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苏两省调解境外工亡纠纷案
2012-07-07朱江王涛张红军
文·图/朱江 王涛 张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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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苏两省调解境外工亡纠纷案
文·图/朱江 王涛 张红军
32岁的湖北省郧县谭家湾镇村民杨林生,2011年年初赴非洲尼日利亚务工期间,不幸发生工伤死亡。在遇难者家属两次与尼方因赔偿金额分歧悬殊、久拖未决的情况下,鄂、苏两省三级工会联动维权,经过6天8轮艰难交涉,经反复谈判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获赔54.2万元。此类境外务工赔偿纠纷经过工会调解成功的案例极为罕见,系全国首例成功调解的境外工亡赔偿纠纷。
此案涉及了一系列问题:遇难者是中国人,但遇难的地点是在万里之外的非洲尼日利亚。那么,究竟该依据哪国的法律进行赔偿呢?赔偿的标准又该是什么呢?赔偿后的付款方式怎么解决?如何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合法分配?
国外务工身亡
1979年,杨林生出生在湖北省郧县谭家湾镇龙泉村六组一个贫寒的家庭,一家人以务农为生。在他14岁那年,父亲不幸撒手人寰。因母亲体弱多病,每天还要忙碌农活,从此,哥哥杨林安开始照料他的学习生活。兄弟俩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感情甚好。
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林生渐渐长大成人。2006年,他在山东省临沂市打工期间,认识了当地农村姑娘满桃花。第二年春节,两人回到郧县,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场婚礼,他们结为夫妻。作为家庭主心骨,杨林生渴望能走出大山,用辛勤的劳动换来全家人的幸福生活。杨林生勤奋好学,尤其擅长木工手艺,婚后,他与妻子又来到临沂从事木工的老本行。
2009年6月,杨林生通过互联网联系到江苏省常州市一家公司招工赴非洲尼日利亚JHX木业公司打工。当得知这家木业公司从事的是木材加工业务,而且对方承诺工作两年收入可达20万元时,他开心极了。
找到了这样高收入的工作,还能出国见见世面,一家人都十分高兴,以为家庭的命运将会从此改变。
为了急于出国,这年7月,杨林生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在常州市急匆匆地办理了前往尼日利亚的出境手续。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1月8日,在尼日利亚打工一年多的杨林生,正在高空安装设备时,不慎一脚踏空,从6层高楼重重地摔了下来。霎时,他七窍出血,不能动弹。工友们见状,急忙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消息传回国内,残酷的现实犹如晴天霹雳让一家人难以接受!妻子满桃花顿时陷入悲痛之中。逝者已逝,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的生活还得继续,在好心人的提醒下,满桃花强忍悲痛,开始了艰难的索赔之路。
在索赔过程中,满桃花逐渐了解到这起工亡事件的曲折之处。由于杨林生是从网上找到的工作,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并未与替他找活干的常州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况且,杨林生是以商务考察的名义办理的出境手续,而他工作所在地尼日利亚JHX木业公司是中尼合资企业。
一般工亡事件,如果依照尼日利亚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杨林生的家属最多只能拿到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此时,有人说,杨林生是中国公民,应该参照国内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满桃花以为不久就能得到满意的索赔结果,以慰丈夫在天之灵。
然而,索赔事宜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家属索赔遭遇困境
事发后,满桃花委托杨林生的哥哥杨林安去江苏省常州市协商处理索赔事宜。
杨林安从郧县出发前,先在信用社贷款6000元,又到武汉请了一名律师,随后赶到常州市。
在双方见面会上,杨林安提出:赔偿150万元,将弟弟的尸体运回国内,并安排家属前往尼日利亚了解遇难真相,商讨尸体处理事宜。但赔偿方却不同意家属提出的条件,最后,双方并未达成共识且分歧较大,协商处理不成功,第一次商谈不欢而散。
杨林安仍不甘心,回到家乡后,在郧县又聘请了一名律师与对方交涉。结果,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期间,其家属前后两次委托律师与赔偿方协商处理,并将赔偿及拖欠工资两项总额降至102万元。满心希望为多日的奔忙画上句号,但赔偿方尼日利亚公司委托协助处理此事的常州这家公司表示,最多赔偿30万元。双方分歧较大,第二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1年6月21日,几个月多方奔走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杨林安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郧县总工会求援,希望家乡工会能够帮帮自己。
