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的养老之痛
2012-05-30刘燕舞
刘燕舞
华北小村,长城脚下。
从北京永定门汽车站出发,每天中午时分,有一趟车,约4小时可直达河北C村所在县城,到时,暮色已降。从县城出发再到村里,已是第二天中午。
去年的4月初,乍暖还寒。我来到这里,开始驻村一月有余的调查。
侯千两,该村一位老年男子,2010年喝农药自杀死亡,时年76岁。
近4年来,笔者在中国10余省市农村累计驻村调查近400天,接触和了解到太多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侯千两是他们的一个缩影。一些权威数据表明,自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尽管中国农村的妇女自杀率已经显著下降,然而,中国农村老年人的自杀率却一路飙升。
根据卫生部死亡登记系统的数据测算,费立鹏等人2002年在国际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披露,从1995年至1999年间,中国农村老年人年均自杀率高达82.8/10万。
此后10余年,这一数字还在增长。
对于侯氏之死,村民既矛盾,又恐惧。他们时而想不清楚,侯千两为什么会走到喝农药这一步,时而又能想清楚,除了选择这种方式以外,侯还能如何残喘度日?
补偿款分配纠纷
一条承(德)秦(皇岛)高速通过村里。
就在笔者调查期间,机器仍在刺耳轰鸣,道路两旁时常扬起运输车所卷起的粉尘,高速公路的施工正在紧张而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样紧张而有条不紊的是,村民正在大张旗鼓地拆旧建新,一栋栋漂亮的楼房拔地而起,这些钱,大部分来自承秦高速占地所给予的补偿款。
侯千两运气很好。承秦高速经过村里时,除了占其耕地,还占其林地,就连一块承受破旧老屋的宅基地亦被占了。
很多村民对此煞是艳羡:耕地、林地与青苗一共补偿7万元,房屋与宅基地一共补償9万元。
但还没来得及兑现9万元的房屋与宅基地补偿,侯千两便因6个儿子围绕已兑现的7万元的分配纠纷而自杀身亡。
侯千两20多年前丧偶,未再婚,他一人独自抚养6儿2女成人直至成家立业。他的死,在村里轰动一时,人们茶余饭后,将之作为谈资,并悟出如今社会“多子多灾”的所谓道理。
在喝药身亡前,侯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体弱多病,形容枯槁,生活亦几乎无法自理。尽管,他与第六个儿子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并未能得到老六多少照顾,相反,在分灶吃饭的晚年生涯中,父子俩经常龃龉不断。
补偿款到村后,由乡村两级干部组织在村委会统一发放。侯千两的儿子—老六—在领取自己的一份时,亦代替侯千两领走了属于侯的一份。村干部当时估计可能不妥,但考虑到这笔钱毕竟不是小数目,谅老六不敢独吞。
然而,老六拿到钱后,在其妻的怂恿下,决定完全据为己有。其理由是,其父与自己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要承担侯的养老任务。
侯千两不同意老六的做法和说法,他想将钱拿出一部分均匀地分配给6个儿子,女儿因为不承担养老任务,则不参与分配,剩下的一部分则自己留着,自己养老。因为此前的一系列事实,让他对依靠儿子养老没有任何信心。
与此同时,除到其他家族做了上门女婿的老大没主动出来要这笔钱外,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这4子坚决要求平分,并将矛头全部指向侯千两,认为其偏袒老六。
在与众儿子们尤其是老六多次交涉未果后,侯千两喝农药自杀死亡。
养老的难题
作为传统意义上的一家之长,侯千两没有任何权威。显然,在与儿子们的交涉中,他始终处于下风,来回奔走,十分无奈又无力。
如果时间倒回去60年甚至更长,老年人一般能掌握财产的生产与分配,且一系列宗法制度文化保障了他们的权威。同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60多年前,侯的儿子—老六—早就被拖到祠堂施以肉体暴力以示惩戒了。
1980年前后,当时的侯千两也不会遭遇他当下所遭遇的问题。在年富力强的岁月中,他起早摸黑,既当爹又当妈,不断地凭借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从市场中换取货币,以完成子女的教读婚娶等人生任务。
待8个子女全部拾掇妥当,他亦油尽灯枯。
