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镖
2012-06-26李同
文 _ 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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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出镜人物:保镖 李旭
从1990年涉足保镖业,李旭从事这一行有20来年了,其间他也干过其他行当:落魄时在夜总会看过场子,在阿联酋当过武术教练。但保镖无疑是他最钟爱的工作,已然成为他的事业。
最初当保镖纯属偶然,做刑警的亲戚告诉李旭,某外资企业招聘保镖。从小习武的李旭正想找份可以施展身手的工作,欣然报名。参加初试的有近千人,等进入复试,就只剩10个人。这时老板开口了:“我希望你们能较量一下。”正当大家还拉不下脸动手之时,年轻气盛的李旭脱口而出:“我能把他们都打败。”凭着不凡的身手,他拿下了这份工作。当时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百十块钱,李旭当保镖的收入是千把块,在那个年代算是高薪。而如今呢,保镖的年收入最低 的不到4万,高的话,“差不多能有四五十万吧”。如果表现足够好,委托人也很大方,就会获得更高的回报。
李旭的第一位老板很在行,不让李旭和其他保镖从事与保镖无关的琐事,没有任务的时候,就让他们训练,看他们流汗。然而,有一次老板打牌,与旁人发生口角,李旭的同事便上前呵斥制止,但并没有动手攻击,结果老板觉得手下在关键时刻不敢出手,要辞退他。李旭为同事求情,跟老板百般解释,但老板仍然认为是保镖怕死,没有尽到保护责任。为了证明保镖不怕受伤、死亡,为了保镖的职业荣誉,他用匕首狠狠朝自己的胳膊扎了下去……多年之后,在美国接受过系统培训的李旭反思这件事,觉得老板当时确有不对,不该把保镖当打手,但自己的处理方法也有问题。如果委托人冲保镖发脾气,保镖应该想办法尽快让委托人镇定下来。有些委托人会对保镖说一些挑衅或侮辱的话,但保镖完全可以不放在心上,这样才够专业。很多人都以为保镖越年轻越好,但血气方刚未必是好事,在李旭的保镖团队里,所有的队员都在28岁以上。只有体力、阅历都达到一个理想的状态,才不会犯下冲动带来的错误。保镖也不一定是青春饭,在国外,经验老到的保镖能做到50多岁。
和很多保镖一样,李旭在正式场合的标配也是墨镜西装。墨镜会让人看上去很酷很有型,除此之外,它还有很多实用价值:从光线很足的地方进入很暗的地方,眼睛不会一下不适应;保镖可以透过墨镜盯着任何一个人,外人却摸不清保镖到底在看谁;墨镜还可以阻挡一些碎片、硬物,保护眼部。保镖多爱穿黑西装,这是因为保镖经常要跟随委托人进入高档场所,在这些场合,就应当穿着与之相匹配的衣服,然而又不能喧宾夺主,抢了委托人的风头……与之相类似的小知识,李旭还有一大堆,都是长期点滴积累出来的。
李旭很喜欢《保镖》这部电影,但他对男女主人公相爱的情节并不感冒。保镖一旦与雇主坠入爱河,就会在很多方面放松警惕。当剧中的保镖与惠特尼·休斯顿扮演的雇主发生情感纠葛后,就开始刻意回避对方,因为这只会让雇主处于极为危险的境地。因此,一个明智、专业的保镖应当懂得克制自己,学会处理情感问题,尤其“不要在你工作的地方玩火”。
在保镖界,讲究“先下手为强”。但李旭逐渐意识到,这个先下手,不是指看到可疑人物就冲上去大打出手,而是指事先做好周密的准备工作。许多人都以为出现危险时奋不顾身才是尽职的保镖,但李旭强调,真正负责任的保镖,会在危险出现之前就把它排除了。
李旭曾经在背部被啤酒瓶扎伤的情况下保护委托人离开现场,这足够说明他的勇敢。而他做得更多的,则是细致入微地排查,细致到委托人进卫生间前,他先进去排除可能存在的危险。保镖的工作有时会非常繁琐,必须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在保镖行业,永远不会存在智力过剩的情况。
李旭戏言,如果他想做个好保镖,那就可能会饿死。因为他会把所有的危险都规避掉,但这样很多雇主也就不相信有什么危险,反而认为保镖在夸大危险系数。很多老板更喜欢看到出事时保镖大打出手的场面,认为这才是尽职尽责。“雇用我的人用不着相信我能救他们的命。”这是电影《保镖》里的一句台词,大概也是李旭本人的心声:委托人不能配合保镖工作,就会增加保护难度,保镖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是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