这种只提供咨询的方式,行动起来,集中精力于未成年人普法与维权事业。
1999年,佟丽华个人出资,联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这也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援助对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一开始,佟丽华想做一边赚钱一边公益的兼职律师,但随着工作的深入,面对受到伤害的孩子“迷茫又无助的眼神”时,“侠者义气”的本性主宰了他,“社会要给他们希望,要传递积极的力量。”佟丽华觉得,自己有责任“让受到伤害的孩子相信社会,相信法律。”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又谈何容易。
2000年是佟丽华最艰苦的一年。把精力都放在中心的工作上,就意味着收入的减少。佟丽华“从一个借钱给朋友的人变成了到处借钱的人”。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必须的费用支出,这些数字在他的脑中闪来闪去,佟丽华常常彻夜难眠。
急转直下的生活质量并没有让佟丽华停止这份自己热爱的事业。2000年,刚刚初中毕业的小明(化名)到姑妈饭店里去玩儿,恰逢饭店里一个喝醉酒的男人在调戏服务员,小明看不过,与对方发生了争吵。在推搡之下,贾某被自己的呕吐物噎住窒息而死。随后,小明被以故意伤害致死罪起诉。佟丽华介入该案之后,据理力争,小明被判缓刑。如今,小明已经大学毕业,而他差点脱轨的人生就这样被佟丽华扶正了。
不过,佟丽华自己的人生轨迹也因为公益律师改变了。说到这里,佟丽华不经意地微笑起来,颇有几分侠客般的洒脱,“我是农村出来的孩子,我父母也没过过奢侈的生活,虽然和商业律师在金钱上不能同日而语,但我们觉得现在的生活也不错。”
维权和维稳的“缓冲带”
2003年,中心正式在民政部门注册,变更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由佟丽华开创的一套新的法学研究体系——未成年人法学,一时间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也就是在这一年,在未成年人援助领域刚刚站稳脚跟的佟丽华,开始关注另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农民工。
佟丽华关注农民工群体的理由很简单:当年,温家宝总理为农民工讨薪,这对佟丽华的触动极大,“不能总依靠国家领导人为农民工讨薪,作为一个法律人士,我能做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恰巧此时,佟丽华的一个童年玩伴因为讨薪求助于他,在为其讨薪的过程中,佟丽华充分感受到农民工生存环境的恶劣以及这个群体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经历两年的调研和考察,2005年,佟丽华创办了全国第一家农民工维权机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于2009年正式注册为“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直接为农民工服务。
在当时,农民工欠薪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佟丽华这一颇为“前卫”的举动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朋友劝他谨慎介入,“案件太多,大多都是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好就是自找麻烦”。对此,佟丽华一笑置之。
许多人认为佟丽华太过“理想主义”,对此,佟丽华却有着不同的理解,他坚持认为自己是“务实的理想主义者”。面对压力,他“不会去观望,也不会停下来彷徨”。
“我们都说要帮助农民工,但是说得多,做得少。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伤害时,需要有人为他们站出来。”提及初衷,佟丽华的理由显得朴实无华。
机构成立了,困难也接踵而来。当时,国内并没有一家法律机构可以敞开大门迎接这个群体。佟丽华用一己之力,通过长时间的奔走,最终初步建立起一个服务于全国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维权网络。
7年来,中心提供咨询超过6万人次,办结案件近8000件,办结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400件,涉及6400人次。
作为十八大仅有的3名律师党代表之一,佟丽华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也有一套自己的见解,他所带领的致诚党支部是北京市丰台区所有民间机构中最大的党支部。
佟丽华认为,与其单纯说教,不如把党建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在他的事务所党建工作室中,有一个挂板,上面写着“八个禁止”,核心就是禁止律师收取任何财物和受理收费案件。为农民工维权,也是一种免费服务。“这才符合法律援助的定义”,说到这里,温和的佟丽华语气坚定起来。
“给农民工打官司,多的时候会收回几十万,但多数是工伤。乍一看钱是很多,但这是以他的身体残缺为代价得来的,作为律师绝不能‘分他几个手指头”的钱。”佟丽华说。
为践行“公益”这个词语背后的重量,在佟丽华的团队中,有着“一包栗子也要汇报”的近乎严苛的标准,为此,佟丽华还找人专门“抽查”过员工,抽查的结果令他欣慰,在这个团队中,没有出现过任何私自收费的情况。
在中心,满满一个会议室挂满锦旗,而关于佟丽华个人的荣誉也数不胜数,包括“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模”、“五四青年奖章”等至高荣誉;不仅如此,在佟丽华的带领下,2011年,青少年中心和农民工中心分别获得了联合国特别谘商地位,这是我国仅有的两家获此殊荣的社会组织。对此他却显得淡然。“这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佟丽华说。
“公益不只是帮助一个人”
做了多年的公益律师,佟丽华对社会公益事业倾注了更多的思考,也有了全新的理解。“公益律师不只是帮助一个人”,佟丽华说,期望能通过每一次援助推动法律和政策的进步。
事实上,从13年前创立“未成年人法学”体系开始,佟丽华就一直将这个理念贯行始终。“我站在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了解老百姓的问题,我有责任去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也有义务积极参与。”
如今,佟丽华已很少参与个体案件的受理,而是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法律的改革和完善”上。比如,在农村领域,承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法规预案研究课题;在青少年领域,佟丽华和他的团队已经向民政部提交了“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研究报告”;并且一直关注并希望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到反家暴立法中……
可以说,在每一次有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立法征集、设计过程中,都少不了佟丽华及他的团队的身影。
从每一个案件的发生到最终促进立法进程,佟丽华深知,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靠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努力,但是“一切都是可能实现的,只要我们一直努力去做!”
□ 编辑 张子琦 □ 美编 王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