然而,子女们却均不愿意养老,亦不愿意承担其医疗费用。作为女儿,她们在地方文化的界定中,没有养老的义务。但6个儿子则根据各自的立场做出自己的抉择。大儿子认为自己早年便入赘走了,没有得到侯千两任何家产,因而没有养老义务;老四直到50多岁才结婚,认为自己家庭困难,不足以承担养老任务;老二和老三则指出,老五和老六两个最小,得到侯千两的东西也最多,因此,应该他们承担;老五和老六却认为,老大、老二、老三和老四作为哥哥,不带好头,作为弟弟,他们更没有义务。
时间,倒回到2008年,也即侯千两自杀死亡的两年前。
当时侯患有严重的前列腺炎,手术后,不仅未愈,反而更加严重。就在那一年,他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生存与生活均成为严重问题。
他想从儿子那里要粮食,但要不到。他想儿子们负担其生活起居,但没人愿意。他想儿子们分摊医药费用,但没人拿出来。
与儿子们多次交涉无效后,侯找村干部调解,无效,又找乡镇干部调解,仍然无效。乡镇干部建议其走法律渠道,村里亦为此开具了证明,于是,侯便将老二、老三、老五和老六等4个儿子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生效后的头两个月,儿子们按照法定要求履行了义务,但随后不了了之,法院也没有下来检查或监督,侯千两再次陷入困境。
因为离水源地远,最困难的时侯,侯千两连水都喝不上。他与老六住在同一个院子,而老六则买了潜水泵从水源地抽水到自己的水缸里。他要借用老六的潜水泵抽水,老六不同意。有一次,他实在渴得不行,于是,就到老六水缸里舀水喝,但被老六阻止。侯千两一气之下,拿石头将老六的水缸砸了,老六以牙还牙,将侯千两的空水缸也砸了。无奈之下,侯只好雇人挑水,但总不及时。
对农村老人来说,如果国家或集体不承担任何治病或养老的责任时,他们在失去劳动能力后只能依靠子女,但这所需的老人权威早已在过去的农村社会变革中被从文化上连根拔掉,支撑子女承担养老义务的伦理亦日渐式微。
在市场理性面前,孝道只是个好听的音符。中国的传统伦理,强调养儿防老天经地义,但当市场理性成为农民的思维方式后,一些年轻人反问:“养儿防老是不错,但问题是,你把我养好了吗?你没养好我,害得我现在这么苦,负担这么重,我还能管你?”
更深刻的变化还在于,一些中青年妇女表示,赡养公公公婆婆仅是法律规定,而不是他们应尽的伦理义务,其理由是:“他们又不是我亲生父母,没生我,没养我,凭什么要我来养?我只对亲生父母有这个义务。”
笔者在江汉平原调查时,一些妇女在老人的疾病治疗与自杀之间算账。她们举例说,如果老人60岁,疾病治疗需要花3万块,假若老人治好后,能活10年,每年能为家庭创收3000元,她们会考虑选择为老人治疗,如果每年创收低于3000元,又或者,治好后只能活一两年,那么,她们会考虑让老人放弃治疗。
身前身后事
侯千两一直在挣扎。承秦高速的补偿款下来后,即使老六代领并据此占为己有,他仍未轻言放弃。他找到主要村干部反映情况,但几个儿子面对村干部的劝说,针插不入,水泼不进。
侯找到与自己平时合得来的老头何银。何银说,侯家几个儿子的工作他做不了,他只能保证,如果什么时候侯千两饿了,想要吃饭了,或想喝酒了,就可以上他家,作为老朋友,他只能帮这点忙。侯在何银家吃了中饭,喝了酒,酒足饭饱后,躺在何银的炕上哭了好一会儿才走。
就在自杀前的晚上,侯千两又找到小学老师陈启。陈启动了恻隐之心,留侯在家里吃完晚饭,并答应帮忙试试。送走泪眼婆娑的侯千两,陈启主动将老六叫到自己家里喝酒,并劝说他好好对父亲养老,至于承秦高速那笔钱,陈答应帮忙去做其他几个兄弟的工作。老六也表示,只要其他几个兄弟不要那笔钱,他答应好好赡养老人。
侯千两在向陈启求助的第二天早上便自杀死亡。
据老六的妻子说,她一上午都没看到老头从房间出来,于是就叫孩子去看看他爷爷,结果,孩子推开门后便发现,侯已经死亡,桌上还有半瓶没喝完的农药。
何银听到消息后,亦去看了现场。他发现侯千两饭桌上放着3根油条,两个糖糕,其中一个糖糕还咬了一口,一瓶没喝完的农药亦摆在桌上,侯嘴里吐着白沫子,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农药味。
何推测,糖糕只咬一口又放在桌上,肯定是侯心里难受吃不下。
侯死后,他的那些儿子,并没有因此而表现出愧疚感。在整个做丧事的过程中,他们6兄弟在公开场合,没有一个掉过一滴眼泪。
讽刺的是,此时的老五,却跳出来要报案。其理由是:他爹可能死于他杀。他推测应是老六两口子动手杀死的,目的就是想谋财害命。
旁边众多亲朋将老五准备拨打电话报案的手机抢了过来,认为都是亲兄弟,不要如此生分,毕竟老人已经死了,姑且不论老人是如何死的,就算死于他杀,难道真的要将活着的亲弟弟送入监狱?
