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与家务
2012-06-24王安忆
王安忆
原先,我和老公两地分居不开伙,单身的日子也过得单纯,可调到一起,正式度日,便再不好意思天天到娘家吃,必须自己面对柴米油盐。我们在理论上先明确了分工,他买菜、洗衣、洗碗,我烧饭。
他的任务听起来很伟大,一共有3项,而我是一项。可事实上,家务里除了有题目的以外,还有更多没有名字、细碎得羞于出口的工作。他每日8小时坐班,每天早上,洗过脸,吃过早饭,便骑着自行车,迎着朝阳上班去,一天很美好地开始了。而我还要将整个家收拾一遍,衣服晾出去——他只管洗,晾、晒、收、叠均不负责。床铺好,扫地,擦灰等一切弄好,终于在书桌前坐下的时候,已经没了清晨的感觉。他在办公室里专心一意地工作,休息的时候,便骑车出去转一圈,买来鱼、肉和蔬菜,众目睽睽之下放在办公桌下,当人们问起他在家干什么的时候,他亦可很响亮地回答:“除了买菜,还洗碗、洗衣服。”十分模范的样子。于是,不久单位同事对他便有了极高的评价:勤劳、能干等等。
而谁也不会知道,我在家里一边写作一边还要关心着水烧开了吗,一会儿还得去交水费、电费、煤气费……多少工作是默默无闻的,都归我做,却没有一声颂扬。
平心而论,他已经很好了,只要请他做,他总是努力。比如有一次我有事不能回家做饭,交代给了他。回来之后,便见他在奔忙,围裙袖套全副武装,桌上地下铺陈得像办了一桌酒席,确也弄出了三菜一汤。
可是,他干这一切的时候却总有着为别人代劳的心情。洗茶杯,他会说:“茶杯给你洗好了。”买菜,他则说:“菜给你买来了。”弄到后来,我也被传染了这种意识。请他拿碗,就说:“帮我拿一只碗。”请他盛饭,说:“帮我盛碗饭。”其实,他应该明白,即使他手里洗的是我的一件衣服,这也是我们共同的工作。可是,他不很明白。
以往,我是很崇拜高仓健这样的男性的,高大、坚毅、从来不笑,似乎承担着整个世界的苦难与责任。可是渐渐地,我对男性的理解越来越平凡了,我希望他能够体谅女人,为女人负担哪怕是洗一只碗的小小的劳动。要男人到龙潭虎穴救女人的机会似乎很少,而生活中的琐事很多。
曾有个北方朋友对我大骂上海“小男人”,只是因为他们时常提着小菜篮子去市场买菜,居然还要还价。听了只有一笑,男人的责任如果只扮演成一个雄壮的男子汉,让负重的女人欣赏爱戴,那么,男人则是正式堕落了。
所以,我对男影星的迷恋,渐渐地从高仓健身上转移到美国的达斯汀·霍夫曼身上,他在《午夜牛郎》中扮演一个流浪汉,在《毕业生》中扮演刚毕业的大学生。他矮小、瘦削、貌不惊人,可却有一种内在的、能够应付瞬息万变的世界的能力。他能在纽约乱糟糟的街头生存下来,克服了青春的虚无与骚乱,终于有了目标;能在妻子出走以后像母亲一样抚养儿子——看着他为儿子烤面包,为儿子系鞋带,为儿子受伤而流泪,我认为这就是男性的伟大了,比较起来,高仓健之类的男性便只成了诗歌里和图画上的男子汉了。
生活很辛苦,要工作,还要工作得好……要理家,谁也不甘比别人家过得差。为了永远也做不尽的家务,吵了无数次的嘴,流了多少眼泪,还罢了工,可最终还得将这日子过下去,这日子却也吸引着人过下去。每逢烦恼的时候,他便用我小说中的话来安慰我:“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生活。”这时方才觉出自己小说的浅薄,可是再往深处想了,仍然是这句话:这就是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却也有同样令人不舍的东西。
虽有着无穷无尽的家务,可还是有个家好啊,还是在一地的好啊。阳台上有几件男人的衣服晾着,心里便多了几分安全感;逢到出差回家,想到房里有人等着,即使这人将房间糟蹋得不成样子,心里也是高兴。想到这些,便心平气和了。
何况,彼此都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点儿进步,他日益增进了责任心,紧要时候,也可朴素地制作一汤一菜。我也去掉一点儿大小姐的娇气,正视了现实。
总之,既然耐不住孤独要有个家,那么有了家必定就有了家务,就只好吵吵闹闹地做家务了。
(摘自《祝你幸福·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