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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华书局的劳资纠纷

2012-05-26丁希宇

文史天地 2012年5期
关键词:书局中华书局待遇

丁希宇

劳资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个“利”字。这类纠纷,上世纪有,现在又何尝无?

劳资纠纷是民国时期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问题,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因工资及待遇问题时常引发冲突,执图书出版界之牛耳的百年老字号中华书局也不例外。在中华书局的百年发展史上,人们对1927年的这场劳资纠纷似乎知之甚少。

罢工与改定待遇办法的出台

物价日益高涨,加薪潮流风行。1927年3月26日,中华书局总店职工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要求增加工资,改良待遇。董事会未予重视,到期拒绝谈判。总店职工于4月4日全体罢工。5日,职工会召集编辑所、总办事处、印刷所、总店及支店文明书局举行联席会议,商讨对付方案。6日,总办事处和编辑所正式参加罢工行列,发行所日后也加入其中。印刷所并未参与罢工,这是劳方的刻意安排,以便在联合统一的基础上,各个击破。印刷工会主张由工会推派代表与印刷所副所长谈判解决工潮。7日,双方达成和解条款24条,内容涉及职工权益、晋升资格、津贴条件及公假安排等诸多方面。

事态开始朝着良性方向发展,印刷所的调节方案又成功地嫁接到支店文明书局。9日,劳资双方规定,文明书局装订部及全信记两部门除享受一律加薪、女工和男工同等及发给花红100元的待遇外,其余条件和印刷所等同。但总务处、发行所和编辑所三部门风潮尚未解决。中华书局局长陆费逵专程由粤返沪,召集局委,解决工潮。

11日,印刷所、编辑所、总办事处、总店及文明书局在总厂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到会者千余人,讨论通过:各部条件未解决前,决不单独复工;继续谈判印刷所未能解决的条件。

董事会一反常态,对于劳方尽力讨好。相对于同一时期的商务印书馆给予职工们的优厚待遇,中华书局职工的复工条件要宽松许多。停业日久,不仅书局职工生活难以为继,对书局的发展也极为不利。为公司发展前途计,公司董事会开始积极筹划一劳永逸地解决各部工潮的方案。14日,董事会公布《中华书局改定待遇办法》,指出此前待遇不能从优原因有二:一则工作不能安心,效率难以提高;二则高才不甘屈就,无从多集贤良。董事会承认公司同人此次所提要求,实因时势所迫,并非无理取闹。董事会还赞赏印刷所职工所提条件宽松,尽显高风亮节。考虑到各部门所提条件均以自身为前提,方案五花八门,公司表示难以统筹兼顾。为求一劳永逸之计,董事会决定以工作八小时、普遍加薪二成为原则。务期内外上下,共同合作,增进效益。在此原则指导下,拟定了6项21条具体的《改定待遇办法》。

《改定待遇办法》较各部原拟条件要优越得多。因此,《办法》出台后,全体职工喜出望外,纷纷表示乐于接受。工潮得到圆满解决,各部择定16日一律复工,劳资双方皆大欢喜。此次工潮,主动权掌握在劳方手中。但好景不长,数月之后,新一轮危机再度来袭,资方不再温文尔雅。

紧要启事

对于4月份的《改定待遇办法》,资方并非出自真心实意,并伺机推翻。增加工薪,减少工时,无疑加大了书局的生产成本。又由于公司大客户——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烟盒业务量减少,书局的经费来源受到一定影响。提高图书价格,将不利于竞争;保持原价,势必亏本。总经理的报告还指出,去年营业状况每月盈利平均一万余元,但增加的工资已逼近此数。今春以来,营业锐减,货物积压增多,收益更短。而印刷所工会还一再要求加薪,董事会表示左右为难。此外,董事会的职权受到限制,当董事会开除工会常务委员顾洪元时,被工会及党部责令复职。旧仇新恨使得董事会恼羞成怒,危机的爆发只是缺乏一个突破口而已。

