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从选举做起
2012-05-30赵义
赵义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2012年下半年召开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随即启动。这项工作预计在6月份完成。
根据2006年《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第六条,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因此,十八大是中共最高领导层“新老交替”的又一个关键节点。
持续改进
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比十七大时增加50名。十八大代表将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因此预计十八大代表团会有40个,比十七大增加两个。
十七大38个代表团包括31个省区市代表团以及中直机关代表团、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解放军代表团、武警部队代表团和台湾省籍党员代表团。有学者认为,最近几年,中共中央特别关注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所以可能在原有的38个选举单位基础上增加相关领域,涵盖一些重要行业。
各选举单位的十八大代表名额,主要按“党组织数”和“党员人数”确定,适当考虑前几次全国党代会代表名额数等因素。按照这一分配办法,大多数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比十七大时都有增加。
十七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以中央企业系统代表团、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为例,二者是2002年十六大时新增加的,由中央委托中央金融工委和中央企业工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十六大代表。2003年中央撤销上述两工委。十七大时中央金融系统仍作为一个选举单位,但代表(含机关本身)名额“由中央直接分配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党委负责,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大会期间合编为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而党的关系在国资委党委的企业和国资委机关,由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十七大代表,大会期间编为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团;党组织关系在京外的企业,仍在地方参加选举,编入地方代表团。
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综合考虑的结果。比如,十七大时,中央企业系统(在京)有代表49名,代表390多万共产党员。而广东380万党员选举出的代表数是69名。上海代表团有73名代表,是地方代表团里代表数量最多的,上海市当时有党员150多万。
全国党代会代表的产生,是检验党内民主进展的一块试金石。从过去几届全国党代会到此次十八大,代表的产生在两个方向上不断取得进展。一个是差额选举。十七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是不少于15%,十八大代表选举差额比例是多于15%。从已经开始布置选举工作的选举单位的安排来看,是按照这个规定来确定代表候选人数量。一个是改善代表结构。十八大代表选举,中央规定要确保实现“两增两减一提高”的目标,即与十七大时相比,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分别增加到一般不少于32%(十七大时规定一般不少于30%),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分别减少为一般不超过68%(十七大时规定一般不超过70%),较大幅度提高工人党员代表的比例,工人党员代表中,应当包括适当数量的农民工党员代表。注重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
另外,总政治部在对“全军和武警部队选举出席党的十八大的代表”的工作安排中也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超过80%,基层和工作一线党员不少于20%,55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50%;明确了军队基层和工作一线党员代表中,作战部队营以下分队党员代表所占比例要有所增加,并指定了有关选举单位作战部队营以下分队党员代表数额。十七大时,解放军代表团有代表247名,武警代表团有代表48名。軍事系统是名副其实的全国党代会的“大团”。
十八大代表的产生办法是“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主要有5个环节:1、推荐提名,这是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2、组织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5、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工委扩大会议)选举代表。和十七大代表产生相比,并不会有根本性变化,但进一步明确县(市)和市(地)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上报的推荐人选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而选举单位须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民主的内涵更多体现在选举的细节上。这方面,中央给出的是原则性规定,也相当于给地方留下了一定的改进细节的空间。在十七大代表选举中,就出现过地方对细节的改进。比如,以前有时候选举时投票如果同意就不用动笔,不同意才划票,选举人紧挨着坐,一动笔“左邻右舍”都看得到,往往选举人不好意思动笔,那么改进后就是同意也划票,避免了这种“尴尬”。还有的设立了专门的投票区,方便选举人表达自己的意愿。“党员的主体地位”,正是通过细节的改进体现的。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十八大代表选举,中央提出“对所有代表人选都要征求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代表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这一条可操作性很强,也有前车之鉴。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就曾经审议并通过了中纪委关于中核集团总经理康日新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康日新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且确认中央政治局2009年12月29日作出的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
“两委”人选遴选
根据党章规定,十八大期间,代表们将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检委员会。可以说,选举“两委”是十八大的重头戏之一。
按照程序规定,十七届中央政治局要向全国党代会提交十八届“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十七大可以作为一个参照。2006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南海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政治局全体会议,确定了做好党的十七大“两委”人事准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成立专门班子,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党的十七大“两委”人选的推荐、考察、提名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6年7月到2007年上半年,中央先后派出60多个考察组,分赴31个省区市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机构、在京中央企业以及军队进行集中考察,之后根据需要又对个别人选进行了补充考察。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召开9次会议,专题听取各考察组的汇报,研究提出了“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2007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决定提交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
在正式的全国党代会选举“两委”过程中,差额选举的比例在提高。十六大“两委”选举差额比例在5%左右,而十七大这一比例超过了8%。如果说邓小平解决了领导职务终身制问题,那么执政党现在探索的就是制度化的政治精英选择方式,包括任期制、选举竞争性的增强等等。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梁妍慧曾在《学习时报》撰文分析,党内选举制度实现了由“指定型选举”到“确认型选举”的转变,是一个进步,但只有“竞争性选举”才符合选举的本义,现在应该大胆探索。
对于全国党代会代表来说,至少有一点很明确,随着党内民主的推进特别是选举竞争性的增强,每一张选票的“含金量”在日益提高。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强调:“发展党内民主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
党内民主能否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这需要从代表们珍惜自己的选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