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林业可持续发展探究
2012-07-09潘君荣
潘君荣
摘要:本文分析了沂水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沂水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展开重要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林业;问题;策略
1沂水县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在沂水没有大的生态优先发展的氛围
一是宣传不到位,宣传乏力,致使百姓认为搞生态建设短期内无法见效,不如搞点其它的实在;二是领导在任期间想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搞生态建设短期内没有政绩;三是在工程占用林地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上,考虑最多的地是项目,生态建设服务于项目建设,使得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越来越糟。
1.2 林业规划目标滞后,工作思路和目标不明确
一是林业近期、中期发展规划思路不清,即使规划出来了,也很难落实到位;二是目前的情况是上级单位给项目指标就发展,没有任务就无所事事,缺乏必要的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项目和措施;三是政府和群众由于效益的缘故,参与度不强,缺乏群众基础。
1.3林业经营体制滞后于时代的发展
目前森林资源有国有林、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之分,但实际上,都存在着林权(产权)不明晰的情况,管理权和经营权混为一谈,投资主体、收益主体、责任主体存在不明确现象。
1.4 法制不健全
一是林业部门虽设有林业警察,但执法力度不大;二是林业警察由于游离于警察队伍之外,故执法水平、办案质量都有待于提高;三是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不时有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发生,但办案过程中搜集证据取证难;四是依法治林涉及面广,任务繁重。
1.5 林业经营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科技兴林意识不强,出现讲科技老百姓不愿意听,下乡搞技术费力不讨好;二是科技人员更新知识慢,不能与时俱进现场指导,科技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不高;三是出现年年造林不见林的情况;四是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只干一些林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能将工作落到实处。
2 沂水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2.1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定位
要想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一定在实际工作中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组织和宣传群众,永续利用森林资源,实现中国特色的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2 保护好现有的天然林源
一要符合生态环境建设功能区划的要求,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建设项目,同时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不出现毁林现象;二是大力发展公益林业,利用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整合林业、水保、扶贫、交通、建设、农业、畜牧项目,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广度。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永续利用。
2.3 制定林业发展规划
一是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制订林业中长期规划,明确工作方针、目标和措施;二是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和按规划组织实施,使生态建设成为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把中长期规划项目同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实施保护区和天然林的常年管护和科学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好用材林,管护现有人工林和规划营造用材林,重点是提高造林成效和人工林的采伐利用,使造林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另外发展经济林(干果、水果、蚕桑、花卉)和实现生态旅游。
2.4 搞活林业经济
一是要把林源搞清楚,进行分门别类的经营,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公益性林业和商品性林业;二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要理顺林业的产权(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管理权、经营权、受益权等,实行以林业业主为主体的自我经营管理。鼓励和扶持企业、单位、个人承包造林,使投资者得到回报,实现林业投资多元化。运用新的经济思想、经营理念,积极推进林地流转,调动社会各方面的造林积极性。
2.5 做到依法治林
一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二是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认真执行凭证采伐和运输木材制度,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三是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2.6 大力培育、发展林业产业
一是按照建设大生态、大基地、大产业的发展思路,采取承包、有偿扶持造林等形式,营造工业原料林基地,培育高产、优质、高效工业原料林基地和大径级优质用材林,重点以发展杨树为主;二是根据沂水的自然经济条件、特色种质资源,抓好苹果、板栗、核桃、花椒等适合沂水地区的特色经济林种植,带动林农增收;三是旅游业的开发。抓住近些年来沂水搞旅游已形成旅游强县的历史机遇,加快沂山、上岩寺、珞珈山等森林公园的建设步伐,使其与沂水县旅游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成为沂水县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责任编辑舒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