7月3日,沪上各大报纸同时刊登《中华书局紧要启事》,宣告自本日起暂停营业。突如其来的停业公告,无疑给4月份满意而归的劳方以当头一棒。

启事源自7月2日董事会的议决案,并以董事俞仲还的名义发布。企图否认4月14日所公布的《改定待遇办法》,指责《办法》是受总工会印刷工会强迫,令书局印刷所与工会签订,因而无效。董事会决定,公推董事孔祥熙、吴镜渊、监察徐可亭为善后委员。先将总厂、总店停业,并公布善后办法7条:

一、6月下半月及7月1、2两日工资于一星期内交顾问律师发给,并补助每人回乡路费3元。

二、由顾问律师呈报国民政府蒋总司令、江苏省政府、上海特别市长、上海警备司令、上海特别市党部、政治部、工会统一会及临时法院,并报告捕房派捕看守厂、店。

三、职工一律解散,设临时股东会及事务所。

四、若善后委员有相当办法且筹有确款,再定局部或全部开业;若无办法则由临时股东会议决之。

五、离局之人应得退俸金者,如公司能开业当于开业后两个月内付给;如公司不能开业当于清算时尽先支付。

六、同人组织的寿险团暂时中止,期内保费停交,出险停赔。

七、公司将来如能局部或全部开业,应需何项人才,当另定办法再行延聘。

董事会出尔反尔,否认4月份公布的《改定待遇方案》。善后办法中,董事会将一切可能的不利后果推向劳方。启事登报后,引起劳方强烈抗议,搅动上海政、工、商社会各界。

宣言、忠告、批示、调停

此次停业举动,各部门职工除少数重要人员外,事前均不知晓,员工早晨准备按时上班,而总店、总厂铁门未开,捕房巡警把守门外,禁止出入。停业启事宣布当日,印刷所、编辑所、事务部、发行所四部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办事处,分总务、文书、宣传等七科办事处,向外界求援。

4日,本局工会第一分会,职工会第二、三、四分会,在各大报纸登出启事,公告同人,为图谋解决办法起见,特联合共商进行,要求静待和平解决,避免出轨行为。商务印书馆派代表4人向四部职工联合办事处慰问,除设法救济外,还发表宣言予以实力援助。

5日,职工联合办事处派代表分别向政府有关机关及工会组织统一委员会(简称工统会,由上海总工会改组而来)、总商会等投递呈文,指出公司当局突然停业,使书局1600余人当即失业。公司既非破产,显然是实行裁员减薪之诡计。同日的全体职工呈文中,进一步指出董事会的三点谬误,并警告董事会工统会虽叮嘱同人静待解决,切莫急躁暴动。倘若告诫无效,在租界内发生事端,引起国际交涉,责任由董事会担当。

外间传闻,该局董事共有9人。此次主张停业者只有陆费逵及范静生2人。董事兼编辑所所长高欣木及首席董事俞仲还以为公司并无困难,可以继续维持,二人均反对停业。其余5人:孔祥熙早已赴粤,吴镜渊亦已赴宁,李平书、唐少川和沈陵范并未到会。所谓董事会议决停业者,恐非真相。

6日,临时法院接到董事会呈文后,随即批复准予备案。7日,中华书局全体职工发表《上海中华书局全体职工宣言》。宣言书指出书局突然停业,将职工一律解散,顿使1600余人处于非法蹂躏之下,穷蹙无归。国民党政纲有“保障劳工团体并扶助其发展”条文,各职业团体据此纷纷设立职工会。中华书局也因事实之需要,印刷、发行、总办事处、编辑所相继成立职工会。因低级职工薪水太少,生活拮据,平日生病公司又漠不关心,本会也曾履行分内之事,要求资方提高待遇。4月14日,中华书局董事会决议《改定待遇办法》并宣布施行,4月6日印刷所总工会与印刷所签订的条件当即失效。此时工会早已解散,根本没有停业启事中提到的“受总工会支配”的可能。因为加薪一项优于职工们的期望值,所以改定待遇方案出台后,职工们表示感谢并努力工作。不料7月3日,局方忽然宣布停业,并派探捕荷枪实弹把守总店、总厂门外,严禁出入。这种意外行动,完全由少数董事秘密主持,同人等事前一无所知。即使非要停业不可,也应当开诚布公,同舟共济,万不该用此卑劣残酷手段,宣告停业,解散职工。