老六的儿子亦跪在老五面前,要求他五爹看在他做侄子的面子上放过他爹,并表示自己推门进去看时,确实能证明其爷爷死于喝农药。
众亲朋之所以做老五的工作,并不是他们真的对老六有好感。他们推测老五并不是真的对父亲的死表示伤心,其实质还是想将老六拿走的那7万块修高速的补偿款分走一部分。
就在丧事刚结束时,村民正在忙于闲谈,但侯千两剩下的2.4亩地则被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各自急不可耐地抢种瓜分了。
承秦高速通过村里,让他们明白了土地的重要性。
兜里还揣着侯千两7万块补偿款的老六及其妻子,亦跳出来准备抢种,并与另外5兄弟再次发生纠纷。另外5位见状则扬言,如果老六两口子有本事就去报案,刚好可以趁此将老头子的死拿出来说道说道。老六两口子只好作罢。
侯的自杀,对小村的老人冲击最大,他们甚为惶恐,担心哪一天他们也会走上这条路,并据此慨叹。
我问村民,对于像老六这样的人,发生这样的事,是否会影响他与村民今后的交往。村民说,不会有多大影响,老人自杀刚死时,大家私下还会议论一下。人已入土,一切如旧。“毕竟死的是他们自己的爹,关我们什么事呢?该来往的,还是照常来往。”村民说。
村民认为,如今社会不一樣了,只要有钱,很多事都好解决。如建房子,可以直接承包,不像以前需要帮工。又如红白喜事,越来越往一条龙服务的方向发展,给钱就可以了,比以前还省事,谁也不欠谁,谁又能孤立谁呢?
余音
侯千两的亲家母—杜荣,也即老六的丈母娘,对侯的死发表了她的看法。
杜荣认为侯成天去找村里,找乡里,好像多大能耐似的,惹得儿子和媳妇们气不过,故意想治他。她说,开始时,鉴于侯生活无法自理,就商量5个儿子轮养(老大除外),结果,在第一家即老二家,吃了不到5天,侯就不去了,因为老二媳妇除了骂他以外,天天都给侯吃稀饭。
而对于女婿不养侯千两,杜荣解释说,女婿负担很重,赚钱能力不行,养家糊口不容易。
这倒让我想起这个村另外两例老人的自杀。
一位叫董江洪的男子,2009年,在他64岁时喝农药自杀死亡。董家庭贫困,大儿子要结婚,因房子破旧,女方要求必须盖新房子。在董到处向亲朋借债将房子建起来后,女方又提出必须装修,而董已完全无能为力,还有那高额彩礼,更不知从何而来。眼看婚事将要告吹,其大儿子焦急忙乱之中,与董发生争吵,董认为是自己无能拖累了儿子,一气之下,喝药自杀。
冯桂芬,妇女,2008年,在她60岁时喝药自杀死亡。她到自家梨树地里摘梨,从梨树上摔下,震荡了脑部,且腿落下了残疾。她想到儿子还没结婚,治病需要花太多钱,且儿子会因为给她治病花钱而结不起婚,因此,她喝农药自杀死亡,以免拖累儿子。
看来,也许侯的亲家母杜荣所作的解释有些道理。然而,诸如建房、养子、教育、结婚等一类高消费作为重担压在普通农民身上时,作为市场社会中的弱者,他们亦有可能迫不得已地将之转嫁给更弱者,如他们业已失能且无法创造经济利益的年迈父母。对于最底层的失能老人来说,承受不了这种压力,最终可能会作出极端的选择。这个时候,我们这个社会是否应该考虑为无助的老人们做点什么?
调查结束离开小村时,我再次仰头望了一眼远处的野长城。烽火台的斑驳古迹,依稀可见,连绵起伏,亘古未变。长城脚下的小村,人心躁动。
(文中人名均做了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