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问题研究——以某市为例
2012-07-09刘美娥
刘美娥
摘要:为了保证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从机构完善、4月份,我们系统的财务由我来做落实推进、摸底锁定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工作,摸清了某市三县二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债情况,找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法。以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问题研究献计献策。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问题
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6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社[2011]144号)精神,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
一、医疗机构存在的债务问题
1、账面债务与实际债务不符
经核查,一些单位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所形成的债务在账面上没有完全反映出来,清理债务时只是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没有付款的数额进行清理,反映的债务不是实际债务。因为,很多单位基本建设在竣工后除扣押工程质保金以外,基本上已与承建方结算完毕,用于支付给承建设方的工程款除国家拨款、自有资金以外、不足部分已占用药品商药品款、材料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如,C县清理出来的负债仅有129万元,如果从支付款项的资金来源进行分析,占用药品款、材料款支付了工程、设备欠款974万元,相差845万元。
2、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水平不高
相当一部分卫生院会计人员没有经过财经院校系统培训、有些由卫生技术人员兼任,没有具备或者没有掌握好财会专业知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没有按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核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没有按制度提取专用基金;一些单位把长期负债列入了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清理化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措施
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局面,可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成立机构,完善机制
市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成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化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医改办,由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抽调相关人员承担具体债务登记核实工作。
2、狠抓落实,有序推进
为稳步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今年9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医改办在今年11月、12月2次召开了各县、区(管理区)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主管领导和主管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针对债务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办法,明确了具体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了此项工作。
3、摸清底数,锁定债务
2011年11月,市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财政局、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审计小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长期债务进行了审计核查。联合审计小组根据广西汇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和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情况,对各单位形成债务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资料进行了核实, 清理了已记录在账的长期负债情况,也清理未记录在案的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未登记入账的基本建设的长期应付款,并从资金的来源上弄清了债务形成的情况,基本摸清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规模、结构和分布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市三县二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60个单位有长期负债,按债务来源拆分后的笔数共279笔,负债总额为23,404,991.68元。负债情况如下(按区域划分):
A区: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区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6个单位没有长期负债,有9个单位有长期负债;负债总额为7,198,682.01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5,266,645.09元(其中:显性负债2,323,176.68元,隐形负债2943468.41元);2010年当年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1,789,611.92元(其中:显性负债1,242,800.27元,隐形负债546,811.65元);2011年1-6月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142,425.00元(属显性负债)。负债总额7,198,682.01元中,显性负债为3,708,401.95元(其中:基建欠款3,318,176.95元,设备欠款390,225.00元),隐形负债为3,490,280.06元(为基建欠款)。
B区: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管理区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有6个单位有长期负债;按债务来源拆分后的笔数共15笔,上报的负债总额为1,630,178.39元,审核为1,347,378.39 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上报为955,778.39元,审核为940,224.47 元;2010年当年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560,800元审核为293,553.92 元;2011年1-6月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 113,600.00元。按照债务的显性和隐形来分,其中显性长期负债为957,700.00元,现审核为674,900.00元(其中:基建欠款459346.08元,设备欠款215,553.92元),隐形负债为672,478.39元。按类型分:基本建设负债为882,529.84元;设备负债为464,848.55元。
C县:截止2009年12月31日C县债务金额为1,251,955.00元;2010年当年形成的未偿还债务39,800.00元;2011年1—6月无发生新债务。按显示债务的性质划分,显性长期债务1,075,033.00元,隐形长期债务216,722.00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显性长期债务1,035,233.00元,隐形长期债务216,722.00元;2010年当年形成的显性长期债务39,800.00元)。按债务内容划分,业务用房建设债务519,456.00万元(显性长期债务302,734.00元,隐形长期债务216,722.00元);医疗设备购置债务772,299.00万元(全部是显性长期债务)。
D县: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县12个乡镇卫生院有3个单位没有长期负债,有9个单位有长期负债;负债总额为2,726,756.9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偿还的债务为2,203,656.9元(隐形债务);2010年形成未偿还的债务为523,100元(隐形债务)。负债总额2,726,756.9元全部为隐形债务(其中基建欠款1,330,656.9元,设备欠款73,000元,职工借款1,323,100元)。
E县: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县1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2个单位没有长期负债,有10个单位有长期负债;负债总额为10,840,419.38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8,472,697.91元(显性负债471,064.66元,隐形负债8,001,633.25 元);2010年当年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1,665,373.57 元(显性负债1,020,200.00 元,隐形负债645,173.57 元);2011年1-6月形成的未偿还债务为702,347.90 元(属隐性负债)。负债总额10,840,419.38元中,显性负债为1,491,264.66 元(基建欠款266,064.66元,设备欠款1,225,200.00元),隐形负债为9,349,154.72 元(基建欠款6,222,436.72元,设备欠款3,126,718.00元)。
4、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认真分析这次债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会计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相关知识,掌握医改相关政策要求,提高自身素质,扎实认真地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
5、实行财会人员招录与委派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建议各县区卫生局录用一批财经院校毕业的财会专业人员,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会队伍,为做好卫生财务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其次,鉴于目前财会人员的招录形势,可先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有以下好处:一是弥补基层医疗机构财会人员的暂时短缺;二是因委派人员均为选拔的比较优秀的会计人才,可以把其他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带到本单位来,利于促进经济管理、增强财务监督,从而带动单位整体会计队伍素质的提高;三是委派的财务管理人员行政隶属游离于本单位之外, 能够比较公正、公平的处理日常会计事务, 对于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结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问题是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各地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方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者单位:广西贺州市人民医院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