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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书法趣味教学论

2012-04-29邱志文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2年1期

书法是中华民族最具特色的传统艺术,它在反映和凝聚中华民族的心理特点、思维方式、情感向度、审美理想、文化传统等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弘扬中国书法艺术,已成为许多有识之士的共同心愿和实际行动,书法申遗的成功即是一个壮举。对中国书法的弘扬,书法教学无疑责无旁贷,特别是小学书法教学肩负着从最基础的层面引导学生了解和热爱书法艺术的重任,因此,如何提高书法教学特别是小学书法教学的成效,尤为重要。“书法兴趣教学论”的研究,即就此展开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书法趣味教学的基本依据

兴趣是进行某项活动的喜好情绪。兴趣一旦形成,便成为一种无形的动力,它能激发求知欲,让人积极投身某项活动,从而大大提高做事效率。正如我国大教育家孔子所说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1]瑞士当代杰出的儿童心理学家皮亚杰也说过:“所有智力方面的工作都要依赖于兴趣。”[2]与其他年龄段的人相比,小学生的活动目的性相对较弱,他们对某事物的认识及实施的行动,最初往往是由于对该事物本身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所致,兴趣能对小学生的学习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可以说,兴趣是推动小学生学习的一个最现实、最积极、最活跃、最突出的因素。如果小学生对某一门课程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学习的过程中就会更加认真、投入,也会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去探索新知。当学生产生浓厚的兴趣时,学习对于他来说已不再是一种负担、一种痛苦,而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

书法的学习对于小学生来说应该是一件饶有兴趣的事情,可如今,多数小学教师并不能很好地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不仅教学内容古板僵化,而且教学方法单调乏味,学生对这种已沦为纯粹写字课的书法教学毫无兴趣,甚至产生厌烦心理。相比之下,小学生对美术、音乐等艺术课程的却要浓厚得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是书法趣味教学的基本依据;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是书法教育工作者提高教学效果、确保教学成功的基础。

二、书法不仅仅只是写字——书法趣味教学在内容上的拓展

书法不仅是一种技能,还是一种艺术,一种文化。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为其倾注了自己的一生,多少书法杰作凝聚了书法家丰富无比的精神世界。完全沦落为写字课的书法教学,教师追求的仅仅是学生写得一手漂亮字,这在计算机一统天下的时代,在亟待加强人文教育的时代,显得很不协调。殊不知书法不是纯粹的写字,就像朗读不同于说话,跳舞不同于走路一样;殊不知书法对于学生学做“真人”、培养审美素质及增长学问均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书法趣味教学力求在教学内容上,从纯粹的写字训练拓展为做人、审美及学问等的多维度把握。

1.书法与做人

学习书法与学习做人密不可分。但凡优秀的书法作品,都凝聚了书写者的思想、情感、学问、修养、个性、气质,它们是有血有肉有灵魂的。在一定意义上,书法艺术是书法家内在精神的折射。书法史上的“二王”、“欧、颜、柳、赵”、“苏、黄、米、蔡”等等,除了跟其独特的艺术形式相对应外,更跟各个书法家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紧密相连。清代刘熙载对“书如其人”作了全面完整的阐释:“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3]人磨墨,墨磨人,学习书法和学习做人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在练习书法时品德修养得到提升,人品得到锻造,与此同时又为自身学习书法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书法趣味教学中教学的内容不仅仅是教授学生如何写好字,应该还有更加重要的内容——在书法练习过程中学会做人。小学生正处于品格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模仿性强,可塑性也很强。小学书法趣味教学可以为小学生养成高尚的品格提供一个有效平台。在书法趣味教学中,学生练习书法,练的不单是“字”,更重要的是“心性”,是“做人之法”。把“字品”与“人品”兼优的名家故事穿插于书写技能的教学中,是促进写字与做人互动的可行路径。例如可以穿插讲述如下名家: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中国书法史上把人品与书品结合得最为完美的书法家,他身为朝廷重官,忠君爱民,品质刚直,坚贞不屈,视死如归,颜体字的丰盈强劲、雄浑浩博,正是其高尚人格的鲜明写照。柳公权亦是一位刚直的大臣,他把培养美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情操放在学写字之先,提倡“心正则笔正”,柳体字的耿介特立、铁骨铮铮也正是柳公权刚正不阿的人格体现。宋代苏轼的书法境界之所以高不可及,一方面在于他读书万卷、学富五车,另一方面也在于他有着高尚的道德品质,能够超凡脱俗。教师通过讲述这些名家的高尚情操,让学生领悟做人的真谛,从名家的“字品”中学习如何做人,使自身的人品也得到相应的提升,真正理解字如其人的涵义,不懈追求“认认真真写字,堂堂正正做人”的理想。

