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水静静流——汨罗市水上安全工作走笔
2012-06-21宋智慧
文/ 本刊记者 宋智慧
11月13日14:30,汨罗市屈子祠镇名山渡口,随着渡船“签单发航员”的一声号令和渡工一声“起”,载满过往行人、车辆的渡船缓缓离开江岸,不一会便把渡船上的人、车顺利地渡到对岸。据汨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红兵介绍,像这种南来北往的摆渡,该渡口每天要渡上无数次。
素有“蓝墨水上游”美称的汨罗,地处南洞庭湖,现有人口66万,面积1562平方公里。流经境内的河流主要有3条——湘江、沅江、汨罗江,中型水库3座,通航里程183.7公里。湘江、沅江采砂工程船17艘。独特的水域优势给汨罗创造了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然汨罗有水域优势,那我们就以水管水,真抓实干做好水上安全。”汨罗市安监局局长符文说,“汨罗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有两大块:河道采砂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如何确保河砂开采生产安全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使水上航线成为一条生命线、放心线、安全线,一直是汨罗市委、市政府思考的问题。
顶风就要受处罚
10月27日8:20,一艘从湘阴城关发航、船号为银河1128的采砂船行至湘江汨罗段检查时显示为正常;9:06,一艘从新化沟发航、船号为黄岗0678的采砂船被检查出有滞留、沥水情况。
这些是记者在汨罗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执法船内看到的水上安全检查登记本上的记录。
今年年初,汨罗市委、市政府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安监、交通、海事、公安、水利、砂石办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范采砂工程船和运砂船的施工作业。
汨罗市成立了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联合检查站,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检查,清查无证操作人员,严禁以罚代法、瑕疵执法。在多个部门密切配合下,汨罗共查处涉河涉矿违法犯罪案件50余起,涉案人员300多人,取缔非法作业船20条,扣押非法取砂的铲车、挖机6台,刑拘6人,行政拘留近90人次。一条采砂船的负责人蔡某曾被行政拘留,原因是他的采砂船原核定干舷是200mm,实际干舷为零,属严重超载。
①渡口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安全检查
②汨罗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站执法船
由于汨罗水域面积广,受利益的驱使,过境船舶及境内工程船夜间盗采和运砂船超载航行时有发生,一度甚为猖獗,结队冲关,屡禁不止。为确保水上交通秩序,优化整治工作环境,除24小时巡查外,检查站不仅增派值守人员,将采砂船集中停放,专人看守,还采取“猫鼠同步”的方法,重点防控打击夜间偷采现象。
“尽管我们这么严格加大整治力度,但仍然有人顶风作业。”检查站工作人员介绍。一次例行检查时,有两条采砂船因违规作业,又存在安全隐患,被该站查处,两船主被依法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今年3月15日下午,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7艘安徽籍运砂船组队由南向北航行,存在超载的可能,便用旗语责令停船接受检查。对方仗着人多势众,又是长期运砂的熟地方,不仅未按旗语指令停船,反而加速航行,企图冲关。检查执法船和从水上追踪而来的湘阴县水上安全检查船拉笛呜警,两面包抄。随后,湘、汨两县市执法队员分别登上7艘运砂船,对他们的证照、装载情况、安全设施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7艘运输船全部超载,其中4艘船的驾驶员存在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情况。联合执法队员对超载船进行就地卸载,处以罚金,并将无证驾驶的驾驶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另据了解,汨罗江城区沿线12公里河道实行禁采以后,拆除废弃砂场、建筑物40多处,栽植一定数量的垂杨和苏柳,最大限度恢复了矿区植被,实现了内河整治“三无”目标,即岸上无砂场、河里无挖砂船、岸边无采挖痕迹。
③砂场安全宣传牌
④汨罗市按“三牌一线一路一亭”的要求建设标准化码头,图为“一亭”
未雨绸缪安民心
“小朋友,你手里拿的这件黄色背心是干什么用的?”记者问正在等待摆渡的一个6岁小女孩。“我知道啊,爸爸告诉我是用来救命的,穿着这个衣服掉在水里也不会淹死。我每次坐船都会穿着它。”稚嫩的小女孩腼腆地回答。
“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特别是对于渡口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渡口,便会影响老百姓的出行及生活生产;如果渡口不安全,便会给社会、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造成不稳定的因素。”符文语重心长地说道,“水上交通安全涉及到广大群众,只有通过广泛宣传,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才能减少事故发生。”
汨罗市政府不仅成立了水上安全联合检查站,有渡口渡船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市通过海事、运政、砂石办等部门的公务船悬挂横幅在水上巡回宣传,利用宣传车在道路上宣传,张贴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到码头、工程船舶上。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船360次,装订资料280份,张贴通告100张,张贴宣传标语630张。
为进一步落实市、乡(镇)、村、船主四级安全责任,汨罗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级级相连的工作管理网络。市到乡、乡到村和村到船主都分别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先后制订了乡镇船舶渡口签单发航制度、中小学生乘船交接制度、乡镇船舶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办法和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定期对全市渡口例行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渡口渡船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将安全隐患逐个登记,实行挂号和销号制;完善安全设施,按“三牌一线一路一亭”的要求建设标准化码头;投资80万元对所有渡口的渡船进行提质改造,淘汰所有木质渡船,新增5艘钢制渡船,确保了客渡船的安全性能;配齐渡船安全设施,足额配备到位救生设施及消防设备,定期更换和添置船上的安全横索、三角木等安全设施,确保渡运时的安全。
望着缓缓启动的渡船,汩罗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李伯高自豪地说:“自2004年安监局成立以来,汨罗市没有发生过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也没有出现因安全生产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项考核指标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连下降。连续七年被岳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去年,汨罗市安监局还被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分别评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今年正在争创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市) 。”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工作不能说大话,还需从零做起。我们会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到位,当好老百姓的安全卫士。”听着符文朴实的话语,记者由衷地祝福汨罗:“年年零事故,幸福在汨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