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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剑有术

2012-04-29周广瑞王震

中国收藏 2012年6期

许慎《说文解字》:剑,人所带兵也。从刃,佥声。东汉刘熙也说:“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剑器,脊直,双刃,以撩刺为主,风格轻灵洒脱。剑柄上适佩剑穗,称为“文剑”,无剑穗的称为“武剑”。

剑法“四母”

战国时期,剑成为军队装备的主要格斗兵器。据《荀子·议兵》记载,魏国通过“穿戴甲胄,操强弩,负箭,持戈佩剑,携带三天粮食,从早晨出发,至日中而行军百里”考选兵卒。由于此时战争中的主要作战方式是车战,士兵使用的均是长兵器,因此剑只是士兵在弃车陆战、贴身近搏时的短兵。

古代战争中士兵作战时的兵剑主要有两种使用方式。一是剑与盾配合,直接投身作战。如樊哙“带剑拥盾入军门”,以及汉代晁错所言使用场合,“曲道相伏,险厄相薄,此剑之地也”。二是作为备用武器,在使用弓箭或长兵时插于腰间,于弓矢告馨、长兵折损、车毁马毙、弃车肉搏时拔而作战。

而兵剑的技法主要有二,锋之“刺”和刃之“斩”(击)。如《太平广记》越女与袁公的“斗剑”中,袁公用“剑锋”而刺,“袁公操其本而刺处女”;越女以“刃”斩击,“女因举杖击之”。其攻击部位也有二,“上斩颈领,下决肝肺”。后来,随着剑身加长和复合剑的出现,其“击”得以凸显,延伸为“格”、“洗”之法,并与原先的“刺、击”一起组成了剑法“四母”。

当然,兵剑的使用生死攸关,“乃当兵防身、杀贼、救命的贴身勾当”(戚继光《纪效新书》),因此人们在实践中积累并提炼出用剑的运动心理的技战术等经验,为武术技击理论奠定了基础。第一,在运动心理上,“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布形候气,与神俱往”;在持饱满斗志的同时,又有平静与安详之容,实现运动中神与形的高度统一。第二,在运动表现上,“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守而未发之时给对方以弱之假象,出手时则以泰山压顶之势,风卷残云。第三,在战略战术上,“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以破绽之利,诱敌深入;又以备之埋伏,一举歼灭。

剑之斗

随着剑的出现和发展,剑的使用方法——剑术也就随之出现了。当刀取代剑的格杀作用后,剑受到了诸多武艺家的青睐,迅速发展出多种演练形式,剑术与艺术便产生了深厚的渊源。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剑术与艺术的合二为一主要体现在“斗剑”和“舞剑”两大形式。

在春秋战国时,斗剑之风盛行。《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记载的“越女论剑”的故事中,越女路遇袁公,袁公要求与越女一较高下,越女便折竹枝比试,最后袁公不敌,飞身遁走。越女以竹枝代剑与袁公相较,反映出了越女剑术的高超。古籍还记载说:“赵文王喜剑,剑士夹斗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

《吴越春秋》中提到剑的共有61 处,其中有37 处是作为武器来使用的。其中“越女论剑”这一段被视为剑术最早的技术理论,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步形候气,与神俱往,查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佛仿,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从这一段可以看出来,用剑取胜的关键在于:剑与人之间心气相通,格斗时剑随手走,手随心走,出剑的时候要快捷、迅猛,借助人的神和气的统一来取胜。这种人与剑心气合一,外与内的完美统一,正是中国功夫“内外合一,形神兼备”的精髓。

魏文帝曹丕在《典论·自叙》中语:“余幼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余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酒酣耳热,方食甘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出当时剑术发展的高超水平以及兴盛的斗剑之风,颇有现在击剑运动的味道。从持剑而斗,到出现以甘蔗代剑相较,说明古代“斗剑”是沿着注重体育性和娱乐性的方向发展的。

斗剑的技术方法在春秋战国时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和总结,司马迁的先祖“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进行教育活动。而用剑之学,是秦汉三国时的奇绝之传。至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文人武士皆喜斗剑,以示兼备之才。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有剑道三十八篇,反映了剑术理论上的成就。《说苑》中描述的鲁石公剑和《吴越春秋》中越女、要离的“剑论”都是出自汉代作者之手,不难想像时代对其作品的影响。

