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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回收再制造的政府激励机制研究

2012-06-15郭军华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物流科技 2012年9期
关键词:委托逆向激励机制

张 威, 郭军华 (华东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基于回收再制造的政府激励机制研究

张 威, 郭军华 (华东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为了激励企业参与回收再制造,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设计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单阶段多任务的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模型,得出了政府的最优经济激励强度,并分析了在不同的激励强度组合下企业的努力度差异。研究发现如果企业投入回收和再制造努力的成本是相互替代的,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再制造环节的激励强度。

回收再制造;政府激励;委托代理

随着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的加剧,再制造产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视。作者认为,再制造是以产品全寿命周期设计和管理理论为指导,以各种先进技术和对废旧产品进行修复或改造,使其得以高质量再生产和充分利用的过程。通过再制造,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欧美国家的再制造产业经过几十年发展以拥有了完备的体制和成熟的市场,我国的再制造也发展迅猛,在再制造的政策法规、产业实践及基础研究方面成绩斐然。

回收再制造属于逆向供应链,是近年来供应链研究的热点之一。Savaskan(2004)讨论了三种不同的分散式逆向供应链,得出由更接近消费者的零售商负责回收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效率最高[1]。Ferrer,Swaminathan(2006)建立了新产品到再制造产品的两周期定价模型,并推广到多期,分别研究了单寡头垄断和第三方介入情形下制造商新产品和再制造新产品定价策略[2]。Heese,Cattani(2005)探讨了双寡头垄断市场中回收废旧产品对寡头竞争优势的影响[3];郭军华 (2012)探讨了消费者对新产品和再制造产品WTP不一致情况下,两种产品的最优化定价策略,指出集中式决策相对于分散式决策更有效率[4]。在逆向供应链内部激励机制研究方面,Holmstrom,Milgrom(1987)较早的提出了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并认为可以用委托代理分析框架研究计量经济学中的问题,该模型在激励机制设计的文献中被大量采用[5];我国学者张维迎 (1996)在其著作中系统地研究了委托代理问题[6];伍云山,张正祥 (2006)从制造商的最大利益出发研究了由一个制造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逆向供应链的激励机制[7];王文宾,达庆利 (2009)应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基于回收努力度的逆向供应链的激励机制[8];孙多青等 (2008)研究了多零售商参与下的逆向供应链激励机制[9]。在政府参与逆向供应链的外部激励机制方面,黄颖颖等 (2008)研究了政府与回收企业的Stackelberg激励模型[10];付玮琼 (2011)研究了家电逆向物流的委托—代理政府激励机制[11];丁一 (2011)建立了政府激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探讨了政府如何激励两个企业参与多任务竞争机制[12]。

但是,在政府参与激励企业进行回收再制造的研究方面,付玮琼忽视企业参与博弈的经济效益也是政府的收益;丁一也认为企业是单纯因为政府的激励而参与回收再制造的,忽略了企业回收再制造也可以给自身带来经济效益。所以,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作者在企业同时参与回收和再制造的两项任务的前提下提出了考虑到社会效益的政府和单个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从而为我国大力发展回收再制造产业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

1 模型假设

政府委托企业进行产品的回收再制造,但是企业可能会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节能减排,或者由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所以政府要制定激励合同对企业进行激励。现对模型作如下假设:

(1)政府是风险中性的,企业是风险规避的。

2 模型设计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它的期望效益不仅包括企业回收再制造带来的环境效益∏m,也包括企业自身在回收再制造过程中创造的经济效益∏n,所以政府期望收入Ev等于政府的期望收益E(∏m+∏n)减去激励成本ES(∏m+∏n):

企业的实际收入w等于企业参与回收再制造所创造的经济效益∏m加上政府的激励收入S(∏m+∏n)再减去企业的回收再制造成本C( a1,a2):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府不能观测到企业的努力水平,企业又都是 “理性的”,即在一定条件下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政府的激励合约必须考虑到企业选择努力水平 (a1,a2)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收入CE的情况,对公式 (4)左侧求最大值后得到诱导出的企业努力度 (a1,a2),即激励相容约束IC:

企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时的努力水平 (a1,a2)是回收成本和再制造成本之间的替代关系 (c11, c12,c22)、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产出系数(m,n )、政府对回收环节和再制造环节的激励强度 (β1,β2)的函数。可以推断,政府不同的激励强度组合会促使企业在回收和再制造环节各采取不同的努力水平。

政府在满足上诉参与约束IR和激励相容约束IC两个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再来寻求最优的激励机制以实现自身期望收入Ev的最大化,使企业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努力工作的同时也最大化了整体的社会效益。则政府的问题是选择(α,β ),解下列最优化问题:

整理可得到政府激励的最优化模型:

