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土飞扬
2012-06-14徐则臣
有一天我去写我的故乡,不知道该如何落笔,我找不到一条通往故乡的路。但是一想到路,我立刻知道该怎么写了,很多年前,的确有一条土路从野地里伸向我的村庄,厚厚的黄土堆积,一辆车或者一阵风过去,都要卷起漫天黄土,那是什么?“尘土飞扬”!是的,尘土飞扬。我从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路顺利抵达故乡。
多么美好和动听的四个字:尘,土,飞,扬。即使拆开了看都赏心悦目,而且有质感,抓一把前两个字能捏出细碎的声音来,好啊,朴素得像一首诗。我真要感谢那造词的人了。这种混沌、坚硬而又纯美苍凉的乡村氛围,让我想起了福克纳和马尔克斯。我以为,还没有谁能把这四个字用得比他们俩更好。
可以想象一下美国南方的乡村,那片黑人备受歧视和压迫的土地,那个在故事中名叫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地方,充满了焦躁、野蛮和暴力,但谁又能说那不是一个至情至性至人的地方?至情至性至人,还有至情至性至人的泥土,多少年来一层层堆积在四通八达的乡村土路上,一辆马车来了,你能在它身后看到尘土像阔大的旗帜一样从大地上飘扬起来,久久不去。一个年迈的黑奴走来,赤裸的脚板之下,也会掀起面粉一样细腻的泥土,如果一直走下去,泥土将追随他一生。在那条土路上,一个人就是一个人类,一辆马车就是古往今来数不清的所有军队。泥土中的人类的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离远了看让人想哭。
还可以想象一下加勒比海沿岸刚刚进化的土地。烈日当空,空气像胶水一样粘稠,古老的拉美土著从神话般的吊床上下来,双脚踏入滚烫的泥土中。一个文静的小伙子来到陌生的小镇,见到了名叫安托尼奥·伊萨贝尔的神父,他相信有神父的地方一定有旅店。显而易见,他们要经过一段以乡村为背景的土路。在他们生活的世界上,一个女孩抓着床单飞上天,一个功名显赫的将军退休在家做起了小金鱼,一个男人为了爱情到八十岁还独身,一个族长式的君主让无数的母牛在他的宫殿里乱跑。显而易见,他们也要经过一段以乡村为背景的土路。而这条太阳炙烤下的土路,一只火鸡跑过去,也要溅起长久不息的尘土。他们在神奇的土地上站定,转过身,嘴唇干裂,目光懵懂,身后的尘土把他们包围,自成一个魔幻的现实世界。
我把这四个字用毛笔写好,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低头就能看到。看到了就神往不已,这其中,包含了多少对苍生的爱啊。我分明看到了尘土从遥远的地方升起,甚至闻到了太阳下焦糊的泥土味。这种感觉如此强烈,我忍不住一遍遍地重写,写飞扬的尘土,写尘土里生活的人们:
“巷子里照例是经年的黄土在堆积,陷着去年的深深的车辙和牛蹄印。旱久了便尘土飞扬,有大群大群赤脚的男人女人和小孩从中间走过……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到田里收割庄稼。”
(选自《徐则臣博客》)
散文包
因故乡而想到路,记憶中那条从野地伸向村庄的土路,产生了一种环绕在作者内心独特新奇而又似曾相识的体验感,使他顺利抵达了故乡。“尘土飞扬”带着乡村的泥土气,似乎让人想拒之于千里之外,在文中,却表达出一种浑厚质朴的乡土感觉,那最真实、最本质的故园感。作者从故乡的土路出发进行联想,想到福克纳的美国南方乡村、以及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里的拉美乡村,车轮驶过、狂风吹过,那一一粒的黄土,就像故乡的符号,在路上漫天飞扬起来;“尘土飞扬”的乡村土路,连接了孕育着人类和历史的大地,它的每一个字,都让作者神往,因为它们通往的不仅仅是他的故乡,而是整个人类的精神故园。
——杨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