按照董事会议决的善后办法,由律师顾问代为发放职工薪资及回乡路费。7月8日,律师代表中华书局刊登广告,宣布将于10日发给薪水及路费,各相关负责人务必于规定时间内领取薪资。9日,联合办事处召开职员会议,针对律师通告,会议议决了3项应付方案,认为职工薪资是劳动所得,公司逾期不发,还企图将其与所谓解散薪资混在一起,居心叵测。职工会要求董事会速将逾期未发的工资照常发给。至于所谓3元的回乡路费,因同人等根本不承认停业,所以拒绝领受。10日,公司董事会只好取消由律师代发工资的方案,由各部主任直接向董事会领取,分发给各部员工。至此,发给薪水一事告一段落,但复工问题依旧悬而未决。作为上海工会组织的最高机关工统会,认识到势态的严重性,多方援助职工会。工统会表示,绝对保护职工利益,负责调解,务使中华书局于最短时间内复业,并派代表前往书局调查停业真相。与此同时,职工会方面也马不停蹄地连开会议,着手起草第二次宣言。

舆论界对职工的支持,《民国日报》最具代表性。《民国日报》不仅在“本埠新闻”版对中华书局停业事件持续报道,也在“觉醒”栏目内发表长篇评论。从7月10日至26日,先后发表《中华书局之停业与劳工问题》《评中华书局的停业》《打倒暂行停业法》《给潘公弼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书局的停业问题》《打倒筋斗云——为中华书局的停业》《敬求公论》《怎样处置中华书局之假停业》《再论中华书局的停业问题》等9篇评论性文章,不亚于声讨董事会的檄文。这些文章视书局的“暂行停业”启事为洪水猛兽,提出“打倒暂行停业”的口号;视董事会的险恶伎俩若孙行者的筋斗云,达到裁员减薪目的后,这帮董事们就会驾起一个十万八千里的“筋斗云”,重招“廉价职员”,再开“利市之门”。中华书局当轴者宣告停业,一言以蔽之,就是反革命行为,号召“工友们!起来呀!打倒危害劳资互助精神的反革命者”。

11日,华商证券交易所、绸缎业职工会派代表慰问中华书局职工,谴责局方非法停业,破坏工运,表示将鼎力襄助各受困职工。12日,上海市报界工会发表声援书局职工宣言。指责局方不顾大体,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借停业之名,行欺压之实,破坏三民主义,手段极其残忍,行为极其卑劣。望各界同仁,抱持人类互助之义,予以同情援助,力促该局早日复业。

工统会经派员调查得知,董事会所定的待遇办法发布时期为4月14日,当时上海总工会已由本会奉命改组,则改定之待遇办法,并非迫订。本次书局的暂行营业与裁并机关性质不同,不应以裁并机关规定的善后办法套用在本局职工身上。公司停业职工生活大受影响,理应本着劳资互助之精神,开诚布公,说明不能不停业之理由,而不应采取如此极端办法,贸然停业。调查还显示,中华书局营业状况并非如停业启事上宣称的那样严重。公司董事会动辄以经费困顿、万难支持为借口,意存搪塞。工统会告诫中华书局,体念事态之严重,即行复业,勿使势态扩大,但董事会方面态度依旧强硬,拒绝复业。

17日,联合办事处召集第4次全体职工大会,当即通过发表第二次宣言的决定。第二日,《申报》《民国日报》等几大报纸均在头版刊载《上海市中华书局全体职工第二次宣言》。宣言一方面对连日来各界的支持表示感谢;另一方面宣誓,将继续以和平之手段、正当之态度、坚强之意志与黑暗势力周旋,以求公理之实现。