2.书法与审美

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的造型艺术,其造型丰富多样、美观耐品,这在世界文化之林是独一无二的。纵观中国书法史,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时代书风,不同书家呈现不同的艺术面貌,可谓应接不暇,美不胜收。在形式上,书法美主要表现在点画美、结构美、章法美上;在内涵上,书法美主要表现在人格美上。点画美着力表现线条的力量感、立体感和节奏感,结构美、章法美着力表现笔画之间、字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如大小、粗细、欹正、疏密、开合、伸缩、高低、避就、工草等),人格美集中表现作者精神追求的基本倾向。

如果书法教学仅限于写字,无论是对于中华文化的继承来说,还是对学生自身的发展来说,都是一种缺憾。应当重视书法教学的美育功能,让美的教育渗透于每一堂书法课,让每一位学生在书法课中获得美的熏陶。书法的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引导学生发现美、欣赏美的过程,最后臻至创造美的高境。如在引导学生欣赏王羲之《兰亭序》时,可首先让他们去统计其中有几个“之”字,然后让他们去观察这些“之”的造型有何不同,最后教师可通过具体可感作品进行切合实际的审美观教育:王羲之《兰亭序》中“之”字的书写,笔画虽很简单,然姿态各不相同,极尽变化之能事。但它们在整篇作品中又显得自然而然,毫不唐突。极尽变化而又浑然天成,这就是书法追求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趣味。至于《兰亭序》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下游乐的那份悠优和洒脱,则是书法艺术在人格美上的典型表现。

3.书法与学问

书法是一门学问,它涉及的领域很广,常说的“字内功”即包括书写技能、书史研究、书论研究、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书法美学、书法文化等,常说的“字外功”即包括文字学、美术学、文学、史学、哲学、美学等。一张薄薄的宣纸,在书法家写上字之后,便不仅仅只是一张薄薄的宣纸,它开始承载“文化”之重,有了自己的“厚度”。要把字写好,写出个性,写出韵味,写出格调,写出境界,不仅要求有扎实的“字内功”,还要求有广博的“字外功”。

就小学书法教学而言,文学修养就显得尤为重要。文学修养差,先别说写出的字浮躁粗野,蕴藉少,格调低,最丢人的是拿起笔来,抓头搔耳,不知写啥,或者是生搬硬套,笑话百出。有这么一则小故事:有一个写字功底很扎实的人,写得一手好字。有一次,一户人家儿子举行婚礼,邀请他去写一副字,他即兴写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见其字龙飞凤舞,众人皆赞不绝口。可是,稍有文学修养者一看即知他闹了大笑话。“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意思是只希望自己思念的人健康长寿,虽远隔千里,却可以共赏明月。显然,用这副对联来恭贺人家新婚之喜是欠妥的。由此可见,学书者应当多读书,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并反过来积极作用于自己的书法学习和创作。自古以来,有哪一位书法大家不具备深厚的文学修养?在小学书法教学中,打通书法与其它艺术门类的联系,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艺术素质,也尤为重要。书法本身比较枯燥,而通过与其它艺术门类(如音乐、舞蹈、美术、戏曲等)的比较与融合,可以更好地发现它们之间的共性与个性,可以更好地把握艺术的共同规律,可以提高学生的书法感知和兴趣。

三、写字不仅仅关注结果——书法趣味教学在方法上的创新

书法教学当然不能不关注“结果”,但“结果”孕育于“过程”之中,因此,对“过程”的关注也极其重要。对于小学书法教学来说,要把握好“过程”就要非常重视教学方法的创新。书法趣味教学立足于小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教学方法的改进,充分发掘小学生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并把这种好奇心转化为学习兴趣,化“要我学”为“我要学”和“我乐学”,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1.让音乐与生为伴

