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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诊疗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第六届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盘点

2012-05-04霍添琪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2年2期
关键词:卫生标准宣贯卫生部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概况

2006年11月23日,为了健全卫生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标准化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更好地保障患者生命健康的权益,卫生部批准成立了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该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在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主要负责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安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护理服务规范及质量评价、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医务人员执业等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008年4月8日第六届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换届。现专业委员会成员共36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秘书长2名、委员26名、单位委员2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以及具有丰富医院管理经验的专家等。

工作成果

(一)完成《国际医疗服务标准比较研究》课题

图 医疗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初,我国医疗服务标准尚无从借鉴。2009年,受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委托,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立项《国际医疗服务标准比较研究》课题,该课题通过对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主要医疗服务标准的体系框架、制修订内容、管理工作现状等情况的研究和比较,以确定适合我国医疗服务标准的发展方向。

(二)建立医疗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为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医疗卫生标准的工作内容及方向,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多次组织专家研讨会进行讨论,并委托兰州大学循证医学中心进行医疗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研究,通过借鉴国外医疗服务标准体系现状、咨询专家等形式,最终建立具有规范性、指导性,并且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医疗服务标准体系框架(详见图),为我国医疗服务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三)承担卫生行业标准74项,发布22项

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强,特别是医疗服务既有管理性要求又有技术性要求,制定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的卫生行业标准,是对相应制度、机制的充实、完善和细化。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遵循从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立项,共承担卫生行业标准74项。2010年至今,由卫生部正式颁布标准22项,其中管理类标准5项、技术类标准17项;报至卫生部审查标准15项,其中管理类标准3项,技术类标准11项,评价类标准1项;报至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审查标准7项,其中管理类标准4项,技术类标准3项。卫生标准的出台,既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医疗诊治行为的理解,更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对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起到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四)制定实施《医疗服务标准制(修)订要求》

鉴于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医疗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为保证所制定出标准的权威性、科学性、实用性,故此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在成立之初,结合《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针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出《医疗服务标准制(修)订要求》。例如: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标准第一起草人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协作起草单位(5家以上)、联合起草人(5人以上)并召开项目启动会;项目征求意见阶段参加会审和函审的单位不应少于20家,专家不应少于20人,对于常见病、多发病等影响面大、应用范围广的标准参加会审和函审的单位不应少于50家,且参与两次审查的单位和专家不应重复等。该要求受到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等部门高度认可。

(五)召开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标准审查大会及标准编写培训会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按照《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卫生标准制修定程序,认真做好卫生标准立项、初审、预审、会审、函审及上报等工作。

第六届标委会期间,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每年均召开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暨标准审查会,会上对通过预审的标准项目进行审查并投票表决。同时为提高卫生标准制修订的工作质量,规范卫生标准编写,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多次组织秘书处人员和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执笔人参加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举办的标准编写培训班。

(六)积极做好医疗服务标准宣贯工作

为使已颁布的标准能够被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正确认识、理解和使用,真正发挥出医疗服务标准的规范性作用,同时积极贯彻卫生部马晓伟副部长在2011年卫生标准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更好地推进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积极组织并协助起草单位共同做好标准宣贯工作。

1.主办卫生标准宣贯培训班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就已发布的标准,经网上申请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分别于2011年11月26~27日、2012年3月17~18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江苏省南京市主办了全国范围的卫生标准宣贯培训班,卫生部医政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省卫生厅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共计1 000余人参加了这两次的标准宣贯培训班,人员包括医院管理者和专科医生,以及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承担卫生标准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起草人。中国卫生标准管理杂志社受邀参加会议并做了相关宣传报道。

培训班主要采取分专业培训的形式,依据所发布标准所属学科,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及眼科分会场。特邀已发布标准的主要负责人及起草人对标准进行解读答疑。会场座无虚席,讨论气氛热烈,大家对标准的学习积极性非常高。学员们纷纷表示宣贯培训受益匪浅,希望可以有更多机会参加这样的标准宣贯培训活动。培训班所取得的宣贯效果受到了卫生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2.支持、协助各起草单位组织标准宣贯

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大力支持、协助妊娠期糖尿病诊断、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多囊卵巢综合症诊断、胃癌诊断、骨组织库管理等已经发布标准的起草单位组织标准培训班、学术及论坛会议,积极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累计培训万余名学员。

工作进展

(一)标准申报方式逐渐完善,申报数目逐渐增多

本届标委会期间,标准申报过程不断进行完善。申报方式由最初的专业委员会建议起草单位立项,发展到现在卫生部公开在网上征集,各起草单位主动申报立项;申报数目由最初的几项、十几项,发展到现在的几十项、近百项。这些改变,充分体现出公众对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认识性、重视性逐渐增高。

(二)标准起草单位、征求意见队伍逐渐壮大

随着社会对于医疗服务标准的认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单位积极参与到标准工作中,标准立项由最初的几家医院联合起草,发展到现在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医院共同起草。同时标准征求意见阶段,有越来越多的单位积极参与,结合标准本身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争相发表意见,提出宝贵建议。

(三)标准影响力逐步扩大

本届标委会期间,在卫生部相关业务司局的指导下,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中国卫生标准管理杂志社、各标准起草单位、专业协会等的大力帮助下,卫生标准的影响力逐步扩大。例如:医疗服务标准宣贯培训班中,越来越多的医务工作者愿意参加到标准的学习和实施中;多囊卵巢综合症诊断、麻醉记录单等标准宣贯后,许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纷纷致电起草人及秘书处咨询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医疗服务标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标准制定计划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不仅对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费用十分关注,同时对医疗质量和安全也逐渐加以重视,并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医疗服务行业标准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与国外医疗服务标准相比,从数量、管理、监督等方面,都需要不断地提高;具体到国内,应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已正式实施了300多个单病种诊疗的临床路径,但路径过程需要的单病种诊断及质量控制标准严重不足。目前卫生部已正式发布的医疗服务标准仅22项,这与当前医疗行业的实际需求相距甚远,因此,我们需加大医疗服务相关标准制定的力度。

(二)积极做好卫生标准的宣贯工作

为确保已颁布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标准的宣贯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第七届标委会期间,希望能够加大各级行政部门对于标准宣贯工作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因为仅靠标准起草单位、标准专业委员会,以及各专业协会的配合是远远不够的,还需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同时应将标准的实施与评估纳入到卫生部整体规划工作中,并与医院评价评审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检查活动等各项督导及定期检查工作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力度的将标准落到实处,从而达到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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