自唐代开始,佛道、神仙、妖邪、鬼怪等说盛行,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数尺之铁,一旦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于是家悬一剑,便以为祥,认为不习剑术亦自可御敌而胜。故而自唐以后,剑类短兵不少为释道所用,而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于佩剑者,剑术的发展呈停滞之势。而源自中国的剑术于这一时期传入日本,经过日本人的演习修改,形成了日本独特的剑术。

宋代,剑术有所复兴。据明代唐顺之所撰《武编》,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后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

至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明朝名将俞大猷的惊世之作《剑经》,便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武术搏击战略战术法则。这说明此时的剑术不论是在技术方面还是战术理论方面,都得到了大发展。

然而,剑术不同于拳术,他的传承比较复杂,所以古代的剑术并没有完整地流传下来。像《四库全书》几乎无技不收,却独缺剑术,编纂者也只能感叹“剑法失传久矣”!清代宋仔凤所撰《剑法真传》至今仍流传于世,其中将历代剑术予以总结。至此,剑术根据练法,可分为行剑、势剑、双手剑、长穗剑、双剑、反手剑等。而剑种可分为青萍剑、武当剑、三才剑、三合剑、云龙剑、八卦剑、太极剑、螳螂剑、通备剑、醉剑、宣化剑、七十三剑、龙形剑、奇门十三剑、白虹剑、纯阳剑、七星剑等多种,可谓博大精深。

剑之舞

舞剑开始是以个人单练形式为主的剑术运动,周秦时已有记载。《孔子家语》:“子路戎服见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剑自卫乎?” 事实上,手执兵器舞蹈,确是上古遗风,发展到秦汉,已相当盛行。

秦汉时期,剑舞已经作为舞蹈形式出现在外交场合。著名的“鸿门宴”中,就记载了一段广为人知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故事。剑正式作为舞具进入艺术表演领域,应当在汉武帝时代。据史书记载,由汉武帝钦定的规模宏大的百戏演出中,就编排了剑舞。那时的剑舞,常与杂技相结合,以便在增加舞技难度的同时增加舞蹈的吸引力和艺术魅力。这在出土的汉画像砖和汉画像石上均有反映。唐代,草书大名家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深受启发,使书法大进;裴将军舞剑,激发了画圣吴道子的绘画灵感。剑舞发展到后来又出现了集体舞剑的形式,晋代傅玄在《短兵篇》中描述当时的集体舞剑:“剑为短兵,其势险危。疾逾飞电,回旋应规。武节齐身,或合或离。电发星鹜,若景若差。兵法攸象,军容是仪。”

北宋时期,军队中已有武艺表演专业队,如宋太宗时“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剑舞,皆能掷剑于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见者无不恐惧。会契丹遣使修贡时,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数白人袒裼鼓噪,挥刃而入,跳掷承接,曲尽其妙,契丹使者不敢正视。”这说明此时舞演形式的剑术运动正沿着健身和娱乐的需要,在剑舞等武舞的影响下,逐步发展形成了明清后蔚为大观的剑术套路运动。剑术套路的名目很多,如七星剑、太极剑、八卦剑、达摩剑等不下数百种之多。在如今的竞技运动中,剑术运动分类更加明细化,最基本分为自选剑和传统剑两大类。

纵观中国剑以及剑文化的发展历史可知,剑并没有因退出战争舞台而消匿,而是当兼具刺击、利于劈砍的刀在战场上取而代之的时候,它却从战场逐渐转入社会,同时也从武士手中握着,转移到文人腰间悬着、道士举着、武术人舞着、大众挂着挥着⋯⋯并在不同使用者的不同使用方式中产生了新的意义:其文化意义是成为了一项身体技术;其政治意义是作为王者的权力技术;其社会意义是复制了社会秩序。剑的历史发展也相继完成了与政治的结合、与士大夫等社会精英的共鸣、与传统文化的结盟、与百姓生活的融合,超出了武术意义,成为中国文化传统的符号和象征之一。

今天,作为古代战场冷兵器的剑,仍然活跃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成为人们追求健康长寿的“把玩”之剑,成为悬挂于家中的“镇宅”之剑,更成为当今武术人手中的竞技之剑等。它在不同使用者不同使用方式中生产着新的社会文化意义,剑文化的传记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