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国际新标准应用体会
2012-05-06李瑞琼刘宏眉刘素芳张成韵杨丽红
李瑞琼 刘宏眉 秦 琦 刘素芳 谯 玲 张成韵 杨丽红
四川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眉山 610010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可引起巨大儿,胎儿窘迫,增加剖宫产率等不良妊娠结局,使患病孕妇远期发生2型糖尿病的几率明显增加。早期诊断糖尿病和发现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并对他们进行干预和规范治疗,可以预防糖尿病的发病和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从而有效地减少患者和社会的经济负担。该院在2011年12月以前一直采用二步法,于妊娠24~28周先作50g葡萄糖负荷试验,1 h血糖>7.8 mmol/L时再做75 g葡萄糖耐量试验。但是孕妇依从性较差,有的孕妇不能坚持检测服糖后的第三次抽血检查,甚至部分孕妇拒绝接受第二步检查。对诊断和治疗带来影响,直接影响糖尿病孕妇的妊娠结局和预后。至2011年12月起,从网上获悉杨慧霞教授指出糖尿病诊断标准有了新的改变,并呼吁国内外同行尽快将基于HAPO研究制定的GDM国际诊断新标准应用于临床,该院立即对在我院建册孕妇的诊断和治疗采用了新标准。
1 临床资料
选取该院2012年12月起在该院建立妊娠保健卡,产检的1078例孕24~28周孕妇进行OGTT检查(检查前3 d正常活动及正常饮食,检查期间禁食禁饮、禁烟,静坐),空腹8~14 h(至次日晨)后。将75 g葡萄糖溶于300 mL水中,5 min内喝完,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空腹血糖、服糖后1、2 h血糖。结果以IADPSG推荐的妊娠期糖尿病国际新标准,达到或超过下列至少一项指标:空腹血糖5.1 mmol/L,服糖1 h血糖10.0 mmol/L,服糖2 h血糖8.5 mmol/L,判定为GDM。结果有331例诊断为GDM,首先对该组人群进行健康教育,针对不同的孕妇,制定个体化方案,首先消除患者的紧张情绪,了解该病的危害,认识到只要我们能良好地控制血糖,对胎儿的影响则可降到最低,使她们积极配合治疗。然后对每名GDM孕妇的饮食结构作一个调整,具体营养管理方面,每日摄入适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及维生素等。针对不同体重的孕妇,营养管理个体化的原则,具体要求孕妇每日早、中、晚主餐各进食种类及量,加餐的饮食种类及量进行指导,高GI的食物与低GI的食物搭配。加上适当的运动,如餐后散步等。营养指导2周后,监测血糖,控制空腹血糖在3.3~5.3 mmol/L,餐后,1 h血糖在5.3~7.8 mmol/L之间,餐后2 h血糖在4.4~6.7 mmol/L之间。如果控制不达标或体重控制不满意时,及时调整管理方案,必要时加用胰岛素控制血糖水平。观察应用新标准诊断GDM来提高孕妇的依从性,检出率以及孕妇在妊娠结局及新生儿并发症方面的改善。
2 结果
选取2011年6—11月的6个月期间用二步法筛查妊娠期糖尿病例数,以及2011年12月—2012年5月的6个月采用妊娠期糖尿病国际新标准筛查GDM的情况如下表1、2。
表1 2011年6-11月二步法诊断GDM
表2 2011年12月~2012年5月新标准诊断GDM
通过观察比较,发现应用妊娠期糖尿病国际新标准以来,OGTT从二步法的四次抽血减少为3次抽血,孕妇的依从性增加,有条件的所有孕妇均在妊娠24~28周参与妊娠糖尿病筛查,参与孕妇增加到一步法的2倍以上;妊娠期糖尿病检出率大幅度上升由11.13%上升达30.71%。通过正确的健康教育和饮食调整,二周后监测空腹、餐后1 h及餐后2 h指端血糖,331例中287例血糖达到控制要求,26例控制不满意,经过进一步调整饮食结构,加强孕期运动后基本达标,另外18例转入内分泌科胰岛素治疗有效。孕期大多数孕妇血糖得以良好的控制,顺利度过妊娠中晚期,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巨大儿,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新生儿低血糖等的风险以及剖宫产率均有下降,对改善妊娠结局有较明显改善。
3 讨论与分析
该院开展国际新标准(IADPSG推荐)诊断GDM以来,孕妇得到良好的管理,孕期并发症减少,妊娠结局得以改善。同时了解到眉山地区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方法可以在我地区推广使用,同时也呼吁妇产科的同行们在临床中接受并使用这一标准。杨慧霞、董悦等[1]指出:原本没有糖尿病的妇女,于怀孕期间发生葡萄糖耐受异常时,就称为妊娠期糖尿病。中国目前发病率1.31%~3.75%。该院采用二步法诊断检出率偏高,可能与该院之前开展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不够普及,参与筛查的部分都有高危因素,如:有家族史,体重增长过快,基础体重高,不良孕产史等有关系。GDM通常发生于妊娠中晚期,随着孕周增加,并发症亦增多。其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异常,剖宫产率等明显增加。妊娠期由于体内激素的变化,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使糖代谢发生明显变化,且随着孕周增加,胎盘分泌的各种抗胰岛素抵抗作用增强,至孕32~34周达高峰,由于GDM孕妇大多数无任何症状和体征,孕期及产后空腹血糖可能正常,孕妇肾糖阈下降,而容易漏诊[2]。糖尿病患者并发妊娠高血压疾病的机会为一般孕妇的3~5倍[3]。妊娠期糖尿病对母儿的危害程度与血糖水平密切相关,可能引起胎儿先天性畸形,新生儿血糖过低及呼吸窘迫症候群,死胎,羊水过多,早产,孕妇泌尿道感染,头痛,以及远期2型糖尿病的发生,影响糖、脂代谢等。不但影响胎儿的发育,也危害母亲的健康。因此怀孕期间检查是否有糖尿病是很重要的。为预防妊娠糖代谢异常的发生,在孕期首次产检时,应对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如:年龄偏大,肥胖,糖尿病家族史,多次妊娠及不良孕产史等孕妇采取严密监测,以尽早识别和诊断GDM,争取对GDM早期诊断、及时、合理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加强孕期对孕妇管理动态观察血糖变化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以及加强对孕妇宣传、指导。使她们对GDM的防治有深刻的认识,主动配合治疗,将大大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对改善GDM妊娠结局具有重要意义。
[1] 杨慧霞,董悦.加强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临床研究[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3,38(3):129.
[2] 杨慧霞,时春艳.妊娠糖代谢异常孕妇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评价[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04,7(1):112.
[3] 陈韵仙.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围产期监护[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3,9(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