得知此事,郧县总工会律师兼职副主席范青华带着杨林安直奔湖北省十堰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后,十堰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岩力说:“应尽快协调处理此事,在做好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开展一次跨国维权尝试。”
湖北省总工会也十分重视这起境外工亡索赔事件,向事发地江苏省总工会发函,通报情况,请求协助解决,同时要求十堰市总工会派人前往常州市调处。
于是,十堰市总工会分管领导赵国民迅即率律师范青华,陪同杨林生的哥哥杨林安、妻子满桃花及儿子杨永健前往江苏省常州市协调处理此事。
联动维权艰难谈判
12月5日,工作组在常州市总工会的配合下,与尼日利亚公司委托协助处理的张先生和律师进行了第一次正式协商。
由于杨林生生前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十堰市总工会提出了正当的82万元工亡赔偿及支付拖欠工资11600元的要求,张先生始终坚持以打包的形式赔偿30万元,协商无果。
第二天,十堰、郧县两级总工会和常州市总工会采取分别座谈的方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解。此时,尼日利亚公司将赔偿金额提高到40万元,但由于家属不同意,且家属索赔金额的相关举证不足,调解无果。
无奈之下,工作组将谈判的进展向常州市总工会主要领导进行汇报,请求支持。常州市总工会通过协调,与在尼日利亚的中方投资人通电做工作。
又是一次艰难的交锋!这一次,尼日利亚公司将赔偿金额又提高到50万元。十堰市总工会发现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便与遇难者家属做工作,考虑到目前掌握的证据不够充分,假若谈判破裂,打跨国官司会得不偿失,但家属仍然不能接受50万元的赔偿。
事实上,十堰市总工会十分清楚,杨林生是以商务签证的名义出国打工的,并没有办理正规境外务工手续。由于突然工亡在异国他乡,此类境外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例尚不多见,几乎没有可参考的案例。
面对法规空白、艰难的调解,十堰市总工会又及时向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求援,准备采取跨国诉讼的方式,为杨林生的家属追讨赔偿金。得知详情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有关领导给出意见:跨国诉讼成本太高,应避免诉讼,尽量以调解方式解决。
此时,十堰市总工会心里已经有了与赔偿方尼日利亚公司继续调解的底气!
视频交涉调解成功
在艰难的调解谈判中,中方谈判代表赵国民灵机一动向赔偿方尼日利亚公司提出:“你们依照的是尼日利亚法律规定赔偿标准,我们能否参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洋电话中,尼日利亚公司勉强表示了同意。
随后,中方谈判代表指出,杨林生是从江苏省常州市办理的出境手续,应该参照常州市职工上半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按照参照标准,计算出尼日利亚公司应赔偿117万元人民币。
一场激烈的拉锯战随之展开……
调解谈判是艰难的。通过越洋电话联系,赔偿金额也不断发生着变化:67万元、55万元……
双方因赔偿金额意见不同,调解谈判此时又陷入了僵局。
中方谈判、十堰市总工会调解谈判人员经过冷静的分析后认为,如果赔偿金额继续降低,对原本家境贫寒的杨林生一家来说,极为不利;但考虑到杨林生既未通过正当的手续出境,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中方谈判由此决定,全力以赴将赔偿金额争取到54万元以上。遇难者家属表示接受。
紧接着,谈判人员在江苏省常州市总工会协助下,通过电脑视频,与尼日利亚公司进行了“面对面”的接触。
鉴于中国与尼日利亚有9个多小时的时差,视频谈判中,中方谈判利用每天有限的3个小时视频对话时间,经尼日利亚公司翻译人员,与该公司老板直接谈判。这时,见和解时机成熟,十堰市总工会让遇难者家属也参与了对话。
12月9日,经过6天8轮艰难调解,双方终达成赔偿协议:尼日利亚公司赔偿杨林生家属54.2万元,分两笔支付,第一笔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万元;剩余24.2万元,在骨灰交接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关于善后处理,尼日利亚公司承诺在火化遇难者尸体时全程录像并制作音像资料,妥善保管遗物,在交接时一并移交。
赔偿协议达成后,十堰市总工会调解谈判人员于当日下午从常州市返回十堰。
至此,全国首例境外工亡赔偿纠纷经过两省三级工会努力成功调解,满桃花一家的纠纷赔偿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1年12月21日,从非洲尼日利亚汇来的首笔30万元赔偿金,已进入郧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账户。郧县总工会律师兼职副主席范青华表示,54.2万元赔偿金全部到账后,将对遇难者杨林生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合法分配。
12月28日,受十堰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彭承志的委托,王岩力、赵国民驱车来到郧县郊外的一间出租屋,看望和慰问了杨林生的家人。如今,丧夫的满桃花从谭家湾镇搬到了县城附近。她每月靠在餐馆洗盘子挣650元工资维持一家人生活。与5岁的儿子,75岁的婆婆赵昌英挤住在这间每月70元租金的出租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