书法与音乐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事实上,二者有诸多共通性。音乐以音符为基本的表现元素,音符按照一定的规律连缀组合就奏出旋律优美的乐曲;书法以点线为基本的表现元素,点线按照一定的规律连缀组合就形成气韵生动的作品。可以说,书法是无声的音乐,音乐中流动的情调与书法中流美的韵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音乐优美旋律的伴随下展开书法教学,可以营造一种优雅、愉悦、轻松的学习氛围,可以为学习者带来莫大的精神享受,这种教学方法在学生中极受欢迎,效果也颇为显著。当然,在推行中要注意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乐曲的选择要结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要契合书法作品的主题。在学习、欣赏王羲之《兰亭序》时,教师选择的乐曲就要契合“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创作背景,因此可以选择《高山流水》这首古筝曲,以营造一种最佳的艺术氛围,让学生更好地感受王羲之当时那种悠闲自得、潇洒飘逸的情怀。而在学习、欣赏颜真卿《祭侄文稿》时,就要契合作品所表达的悲愤哀怨的主题,可以选择笛子演奏曲《寒江残雪》,以利于学生与书家产生心灵的共鸣。

与音乐为伴的书法教学,还可以为书法学习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帮助。在小学书法教学中,经常遇到学生在写字的时候,只注意单个笔画的外形,并“依葫芦画瓢”,而忽视笔画之间相互关系,从而导致“貌合神离”。虽然“貌神合一”的目标对小学生来说似乎高了一点,但书法教师却不能不关注“貌合神离”的产生原因。其实,这样的问题多由学生缺乏节奏感所致,书法由笔画、线条组合而成,但其组合并不是机械停匀的,而是像音乐一样,是有着或强或弱的节奏感的。通过书法趣味教学,让音乐与学生的写字为伴,正是对“节奏感”这个音乐和书法共通元素的强调,学生在优美的音乐旋律中更易于把握书法作品的节奏感,更便于理解和感受书法家在把笔挥运时的情感波动,从而更有利于准确地再现所临范本的形质和神采。

2.放飞想象的翅膀

在整个小学阶段,学生的想象力是十分丰富和生动的,他们喜于想象,也善于想象。在书法趣味教学中,教师正可利用小学生形象思维强、想象力丰富的特点,鼓励学生细心观察,引导学生展开想象,通过形象的语言,塑造生动鲜活的画面,领悟和把握作品背后更为丰富的东西,如书家的思想情感、人格魅力、个性特点、音容笑貌等。

在书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让学生放飞想象的翅膀,使笔画、结构在学生的大脑中形成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比如,捺画的腿可以看作体操运动员一条伸展的腿,绷展、有力、富有美感,下方带有脚的顿转;“人”字的撇捺,像一个人迈开双脚在走路;“月”字的竖撇,像一轮弯月悬挂夜空;“心”字三点,像三只小猪在跳圈;“之”则像小船在海上航行,又像一只白天鹅在戏水,等等。在学生的想象中,一个个笔画、一个个字形都变得直观而生动,所有的都似乎被赋予了生命,变得那么可亲可爱。如此一来,书法课不再是枯燥无味的,而是有趣快乐的,它能大大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在书法教学中,教师运用艺术性的语言、抑扬顿挫的语调来讲解笔法、字法及章法也尤为重要,它能激活书法课堂,激发学生的想象力,使学生获得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美妙感觉。

3.口诀朗朗心手畅

小学生爱说爱动爱跳,天真活泼,对新知识有一种新鲜感、好奇心,想象力丰富而生动。为此,可以结合他们的生活实际,将书法教学的基本内容精心编创成儿歌、顺口溜等形式,让学生在快乐的吟唱中掌握书写技巧。如有人在开展笔画教学时把笔画的形状编成儿歌:“撇”像扫把,“捺”像剑,“点”像小雨点,“横”像小扁担,“竖”像小棒棒,“钩”像人脚踢[4]。又如在讲解三点水的写法时,可以编成儿歌“三点水这样写,上点下提一直线,半点突出才好看”。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可以一边念一边做动作。这样,形象、顺口的儿歌,能迅速调动学生的学习激情,能极大地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及要点的印象,能使师生的教学“双边”活动变得轻松而快乐,能使学生的书法兴趣得到巩固和提高,最终使教学效果获得切实的提高。