期间,上海制墨工会、笔墨工会、邮务工会以及中华书局南昌分局、芜湖分局先后登报忠告中华书局董事会,切莫蓄意破坏工人团体,采取此非常之手段。假若上海各厂相继效尤,则全上海80余万工友将铤而走险,困兽之斗将起阶级之战,则始作俑者当中华书局莫属。希望董事会审慎抉择,克日复工,再行善后。

20日,局方提出6项复工的先决条件:一、工会有代表工人之权,仍继续存在,委员有离局者,另行改选;二、常务委员每日给公假1小时,其他执行委员每星期给公假2小时;三、印刷所工作时间8小时,加班每小时按世界劳工会议标准,增加工资四分之一;四、按上海政治分会劳资调节条例之规定,原议津贴每人回乡路费3元之规定,酌情增减;五、复业留用之人的工资发放,按市面行情,以低于商务印书馆而高于其他书局为原则,以3月份工资为标准,对有特别能力者,工资酌加;六、待债权商妥后,先开总店,总店复业4星期后视运营情况,再陆续复业。职工会方面对局方提出的复业条件大为反对,称“公司如此为难,实属别有用心”。

复业

宣言、忠告、训令纷至沓来,书局董事会也倍感压力。如此下去,公司也难以支撑。26日,农工商局局长潘公展召集会议,敦促书局复业。公司方面态度急速转弯,遵从农工商局指示,确定8月1日复业。职工会得知局方复业意向后,联合办事处迅即召开第六次职员大会,通过了复业前的相关筹备工作。职工方面迫不及待,联合办事处先后派员到市农工商局及工统会,催促局方早日刊登复业广告。28日,农工商局再次训令书局董事会,限8月1日前先行复业,至于职工待遇方面,待派员调查公司经济状况后,再召集工商界代表从长计议。

7月31日,局方在沪上各大报纸刊登《中华书局试行复业启事》。声明8月1日试行复业,以一月为期,商定办法,以收支适合、用人有权为原则,以期于最短期限内,共筹持平办法,免除纠纷。

8月1日这一天,对于中华书局的员工来说是拨开云雾见日出。平时都是早晨8点进厂工作,8月1日复业这天,职工们早早来到,7时前后,就陆续进厂。联合办事处召开复工大会并发表复工宣言。大会现场“拥护南京国民政府”、“服从上海工会组织统一委员会”、“劳动界一致团结起来”、“中华书局全体职工一致团结到底”、“中华书局职工会万岁”的呼声此起彼伏,气氛热情洋溢。复工大会上,农工商局代表发言肯定了各团体连日来为中华书局复业所做的努力,同时批评了董事会发表的复业启事加上“试行”二字,显然是对政府的不信任。其他代表亦相继发言。同日,总商会将复业情形呈报中央工人部。

8月5日,农工商局召集市党部、工统会、总商会、商民协会及中华书局劳资双方开会,就复业及职工待遇问题进行了初步商讨。16日,农工商局再次召集以上各机关团体就待遇及裁员问题进行第二次会商,连续开会三天。薪资方面规定:①薪工,月工资按照3月份薪资,20元以下者,加3元;20元零1角至30元者,加2元;30元零1角至40元者,加1元;学生第一年至少8元,满一年至少加1元,满两年至少加2元,满三年升为正式职工。女工有技术者加2元,无技术者加1元。②包工,按照3月份薪资增加一成,星期日津贴按照当月平均每人实得薪资计算(以30除以每月实得工资即为每星期津贴)。其余一切待遇,均按照月工办理。此次会议还就工伤、医疗、保险、养老、公假及辞退职工的善后待遇等各方面进行了具体讨论。18日,劳资双方就所议条款达成共识并签字生效。

8月20日,中华书局发布正式复业启事,至此这场小纠纷引发的大波澜宣告结束。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责任编辑:谢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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