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党内潜规则
2012-05-08鄂璠
鄂璠
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主任周敬青选择了“党内潜规则”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她发现,“党内潜规则如网似雾,在党内无所不在,无孔不入,清除起来也往往如陷迷阵,如缠丝网,云里雾中,无从下手。确实已经到了该把党内潜规则曝晒于阳光之下,并尽最大努力对其进行彻底铲除的时候了。”《小康》记者专访了周敬青,请她揭开党内潜规则的真相。
党内潜规则潜伏在党组织的运行全过程
《小康》:在您看来,什么是党内潜规则?
周敬青:如果给党内潜规则下个定义的话,我认为,党内潜规则是指存在于党内的,与党的规章制度相对立的,以隐蔽性、实用性、功利性、排他性为特征的,被一些党员认可并实际奉行不可名状的非正式规则或制度。
《小康》:党内潜规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周敬青:党内潜规则潜伏在党组织的运行全过程,在党内意识形态中、党内决策执行中、党内选人用人中、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内腐败现象中等,无不有党内潜规则在作祟。
破除党内潜规则要靠完备的制度
《小康》:潜规则在党内滋生蔓延的原因是什么?
周敬青:党内潜规则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原因。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潜规则文化向党内的渗透和传递,一些党员对党内潜规则的无奈、容忍、理解甚至是羡慕追随,为党内潜规则的产生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党内潜规则以领导者的意志和权威为中心,以谋求不当利益最大化为价值目标,以权力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为支撑,在党内民主制度的缺陷所产生的弊端作用下得到巩固。
《小康》:与党内潜规则相对应的是什么?是党章吗?既然有党章党纪,为什么潜规则还有存在的空间?
周敬青:党内潜规则是党的显规则即党内制度缺位和失效的产物。党章是指导所有党员干部思想言行的根本准则,是党内的根本大法。然而,由于党的制度失效,党内潜规则盛行,党章被某些人视为只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宣传,而真正用来指导言行的是彼此心照不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党内潜规则,它就像一只无形的手调节着党内的关系,而党章却被束之高阁。
同时,党员干部的行为与党章制度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如果执行党章制度能得到积极评价及正向发展,那么党员干部就在切身体验的基础上增强遵守、执行党章制度的内在动力。反之,党章制度对人的规范、引导力则下降,甚至党章制度被消解、被扭曲走形、被异化。恰恰在党内潜规则侵蚀、盛行的党内一些组织中,坚持党章原则的得不到支持,而奉行党内潜规则的却被赏识重用,这就必然会消解党章制度权威,强化党内潜规则。
《小康》:某些党组织和党内的某些同志奉行潜规则,是和个人思想有关还是与党内制度建设存在缺陷有关?
周敬青:两者都有关系。党内潜规则的盛行与一些党员干部道德的滑坡、价值和是非标准的降低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些肮脏的东西受到追捧,一些糜烂的行为被看做是正常的现象,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成为符合道德观念的行为,把不正常的事当成正常的事来看,从而颠倒了价值观、是非观和荣辱观。由于思想庸俗化,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失去社会责任感,淡化了“公仆”意识。有些领导干部的政治信仰正在被权欲、贪欲、物欲和情欲所取代。党内潜规则就必然被他们所遵行。
党内显规则与党内潜规则是此消彼长、此存彼亡的对立关系。只有真正表达党情、贯彻党意的党内显规则硬起来,彰显党内显规则的权威,那些隐藏的、私下约定的党内潜规则才会在合法性的拷问声中消失。
要约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
《小康》:怎样才能彻底消除党内潜规则?
周敬青:党内潜规则与社会潜规则、官场潜规则、职场潜规则等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社会政治文化为党内潜规则提供了生存土壤。党内潜规则滋生蔓延有其特有的思想根源、政治生态、文化生态和利益纽带,要通过肃清封建思想残余、树立现代民主政治理念、倡导制度文化、打破固定利益圈,铲除党内潜规则滋生蔓延的土壤。
党内潜规则是党员干部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标准,其根源是利益使然。基于“成本—效益”分析党内潜规则,党员干部作为理性“经济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特性是党内潜规则得以产生的现实基础。应从利益的基点出发破除党内潜规则。通过加大党内潜规则的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补偿和惩处机制,使抵制党内潜规则的人受到保护,使遵循党内潜规则的人受到惩处;构建公平正义的制度,剥夺特殊利益集团的垄断性特权,缚住“腐败利益集团”的攫取之手,割断党内潜规则的利益链条;推进深层次的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打破党内潜规则形成所依赖的固定利益圈。
党内潜规则实质是一种寻租行为。寻租本身则是由于领导干部掌握了太多的权力而且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因而真正消除党内潜规则,还是要约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建立起规范有效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党内制度的强势会遏制党内潜规则的产生。通过健全完善党的制度体系,尤其是通过党务公开、新闻媒体舆论的监督,加大选择党内潜规则行为人的成本,必然会给党内潜规则以致命的打击。如在党的决策过程中,通过切实推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建立各级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党内重要情况的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减少“灰箱”甚至“暗箱”操作。如通过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对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遏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少数人独掌用人权”的潜规则。如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通过曝光“人治大于法治”、“权大于法”的种种丑闻,曝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照顾情面而犯错误的典型案例,让人们感悟到法不容情以及相关责任,才能真正使党内的潜规则失去根基、失去市场。如在反腐败时,切实地做到对腐败分子的“零度容忍”,不应在反腐中“抓大放小”、“挑肥拣瘦”,形成“放水养鱼”,以彻底治理党内潜规则。
(摘自《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