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儿童治疗过程中心理护理的临床效果分析
2012-06-21陈萍
陈 萍
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云南曲靖 655000
眼球没有发生明显的器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的视力在经过矫正治疗后仍没有达到1.0者在临床上被称为弱视[1]。目前,随着临床医学对弱视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在对弱视症状进行治疗的同时,对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干预,可以使临床治疗的效果得到显著性提高[2]。该研究随机抽取2009年11月—2011年11月该院收治的92例弱视患儿病例应用心理护理干预措施对其进行护理,对临床效果进行研究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该院弱视患儿病例92例,随机分为常规组和干预组。常规组男16例,女30例;年龄3~9岁,平均5.3岁;干预组男19例,女27例;年龄3~10岁,平均5.7岁。两组患者病症类型主要包括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斜视性弱视。
1.2 方法
1.2.1 常规组 ①所有患者均采用浓度为1%的阿托品眼用凝胶,3次/d,连续治疗3 d后进行检影验光,并根据验光的结果及患者眼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配镜;②采用遮盖法及压抑法进行治疗;③进行精细作业训练、视知觉感知学习,并采用弱视治疗仪配合治疗;④存在斜视症状的患儿经半年观察,如果有必要可以择期进行手术矫正[3]。
1.2.2 干预组 在常规组基础上进行心理护理干预,主要措施包括:(1)加强健康宣教工作:① 帮助患儿家长加强对弱视症状和相关知识的了解;② 使患儿及其家长对弱视的危害有足够的认识;③ 进一步将其强调早期发现对于临床治疗的重要性;(2)使患儿和家长对治疗的依从性进一步提高:患儿能否完全遵照医嘱对症状进行治疗,主要决定于疗程的长短,且该因素有时甚至可以决定临床治疗的成败。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针对性的护理干预,使家长对弱视的治疗能够更加全面细致的认识,对患儿每天各项弱视治疗和训练进行全面正确的指导和督促,在最大程度上争取患儿配合。(3)赏识教育:应该将赏识教育始终贯穿于对弱视患者进行治疗的每个环节中,通过多种形式使家长对赏识教育的真正内涵有全面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相关技巧,并指导家长将赏识教育运用到对弱视进行治疗的每个环节中。(4)心理支持:对弱视患者进行治疗就犹如一场持久战。① 复诊期患儿通常情况下会对治疗的单调性产生厌倦感,治疗时很难保证认真对待。因此,必须对患儿心理指导给予充分的重视,医护人员及家长应给予患儿尽可能对的关爱和鼓励,给予其适当的激励,使孩子能够更加积极的配合治疗;② 对患儿日常行为给予充分重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保证营养平衡、膳食结构合理,使眼的抵抗力进一步增强[4]。
1.3 疗效评价方法
痊愈:患儿视力水平恢复到0.9以上,停止治疗一段时间后视力水平仍然保持正常;有效:患儿视力已经增加2行或2行以上;无效:患儿视力没有改变或提高1行,亦或视力进一步退化[5]。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所有资料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 t检验,组间对比进行χ2检验。
2 结果
2.1 视力恢复效果
常规组视力恢复效果:痊愈13例,有效21例,无效12例,有效率74.0%;干预组视力恢复效果:痊愈17例,有效25例,无效4例,有效率91.3%。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儿治疗后视力恢复效果[n(%)]
2.2 心理状态
常规组治疗过程中出现不良心理状态的人数为紧张13例、抑郁11例、焦虑10例及恐惧8例;干预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不良心理状态的人数为紧张4例、抑郁3例、焦虑3例、恐惧1例。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治疗过程中不良心理状态情况比较[n(%)]
2.3 心理状态指标改善幅度
常规组患者护理前SAS和SDS评分分别为(64.2±4.8)分和(63.8±4.3)分,护理后分别为(56.5±5.1)分和(58.4±3.6)分;治疗组患者护理前 SAS和 SDS评分分别为(63.3±4.2)分和(62.7±5.2)分,护理后分别为(45.6±5.4)分和(44.3±4.0)分。 两组护理前后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心理状态指标变化情况比较[分,(±s)]
表3 两组患者护理干预前后心理状态指标变化情况比较[分,(±s)]
组别 时间SAS SDS常规组干预组护理前护理后护理前护理后64.2±4.8 56.5±5.1 63.3±4.2 45.6±5.4 63.8±4.3 58.4±3.6 62.7±5.2 44.3±4.0
3 结语
儿童弱视只要从幼儿阶段进行有效治疗,在早期进行调查,保证在发病的早期及时发现,并对患儿进行早期干预,进行有效的综合治疗,在早期采用心理护理干预配合治疗,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临床治疗效果。心理护理干预指的是在护理的整个过程中,护理人员以心理理论作为指导,以良好人际关系作为基础,通过交流对患者心理进行积极影响,使不良心理状态和行为得到改变,发挥护理最佳作用[6]。通过与学校卫生保健单位联合,做到文教卫生紧密配合,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有机结合,可以迅速建立起一套更加健全的弱视防治体制,使更多患有弱视的儿童能在疾病的早期得到积极有效的临床治疗和护理干预。
[1]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09,14(13):197-198.
[2]张凤梅.增视明目丸对儿童弱视疗效观察[J].中国中医眼科杂志,2007,13(12):177-178.
[3]全国斜视弱视防治学组.弱视诊断标准及疗效评价标准[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09,14(13):297-298.
[4]陶润平,甄兆忠,邓杏英,等.增视能-弱视增视训练系统的应用研究[J].湖南医学,2008,17(15):379-380.
[5]林广杰,李坚恩,张雁.近视弱视与斜视[M].北京: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9:256-257.
[6]徐长莺,刘伟革.心理干预在弱视治疗中的作用[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8,14(12):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