将公式 (7)最大化,可得到最优化的两个一阶条件为:

以上通过对政府激励的委托—代理模型的建立和求解,得出了促使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政府激励强度模型,下面将对模型结果进行分析。

3 模型分析

在企业的实际生产中,废旧产品的回收环节必然影响到再制造环节,企业在回收环节的成本和再制造环节的成本是相互替代的,即c12>0。在回收再制造过程中,由于企业努力的不确定性很大,根据付玮琼的研究成果,假设σ2→∞,可以发现,c12绝对值越大,β2越大,即企业回收和再制造努力的成本替代效应越大,政府对企业再制造环节的激励力度应该越强。否则过高的β1会促使企业在从事回收再制造的过程中把过多的精力和资本投入到废旧产品的回收上,而忽视产品的再制造环节,但依然能从政府那里大量获利,这不利于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节约利用、增值利用,并且可能造成大量已回收资源的堆积浪费,不利于再制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悖于国家的再制造产业政策。

针对目前情况,政府有两种方法促使企业增加在产品再制造环节的努力,促进废旧产品的回收环节和再制造环节协调健康发展。一是根据企业业务结果的观测值进行奖励并弱化对企业回收环节的奖励力度,减少企业在回收环节的机会成本。例如根据企业的产品回收率考量企业在回收环节的努力度;根据企业对回收产品的再制造率或最终的产品废弃率考量企业在再制造环节的努力度。第二种方法就是在对回收给予奖励的同时,对产品再制造环节给予更强的激励或惩罚组合,包括经济和政策上的多重扶持以及严惩。例如对企业回收的产品制定补贴标准的同时制定回收产品的再制造标准,企业进行了产品回收就给予奖励,但在再制造环节对再制造率不达标的企业给予惩罚,再制造率高的企业则给予相对回收环节更大的奖励。既不挫伤企业参与回收环节的积极性,也使企业乐于开展再制造,有助于推动整个回收再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4 结 论

如何激励企业参与回收再制造是逆向供应链中的一个有价值的问题。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下研究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政府如何建立激励机制来激励企业参与回收再制造的问题。通过对模型的求解得出政府的最优激励解,并且分析指出不同的激励强度可以促使企业调整回收和再制造两个环节的努力度,通过政府的激励调控实现回收再制造产业的协调发展。针对政府与回收再制造企业之间的激励博弈问题,本文设计的只是政府和单个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博弈,有待于更深一步的研究,比如政府与众多企业之间的博弈以及政府对企业回收再制造的具体考核指标的量化等,为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1]Savaskan R C,Bhattacharya S,Wassenhove L N V.Closed-loop Supply Chain Models with Product Remanufacturing[J].Management Science,2004,50(2):239-252.

[2]Ferrer G,Swaminathan J.Managing New and Remanufacturing Peoducts[J].Management Science,2006,52(1):15-26.

[3]Heese H S,Cattani S K,Ferrer Getal.Competitive Advantage Through Take-back of Used Products[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05,164(1):143-157.

[4]郭军华.WTP差异化条件下再制造闭环供应链的协调定价策略[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2,29(1):121-126.

[5]Holmstrom B,Milgrom P.Aggregation and Linearity in the Provision of Intertemporal Incentives[J].Econometrica,1987,55(2):303-328.

[6]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431-463.

[7]伍云山,张正祥.逆向供应链的激励机制研究[J].工业工程,2006,9(1):52-55.

[8]王文宾,达庆利.基于回收努力程度的逆向供应链激励机制设计[J].软科学,2009,23(2):125-129.

[9]孙多青,马晓英,俞百印,等.多零售商参与下的逆向供应链激励机制研究[J].供应链管理,2008,27(12):113-116.

[10]黄颖颖,周根贵,曹柬.逆向供应链产品回收激励模型研究[J].经济论坛,2008(22):72-74.

[11]付玮琼.家电逆向物流的委托—代理政府激励机制研究[J].物流技术,2011,25(6):54-56.

[12]丁一.政府激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J].学海,2011(4):68-74.

Research on Incentive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in Remanufacturing

ZHANG Wei,GUO Jun-hua(School of Economics Management,East China Jiaoto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13,China)

In order to incentive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llecting and remanufacturing,the paper develops a single-stage multi-task game models between governments and enterprises for information asymmetric scenarios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al-agenttheory.Government'soptimalincentive price is derived,changes of different incentive degree combination's impacts on enterprises'efforts are analyzed.We probed further and found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rengthen the incentive degree in the remanufacturing segment if the costs that enterprise put in recovery and remanufacturing can substitute each other.

collection remanufacturing;government incentives;principal-agent

F224

A

1002-3100(2012)09-0100-03

2012-06-04

张 威(1990-),男,湖北十堰人,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流系统工程与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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