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居民增收问题调查
2012-05-25张荣轩
□ 文/张荣轩
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发展,这不仅延滞了浙江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升,还加剧了产需间的矛盾,影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而会影响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政治社会的稳定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农村居民增收的基础并不牢固,要继续保持高增长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浙江农村居民收入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7年位列全国各省区首位。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创近年来新高。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比2010年增加1768元,增长15.6%,名义增幅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为1997年以来最高。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9.5%,实际增幅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和2009年同成为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长年份。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超五成。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在各类企事业中从业或从事其他各种劳务活动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人均6878元,比上年增加929元,增长15.6%,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为52.6%。工资性收入对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为52.5%,工资性收入增长拉动全部纯收入增长8.2个百分点。浙江农村居民自2008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突破50%,因此,工资性收入是近年来浙江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更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家庭经营收入增速加快。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来自家庭经营收入人均4872元,比上年增加682元,增长16.3%,比上年快5.7个百分点。其中:农林牧渔业第一产业纯收入人均2183元,比上年增加299元,增长15.9%,增幅在上年回升12.7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继续提高2.5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6.7%,与上年持平。二、三产业收入人均2690元,比上年增加383元,增长16.6%,占纯收入的比重为20.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转移性纯收入大幅增长。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获得的非经营性收入人均1320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13.5%。其中,财产性纯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转移性纯收入大幅增长。从增长的来源看,租金收入成为城乡结合部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比上年增长28.6%;农村居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人均338元,增长41.9%;农村居民得到的政府性转移支付大幅增长,如粮食直补、生产资料补贴等众多的扶农支农补贴收入人均达105元,增幅在2倍以上。
农村居民增收的主要困难
后金融危机时代,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存在下行风险,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浙江农村居民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农产品价格涨跌、气候条件等也将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增收。
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居民增收。2011年由于CPI高企,银根收紧,再加上为应对较高的CPI,企业不得已给员工普遍提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从而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更加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在中小企业打工的农村居民要继续提高工资水平难度加大。
农产品价格变化直接影响农村居民增收。2011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对浙江农村居民,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来说,确实增收不少。但浙江现有的农产品生产结构还不尽合理,农产品质量不高,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并且产品比较单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产品供求矛盾以总量为主,从而使农产品出现“卖难”和价格的下降,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状况。浙江前几年柑桔和生猪价格的下跌是最好的例子。因此,价格的大起大落对农村居民增收非常不利。
图/金川
低收入农户增收困难。从农村贫富的“两极”看,收入最高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28404元,收入最低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3687元,其中,20%最低收入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仅比上年增长8.7%,比高收入家庭增速慢6.5个百分点。低收入户收入增长乏力,将成为浙江农村居民进一步持续稳定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
土地要素制约农村居民增收。浙江人多地少,据估算,目前浙江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经营耕地仅0.5亩左右,户均耕地1.5亩左右,而每个农户都可以算一个农业生产单位,是典型的分散经营模式,土地要素的这一现状决定了农户一家一户不可能单纯依靠土地大幅增收。
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慢于经济发展,这不仅延滞了浙江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升,还加剧了产需间的矛盾,影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而会影响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政治社会的稳定。
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实现农村居民增收,推动经济增长是最有效的办法。经济稳定增长,企业盈利增加,职工工资和福利才会提高。但是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十分重要,否则“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将难以实现。
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主要依靠农民家庭生产,由于浙江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规模相对较小,并且很分散,很难大批量进入市场。因此,必须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经济大户为载体,推动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提升,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低成本的各种服务,引导农村居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公共服务均等化。浙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农村养老等已经做到全覆盖。从近四年来农村居民离退休养老金快速增长看,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离退休养老金,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最快捷的方法。另外,均等城乡间、地区间和人群间的公共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也是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有效办法。
总之,农民增收问题是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农民增收,才能实现全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要做好浙江的农民增收工作,必须通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搞好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业科技体系、加强扶贫攻坚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可以相信,通过中央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在省委省政府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下,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使浙江广大农村居民分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