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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废江河万古流”

2012-04-29思鸣

澳门月刊 2012年10期

2012年9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的第2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該批示的核心內容是在第一條中宣佈的:“撤銷根據第218/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屬項目組性質的‘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消息傳出,輿論譁然;見仁見智,不一而足。

對此事頗有發言權的原“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楊允中教授在第一時間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此舉屬架構調整,項目組性質的機構將轉為理工學院的研究單位,是進步的標誌。然而,也有人在有關媒體發表文章,其標題即表達了作者的鮮明觀點:“偽學術研究該撤,澳人士言行應識做”(以下簡稱《偽》文,見《訊報》2012年9月7日第1版)。究竟哪種觀點比較客觀、正確,應當如何比較全面地看待這一事件?不妨進行一番深入探討。

爲了直切主題而抓住本質,還是讓我們圍繞以下幾個關鍵問題來展開討論:

第一,2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主要內容究竟是什麽?

《偽》文作者認為:“特區政府撤銷‘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是一個正確的做法”。其理由是“因為本澳的那個‘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基本上就是一個怪胎式的空耗公帑的研究機構”,所以抓住“撤銷”大做文章,將“該撤”定為《偽》文的一大主題且在標題中明確展示出來。其實該作者是粗心了,因為行政長官的批示不僅僅祇有第一條,在緊接著的第二條中,批示明確表示:“將賦予研究中心的職責轉給澳門理工學院”。這就意味著原研究中心的指責還要保留並繼續發揮,撤銷的祇是原來的“項目組性質”而不是研究中心本身。在接下來的條文中,批示還作出了有利於研究中心繼續運作以及相關人員安心工作的種種政策規定。由此可見,確保“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的繼續有效運作同“撤銷”項目組性質的原機構一樣,也是246/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主要內容。

第二,原“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是不是“偽學術研究”機構?

《偽》文作者指責原研究中心為“偽學術機構”的主要依據,是對其研究成果和學術影響的質疑。文中雖然引述了原研究中心在短短四年內完成的大量工作與取得的顯著成果:“推出全國首份以‘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為宗旨的的專業學術期刊《‘一國兩制’研究》”,為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建立了嶄新平臺,且推出了英文及葡文專集,實現了一個理論刊物三個版本;同時創立了‘一國兩制’文庫系列,編制了《‘一國兩制’百科大辭典》”等,卻認為“這些研究‘成果’,祇要‘有錢’,都很容易做出來”。所以該作者的結論便是“如果要問本澳的那個‘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具體得到過哪些新穎、獨特、經得起實踐檢驗或有較大影響力的研究結論,很可能就會是‘無可奉告’了”。

平心而論,《偽》文作者並非絕無實事求是的態度,畢竟如實地引述了“壽命祇有四年”的原研究中心做過的大量工作。科學研究是十分艱辛的腦力勞動,對於一個祇有十來位專職研究人員的機構而言,在短短的四年間,除了完成開辦基本法高級研討班、組織研討會、舉辦講座等任務外,在每個研究人員個人分別取得大量學術成果的基礎上,研究中心本身能夠開展那麼多的工作、取得那麼多的成果,祇要是有過科研工作實踐、瞭解科研工作規律的人,都會心服口服,表示由衷的讚賞。至於原研究中心的學術影響,特區和國內學術界自有公論。自己不瞭解的,未必就是不存在的,切莫忘記兼聽則明的道理。至於“有錢”就“都很容易做出來”的觀點,我們絕對不敢苟同。試問,娛樂場老闆們都很有錢,哪一個又做出了“一國兩制”研究的相關成果呢?

需要指出,在批判原研究中心的“偽學術研究”弊端時,《偽》文作者採取了人身攻擊的不公正手法。諸如“空有一點佛學名聲但無真正佛學造詣的和尚”、“在其原本所在的廟宇裡實在混不下去”、“為假和尚蓋新廟”、“裝腔作勢地在新廟裡當起方丈來”之類不負責任的指責,充斥於文中。這哪裡是擺事實講道理的論評,簡直有點駡街的味道了。

此風斷不可長。

第三,是否應當繼續開展“一國兩制”研究?