四、教学不仅仅限于课堂——书法趣味教学在空间上的延伸

课堂教学是书法教学的主要形式,但书法教学并不仅仅限于课堂,它在空间尚有很大的拓展余地。书法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如书展、书赛、讲座、笔会、板报、节庆等),为学生的书法学习提供更多的空间,从而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又可以检验学生的学习所得,还可以帮助学生把学习所得运用于实践之中。

1.开开眼界,饱饱眼福

照本宣科、仅限于教材的书法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小学生对书本以外丰富多彩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求知欲,创造多种机会让学生欣赏更多的书法作品,既能开阔学生的视野,又能增长学生的见识。譬如学校可以不定期地举办书法讲座,邀请当地有名书法家、书法教师专题讲授有关书法理论和创作知识,介绍古代或现代书法家刻苦学书的故事。讲座的内容可集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小学生就极易于接受。学校还可以邀请书法名家举办一些高水平的书法个展及联展,或者在教室布告栏中展示书法教师自己的作品,使学生能够直接欣赏、领略到高水平作品的艺术魅力,从而使学生对书法爱之愈切、悟之愈深、学之愈勤。学校甚至可以组织学生游览名胜古迹,考察碑刻实物,这种形式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

2.练练胆量,试试水平

书法教学要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在书法趣味教学中,教师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与外界实现充分接触的机会,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己书法学习成果的舞台,让学生练练胆量,试试水平。学生得到展示、受到肯定,对书法的学习就会更有信心。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有很多书法学习和锻炼的机会,关键要善于发现和捕捉。例如在校内,可以成立班级书法兴趣小组,把爱好书法的同学组成一个书法组,不定期地举办不同层次的习作展览。活动内容尽量做到不与课堂教学内容重复,让学生可以学到更多、更新、更深的知识。可以让学生开展办壁报和手抄报等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施展才艺的舞台,使学生对写字的兴趣更为浓厚。学校还可以在每个学期举行全班、全年级、全校的多种形式的书法竞赛活动,让广大学生都参与进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书法比赛后进行认真地评比、表彰,以激发学生的学书欲。在校外,可以抓住春节这个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组织学生开展“义写献爱心,春联送祝福”活动,以展示自己的书法才艺,并亲身体验服务社会的满足感和自豪感。

五、评价主体不仅仅限于教师——书法趣味教学在评价上的完善

教师是学生书法学习成效最重要的评价主体,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师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能否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学生书法学习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但是,教师并不是评价的唯一主体,片面强调教师评价而忽视其他评价主体的参与,是传统书法教学的普遍缺陷。新课标下的教学评价,其主体不仅仅限于教师,它倡导建立起由教师、学生等多方面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书法教学评价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教师书法教学水平,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激发和巩固学生的书法学习兴趣。

1.学生自评和小组互评

学生自评。在经过一定时间的书法学习之后,书法教师可组织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价。评价时以所临范本为标准,看看自己在“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孙过庭语)上做得如何。对写得好的,鼓励学生予以自我表扬,对写得不足的,鼓励学生自己寻找解决办法。人贵有自知之明,学生自评的好处在于: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并寻找到富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小组互评。小组互评就是让学生在小组内对各自的习作进行互相评价。它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更清楚地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长处,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小组成员互相学习,还可以在小组内确定“小老师”,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小学生好胜心较强,这样的做法更能激起学生学好书法的兴趣,也在无形之中树立学生学好书法的自信心。总之,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是小组互评的最大优点。当然,教师在学生的自评和互评之后,要给予及时的评价,对于学生正确的评价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从而使学生对自己及别人的书法作品获得更准确、更科学、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2.社会评价

社会人员也可以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效果的评价主体之一。书法教学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校外课程资源,比如春节时带领学生到社区去义写春联,教师就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评价,让社区的居民对学生的表现给予及时恰当的点评。另外,教师要充分开发家庭教育资源,让学生把在学校里完成的书法作品带回家让家长欣赏、评析。即便学生未得到肯定的评价,但是家长或其他人对学生提出的建议可以让学生清楚自己的不足并为之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而当学生获得家长或他人的肯定时,学生可从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充分体会书法学习的乐趣,也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久而久之,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就会更浓,学好书法的信心就会更大,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就会更高,学习成效就会更加显著。

参考文献

[1] 徐志刚.论语通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2] 皮亚杰.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北京: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

[3] 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8.

[4] 郄超.小学生书法学习兴趣的现状调查及对策.首都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责任编辑 任洪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