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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空间

2012-05-30杨江

新民周刊 2012年35期
关键词:乞丐权利主体

杨江

“乞丐排行榜”引发热议,乞丐有没有在地铁行乞的权利,管理者与乘客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除了行乞,上海地铁内还有另一些让人难以忍受的行为,比如儿童随地便溺,果壳乱扔,为争座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继杭州公交车内小伙子不让座遭抱小孩妇女的丈夫连扇5记耳光后,上海地铁内也发生一起因误以为女乘客不给带小孩的老人让座而大打出手的暴力事件。这些问题该如何看待?

散发着冲鼻气味的早点“韭菜合子”可不可以进入地铁?面对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女性穿着暴露该不该被批评,是不是可以“尽情地骚”?

如今,这些话题,在专家们看来,不能再简单地局限在“五讲四美”这样单一的“讲文明讲礼貌”话题框架中了,而是要放在公共空间范畴中讨论。

社会学家说,21世纪是空间的世纪,人们由时间开始转为关注空间,空间有着多重内涵,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空间意味着权利。今天,社会大众的权利意识普遍觉醒,但实际满足各阶层权利需求的公共物品却往往赶不上这些需求。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我认为我有权利,但我没有享受到。”

但专家也同时指出,不同的主体进入不同的公共空间,必然存在权利与责任的边界问题。很遗憾,很多时候我们还没有厘清。

公共空间已经呈现出来的问题必须得到正视并解决,因为空间也是一种生产力。

权利的平等与责任的对等

“我们从没有过如此严峻的空间关系的紧张。”上海政法学院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指出,随着城市的发展,空间观念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社会学将公共空间分为三重——第一空间:物理空间;第二空间:精神文化空间;第三空间:社会历史空间,但长久以来人们只停留在第一空间与第二空间,但社会问题呈现出怎样的历史渊源也就是第三空间——社会历史空间,人们却鲜有注意。

21世纪差不多就是一个空间的世纪。空间意味着权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空间体现的是权利的差异。章友德认为中国社会种种的矛盾冲突实际就是人们权利的实际享有、权利意识的普遍觉醒与实际满足各种权利主体的权利需求的公共物品赶不上需求所致。

不同的公共空间,对每个空间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边界有着不同的要求。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大众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过去的30多年,人们的权利不断增加,意识普遍觉醒,但权利主体进入公共空间后,责任和权利的边界并没有通过系统教育深入人心,人们至今不知道在公共空间应该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如何化解空间冲突?章友德认为,每个人都是主体,但人们却习惯把别人看做客体。杭州公交车耳光事件就很典型,抱小孩妇女的丈夫俨然占有道德优势,认为别人必须让座。挨了五个嘴巴的男孩不敢反抗,可能是觉得自己道德不占优,但大家却没去思考小伙子不让座的真正原因。“这个案子能反映空间中人们缺乏的是换位思考。加深对第三空间的理解有助于理解第一空间发生的行为。”

具体到乞丐问题,章友德认为,它反映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城市新二元结构的问题,将来即便城乡一体化,乞讨也依然存在,乞讨未必就一定要为了生计,它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们有权利选择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前提是不违反社会规则,不侵犯他人权益。这也是乞丐在一个大的社会公共空间里的权利体现,所以佛山为了市容、为了所谓的文明要将乞丐从城市赶走,这是对乞丐权利侵犯的表现。

佛山之举与上海地铁治理强讨恶要又有本质区别,章友德说,“不管出于什么初衷,行乞都不应该出现在地铁里。有批评认为这缺乏对穷人最基本的怜悯,问题在于,地铁的主要功能不是解决贫困问题,而是保证城市公共运营。”章友德进一步阐述,现在的地铁行乞者强讨强要、欺骗善心实际扮演的是对公共空间规则的破坏者。

穷人、富人、本地人、外地人對运营管理者而言都是平等的运营主体,性别、户籍、身份都无关于是否可以享有更多的权利。在章友德看来,港铁以及国外对公共空间行为规范几乎“苛刻”的细节规定并没有引发我们这里这样大的社会争议,就是因为公民对公共空间理解形成了普遍共识,而在这里,包括很多媒体人在内的一些民众对地铁公共空间的理解并没到位。

“公共空间里每个主体都不可以侵犯他人的权利。有些国家规定地铁、医院、剧院甚至公共场合不能打电话也是这个道理。”章友德解释。当然,国外的乞丐背后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的制度还不健全,城乡存在差异,但这也不能成为乞丐出现在地铁里的理由。

公共空间与公共安全

至于地铁行为秀,章友德认为也不可突破空间边界,运行部门必须像过滤器一样,对公共空间起到监管责任。

“‘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这是有问题的。”章友德解释,女孩子穿多少是个人权利,但这个权利要与公序良俗结合,既然展示的空间不是私人空间,就必须考虑每个主体的感受。“穿比基尼在比基尼选美空间可以,但地铁的功能不是如此,不可给他人带来困扰,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构成骚扰”。他认为,地方立法要更注重细节。对公共空间行为的引导规范要提出具体的要求。

“必须尽快建立公共空间意识。人人都成为公共空间秩序的构建者。”章友德认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教育应该尽快跟上,发微博只能帮助人们了解空间客观存在的问题,并发泄情绪。“当一个人进入城市,是否有途径让他知道并了解公共空间规则?”

人们对空间概念模糊不清,甚至围绕乞讨等问题口诛笔伐,最终连管理者都不具备管理的自信,感觉可以管,底气却不足。如果从运行方到各个主体,对公共空间认识都不到位,没有公共空间意识,必然产生一系列问题。

“城市的空间矛盾主要表现为——本地人对空间规则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但源源不断来自欠发达地区的新入人群构成了空间新的组成部分与挑战。空间里的这一系列的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分割的必然结果。”章友德建议,现有城市的人应该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宽容胸怀,学会换位思考。

城市里的人首先要成为公共空间模范的实践者、示范者。解决问题需要漫长而持续的教育过程、执法宣传过程、普及知识过程。所有的人在此过程中要停止谩骂与地域攻击,那只会加大不同空间主体之间的敌视。

“公共空间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公共安全问题。”他的论据是,城市犯罪之所以多数是外地人所为的很重要原因,就是城市还没有花精力让他们对所处的空间产生认同,攻击谩骂只能将他们进一步推向“越轨”。

随着人口的不断涌入,城市里有限的空间与资源,必然会进一步引发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每座城市都面临这样的挑战。章友德提醒说,理性的建设才真正有助于空间和谐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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