其實,《偽》文作者絕非僅僅不滿於原“‘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而是將矛頭直指“一國兩制”研究,進而挑戰“一國兩制”本身。要害正在於此。

《偽》文毫不諱言地袒露心聲:“‘一國兩制’研究中心雖然撤消了,但‘一國兩制’的研究在本澳還會繼續,理工學院還會投入更多的資源來強化對‘一國兩制’的研究。這又是一件讓人恐懼的事情。”更應當鄭重對待的是,作者隨即筆鋒一轉,將對“一國兩制”的不滿全盤傾出:“‘一國兩制’究竟是個什麽東東?大家應該都是心知肚明。‘一個中央政府’,卻要實行‘兩種制度’,這對這種國家的‘中央政府’來說難道能是一種‘臉上有光’的事情嗎?”接著又用一對夫妻在經濟上實行AA製作為否定的案例,進而責問“為何在世界範圍內至今沒有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願意仿效”?

“一國兩制”方針是中國特定歷史條件和特定國情的產物,也是執政黨和中央政府對經典理論的發展與創新。它完全是爲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實現中華民族的團結統一和振興才提出來的,絕不是爲了解決別的國家的問題而旨在“輸出”的理論。因此,檢驗和評判這一方針的標準祇能是中國的實踐,而不是任何其他國家的任何看法。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十多年來,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儘管有各種各樣的不同意見,但表達不同訴求的渠道暢通,矛盾甚至衝突也找到了妥善解決的有效途徑。實踐已經雄辯地證明了 “一國兩制”方針的極大優越性,空口說白話的人如果不是別有用心,至少也是不尊重事實地信口雌黃。

正因為“一國兩制”是全新的事物,沒有樣板可以仿效,也沒有經驗可以借鑒,所以需要包括澳門人在內的當事人承擔起實踐、研究、發展、完善的責任。那種認為“一國兩制”研究沒必要進行的人,採取的是不負責任的態度。至於對“一國兩制”研究感到“恐懼”,那就更加徹底地暴露了該文作者的立場與心態:首先是不信任、不放心並進而反對“一國兩制”本身,然後才是反對“一國兩制”研究。其實,海峽兩岸稍有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各界人士,都會對“一國兩制”持有歡迎的態度,也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來使之逐步發展與完善。不僅在內地有機構專門研究“一國兩制”理論,在澳門有“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在香港也有“一國兩制研究中心”,在台灣還有“一國兩制研究協會”。不管有沒有人反對以及怎樣反對,“一國兩制”研究終將一如既往地開展下去。

四,澳門人應當怎樣“識做”?

令人費解的是,《偽》文在對“一國兩制”研究口誅筆伐之後,竟然筆鋒一轉,又開始批判澳門人的“不識做”。文中舉了兩個例子,一是“澳門要研究‘一國兩制’,既屬於不自量力,也可能會觸犯中央的忌諱,是一種‘不識做’的行為”;二是“澳門知名人士”“討好後來很快就要下臺的薄熙來,卻不惜得罪對澳門更為重要且據說還會繼續‘上升’的廣東省委書記”。後一個例子因情況不詳暫且不予討論,對於第一個例子,倒是有話可說的。

“識做”是粵語方言中的一個詞彙,字面解釋是“懂得怎麼做”的意思,其引申的含義是“識時務”,有點類似上海方言中的“識相”。但在實際應用中,“識做”遭到異化,貶義的成份逐漸在內涵中佔據上風。“識做”在很大程度上變成會察言觀色、見風使舵,能夠投人所好乃至曲意奉迎的投機取巧辦事風格。倘若如此,澳門人還是“不識做”一點為好。

然而,在“一國兩制”研究方面,根本不存在澳門人“不識做”的問題。澳門身處“一國兩制”實踐的第一線,又有“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作為強大後盾,而且一向人才輩出,臥虎藏龍,應該也能夠對“一國兩制”研究最有發言權。澳門深入開展“一國兩制”研究,是真正的義不容辭和量力而行,也是中央政府的要求與殷切希望。如果這也算是“不識做”,人們倒是希望澳門多出現一些此類“不識做”行為。

唐代大詩人杜甫在回擊有人對初唐四傑(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的污蔑時,曾經寫下了“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的名句。我想,警句中的意境也適用於“一國兩制”研究。質疑也罷,信服也罷,反對也罷,擁戴也罷,“一國兩制”的理論、實踐及其相關研究,必將在中華大地繼續存在,繼續發展,這是不以某些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