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社区化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必然选择
2012-06-27贾洪荣高迎霞刘璐
贾洪荣高迎霞刘璐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公共服务社区化有助于汇聚多元化供给主体的合力,构建农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组织渠道,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配置效率,满足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是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农村社区 公共服务社区化 农村公共服务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存在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这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资金的短缺、供给与需求信息之间的错位等是分不开的。公共服务社区化实现了政府、市场、社会、农民“四位一体”的多元化供给,构建了农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组织渠道,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的配置效率,更好地适应与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公共服务高质量、多元化、多层次化的需求,是解决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及效率低下的必然选择。为此,各农村地区必须积极探索与实践,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服务平台,以需求为导向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以社区为平台构建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以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强化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社区化供给。
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社区服务平台
(一)社区服务模式的选择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很多农村社区经过积极探索与不断实践,创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服务模式,如山东省诸城市的中心村社区或“多村—社区”服务模式、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的“村庄合并社区”服务模式、浙江省宁海县岔路镇的“一片多村”大社区服务模式、江西省农村的“村落社区”模式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此,各农村社区应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借鉴其它农村社区的实践经验,积极创新,不断实践,努力探索适应自身发展的社区服务模式,以便更好、更高效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内容的规划
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区,可在基本社区服务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地扩大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数量与质量,深化社区服务组织的专业化程度,提升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以及服务设施与服务组织的体系化和配套完善化。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社区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当前社区亟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上,在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数量以及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区分公共服务设施的重点与一般,安排建设的先后顺序。
(三)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与配置
由于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拆迁成本较高,在规划或调整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与配置时要尽可能地基于原有服务设施进行改善,充分考虑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设施规模、使用频率以及使用者的出行成本、使用便利性等因素,实现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布局与配置的科学性。
以需求为导向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
(一)基本服务功能
目前,我国农村普遍迫切需要的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文体教育、公共卫生、养老幼托、环境治理以及信息共享等,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些基本农村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应分别采取相应措施来解决。
一是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文体教育服务的需求,应加强农村文体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农技、文化、司法及学校等各类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公共教育体系,进而实现教育公平进而保障社会公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必须建立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体系;引进公共卫生服务人才;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建立运转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三是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养老幼托服务的需求,一方面,要对留守老人分别或配合实施经济救助、集中供养、社区居家照料等多种救助和服务方式,切实满足其日常及情感需求,基本保障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另一方面,要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关怀以及日常照顾等公共服务,满足其日常及情感需求,切实保障其健康成长。
四是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环境治理服务的需求,应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产品无害化;健全农村环境建设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并全面落实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促治”政策,调动政府、市场、社会以及农民的积极性。
五是适应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信息共享服务的需求,应逐步建设覆盖城乡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王健、徐睿、陈艺,2009),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的信息化建设。
(二)特色服务功能
各农村社区除充分发挥上述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功能之外,还应创新具有社区特色的服务功能,以便更好地适应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公共服务需求日新月异的变化,满足其多元化与多层次化的需求。如剩余劳动力较多的农村社区,可依据市场需求以及农民自身素质等特征,对其开展从业道德及各种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与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就业;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农村社区应成立灾害应急服务中心,对社区内居民开展经常性的防灾抗灾、自救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同时,建立预警救灾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防灾救灾能力。
以社区为平台构建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一)政府主导
政府的职能决定了其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各级地方政府首先应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同时明确服务边界,以避免因出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盲区和交叉覆盖而造成的资金重复投放和无效、低效投放;其次应着眼于当前,立足于长远,将农村社区以及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依托农村社区以及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最后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扶持体系,大力引导和动员市场力量、社会力量以及农民自身力量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进来,推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化发展。
(二)市场优化
市场主体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种类的选择上更加注重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差异化需求。而且,它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往往更加懂得整合资源,积极挖掘广大农民群众潜在的服务需求,开拓未知的服务空间,能够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质量更优、层次更多样化、形式更新颖的农村公共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个性偏好,有助于将传统的被动服务转化为主动服务,是政府主导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有益延伸。政府应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市场主体在农村公共服务中投资项目的税收,增加它们的经营收益,提高其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同时,制定严格的产权保护法规,保证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产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根本利益。
(三)社会协同
充分发挥农村第三部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积极作用,需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强化自律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第三部门的自身发展;其次,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体系,鼓励农村第三部门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再次,强化乡镇政府对农村第三部门日常管理与运行的监督,强化媒体、舆论及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第三部门的社会监督意识,健全农村第三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以完善其监督体系;最后,营造良好的政策、体制和舆论环境,为城市与农村第三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城市与农村第三部门互动的良性机制(宋巨盛,2007)。
(四)农民参与
如何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成为一个亟需破解的难题。首先,构建农民需求表达和参与决策的有效渠道,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决策机制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的转变,有利于农民表达对农村公共服务的真正需求与偏好;其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参与对社区事务的直接管理,调动其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再次,引导农民建立各种自治组织,最大限度地激发其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和需求与偏好表达的技能。
以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强化农村社区服务队伍建设
(一)提升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水平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主要贯彻者和直接实施者,是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他们为民服务的水平影响着农村整体的凝聚力,决定着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效果。推进公共服务社区化进程,进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目标,农村基层干部必须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必须要有敢于碰硬的气概和听取批评和反面意见的硬气;必须要善于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善于积累、借鉴并向农民群众传授致富经验,积极为民解忧;必须要挤出时间学习各种政治理论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场经济、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切实为民谋利益。
(二)培育农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
建立农村社区服务志愿者激励制度,疏通社会成员进入农村社区充当志愿者的通道,鼓励并引导有志于投身新农村建设以及家乡建设的伟大工作中的社会力量以及广大农民群众,通过不同形式参与到农村社区以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活动中去,以不断壮大农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目前,要着力鼓励和引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医生、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复退军人等,积极参与到建设家乡、造福乡梓的农村社区以及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去。同时,认真培养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对其表彰与宣传力度,激发他们继续保持投身农村社区以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热情,发挥其表率及模范作用,吸引更多的人员参与到农村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
(三)引进农村社区服务专业人才
建立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相关制度与政策,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公开向社会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择优录用,提升社区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扩大农村社区服务知识以及技能培训对象的范围,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的持续运转储备足够的人才;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人员的薪酬机制,并对有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使农村社区不仅能引进人才,而且能够留住人才。
(四)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人才培训体系
依托针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的现有培训体系,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的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体系,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人才的基本教育网络;加强与地方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党校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农村社区服务高级专门人才的培训基地,开展以职业素养、服务技能和服务规程等为内容的教育培训;建立相应的培训考核机制。规定只有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社区服务人员才能上岗,而且上岗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以逐步建立起持证上岗和竞争上岗制度,激励和督促农村社区服务人员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从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以便更好地为民服务(詹成付、王景新,2008)。
参考文献:
1.王健,徐睿,陈艺.统筹城乡发展视野中的农村公共服务社区化建设探索[J].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1)
2.宋巨盛.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物品供给—基于拓展第三部门供给作用的若干思考[J].理论月刊,2007(1)
3.詹成付,王景新.中国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