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创新免疫监管模式
2012-06-22刘步科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畜牧兽医局
文│刘步科(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畜牧兽医局)
动物的防疫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既不放松对散养户的防疫,更要加大对规模场程序化防疫监管力度,有效控制疫病的发生。
动物防疫工作既是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又是阻击人畜共患病传播的主要措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针对散养户和规模户在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和基层防疫工作实际,我们在实践中采取了“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免疫到位,监督到位”的免疫方法及对“散养户贴告知卡、规模户建立防疫档案”的免疫监管模式,对促进和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畜禽养殖的现状
近年来,畜禽饲养已进入由分散饲养向规模养殖的转型期,但当前农村千家万户零星或者小规模分散养殖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转型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一是由于农村户居住分散,畜禽养殖数量少,饲养分散。二是新农村的建设及土地的严格管理,农村可用于修建养殖场的土地范围缩小。如四川灾后重建后,一般农户只有20~3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养殖圈舍,发展养殖受到限制。三是农村种植多元化,个别地方土地流转和转变生产项目,大面积的土地种植了蔬菜和经济作物,饲料用粮种植大面积减少。四是农村大多数人员外出务工,据笔者所在地调查,农村人口中20~45岁的壮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占70%,10%的农户未养殖任何动物,30%的农户只饲养少量的猪只和放养家禽。
二、加强动物防疫执行力的制度性建设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政府部门要认真地做好组织工作。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投入,把动物防疫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到实处。二是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实行分片联系责任制。实行县到镇、镇到村,层层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责任制。三是严格技术和质量要求,确保按照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确保免疫质量,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四是畜牧兽医部门与养殖场户建立沟通联系,公布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和举报电话。五是加强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县、镇(乡)成立防疫工作督查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查组深入基层开展防疫督查,及时纠正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动物防疫奖惩制度。
2.加大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动物防疫知识。饲养动物涉及千家万户,宣传工作是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让养殖场户认识到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畜禽发病死亡率,提高养殖效益,而且还能最大限度地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意识,提高他们自觉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动性。
3.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的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是动物防疫经费的投入主体,应把动物防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把所需的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好动物防疫所需的疫苗、器械设备和免疫反应及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和防疫物质的储备工作,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有效的物质和经济保障。
4.加强防疫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防疫人员素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乡(镇)、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定期举行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动物防疫的科技含量和动物防疫人员的技术水平,建立一支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动物防疫员队伍,确保防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动物防疫行为。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完善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没有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予出具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畜禽不准销售、屠宰和流通;同时,加大对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以检促防,不断提高养殖场户的防疫法制意识,从而使养殖户由被动防疫变为主动防疫,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6.发展规模养殖,推行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养殖,推进养殖小区建设是发展现代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动物防疫和标准化生产的必然选择。为此,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项目支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养殖户由分散饲养向规模化饲养转变,发挥畜禽专业合作社组织的作用,推行“公司加农户”的饲养模式,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从而减少疫病发生,促进畜牧持续健康发展。
三、建立动物防疫的告知制度和档案管理的实践
目前,当地动物养殖模式为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场户共存,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为方便群众了解动物防疫的内容、时间和免疫数量等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09年以来采用了对散养户实行免疫后由畜主在免疫记录上签字,并张贴《动物防疫免疫告知卡》,告知卡上注明免疫时间、免疫种类、免疫数量、免疫人员、电话号码等。同时,对发现异常情况的处理,引入补栏动物的免疫以及病死动物的处理也作了明确的告知,对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分户建立《疫苗领用档案》《免疫记录档案》《兽药使用档案》《饲料使用档案》《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为防止免疫人员在免疫过程中的交叉传播,对规模养殖场户的养殖实行“畜主自免、兽医监督、责任到人、上门服务”的防疫办法,乡镇畜牧兽医站与各规模养殖场户签订《规模养殖户动物防疫告知书》,明确防疫项目、免疫程序、防疫责任等事项,技术人员月月上门服务,规模养殖场户按照国家统一的免疫规程规范免疫,按照防疫要求记录。通过实行这些措施,让散养户明白,让规模养殖场户清楚,对查证免疫依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动物防疫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动物食品的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部门的职责,因此,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就是对人民、对社会的极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