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的美国公务员
2012-05-28编译王磊
中国报道 2012年9期
编译 王磊
美国老百姓有个说法:政府是老虎,必须把它关在笼子里。他们大多数人都相信基督教的“原罪说”——“人之初,性本恶”,不会认为他们的政府工作人员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想法。所以,丑话说在前头,预防紧跟在后头,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要制定出相关法律,防范人的私欲与贪婪。
在美国,下级官员没有恭迎上级官员到来、给上级官员安排食宿、陪同检查工作一说。总统或副总统下基层,州长或市长常常置若罔闻,只管做自己的事。因为美国的各级地方官员认为:你是雇佣我的上级,我为你工作,那我把职责范围以内的工作干好就是对你最大的负责。
美国公务员的公款吃喝分为出差时和非出差时。当公务人员因公出差时,可报销的饭钱也因地而异;在没有出差任务时基本很少有公款吃喝的机会。公务员也会参与公务宴请活动,但政府各部门用于此项的经费很少,规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在什么地方宴请、参加人数、每人的餐费标准是多少等,都要一一列清。对这类公务宴请,不能使用个人的信用卡结账,必须用政府信用卡结算。
美国各部门甚至对因公旅行所获得的里程积分有不同规定,农业部允许其雇员使用公款旅行获得的里程积分用于私人目的;商务部和国务院只允许积分用于公务旅行。
美国对公车私用者的处罚相当严厉。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威斯康星州公务员西蒙·勒尔斯因让太太搭乘自己的车去上班,结果被他人举报,随即被州府办公室扣去6个月的油耗津贴,停止6个月行使州经济法高级咨询师权利的资格,并作为“丑闻”记录在本人的信用档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