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屯区回族婚俗变化初探
2012-04-29李静
摘要:金山屯区位于小兴安岭山脊上,这里的回族多数是早期从河北、山东等地为了谋生自发迁徙过来的,在此地已经居住了三代人。文章试图对当地回族婚姻观念和习俗的变化进行简要的描述,从而能更好对回族婚姻变化的研究做一个补充。
关键词:回族;婚姻;伊斯兰教
婚姻习俗是一个民族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所行成的习俗惯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影响婚姻的因素也在不断地增加,与此同时不同民族特有的精神信仰的影响也在深刻地体现出来,尤其是宗教信仰。回族作为伊斯兰教的信仰族群,那么伊斯兰教对回族婚俗的影响也就可见一斑了。在伊斯兰教教规中规定,成年穆斯林必须结婚,不能终身不嫁不娶。那么金山屯区的回族婚姻经历了哪些变化也就是本文侧重的研究。
金山屯区的回族是迁徙群体定居后形成的民族群体,本文主要对不同年代的婚姻习俗进行描写,并通过访谈期间所得的访谈资料和文献资料的整理,从而更好地体现出本地区回族婚姻习俗的变化。
一、二十世纪的婚姻
金山屯区的回族均是二十世纪50年代迁移过来的,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从老家迁移过来并没有结婚的单身汉,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条件的不允许,当地当时基本没有适龄的回族单身女子。因此一般是由老家亲戚安排相亲,并回老家举行婚礼。
由于职业发生了变化,从农民变成了国家伐木工人,休假时间也受到了限制,为此,结婚程序也大大地缩减了,在短时间内完成了相亲、订亲和结婚的过程。据调查得知,一般都是老家的人提前把相亲对象看好,然后让儿子们回老家看一下,到时候如果两方都觉得合适的,并且女方也愿意跟男方去东北的话,那样在双方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把婚结了。而回族婚姻中特色的宗教意义上的结婚证书仍是不可缺少的。即是写“依扎布”,在结婚的前一天或者当天,由男方请阿訇、女方家长、新娘和证婚人到家里,或者是双方家长一起去清真寺,请阿訇念“尼卡哈”(喜经)祝福;用阿语在红纸上写上“依扎布”。(“衣扎布,阿拉伯语ljab 音译,原意为‘确认、‘责成、‘誓言或‘协议等。回族穆斯林在习惯上专指‘婚约或‘婚姻议定。在举行婚礼时,请阿訇主持仪式,并书写‘结婚证明书,称为‘写衣扎布。”)然后,阿訇将事先预备好的花生、枣或栗子向新人头上撒去表示对新人的祝福。
在回族婚姻观念中不同于其他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地方就是,不允许同不是回族的民族通婚。虽然受当时的生活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即使当时当地没有适龄的回族姑娘,金山屯区的老一辈回族穆斯林仍坚持回回之间通婚的原则,不找外族。
二、二十一世纪的婚姻
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山屯区作为河北、山东等地迁移过来的回族聚居地也已经五十多年来,并且已经有了土生土长的金山屯区的回族穆斯林,具有其鲜明特色的年轻一代的婚俗也在进行中。
新一代回族穆斯林的结婚程序也较之前有所改变,这个时代不同于他们的父辈,他们的恋爱方式也从父母包办,变成了自由恋爱。因此,老一辈中的媒人说亲程序也在渐渐消失。据调查,一些家庭双方家属商量之后甚至取消了订婚仪式,在结婚前天或者是当天写好“依扎布”就可以了。由于长期的回汉杂居,主流文化的影响也在不同程度上加深,因此当地越来越多的回族穆斯林结婚的场地由家里转移到酒店举行。在结婚典礼开始的时候,亲属落座之后,新人双方穿着婚纱礼服进入会场,之后,请主婚人致结婚贺词,既使在恋爱过程中没有主婚人,也象征性地请有一定地位的长辈充当主婚人。
在土生土长的回族穆斯林心中仍坚持着回回之间通婚的原则,虽然婚姻缔结的形式不再是父母包办,但是对于回汉之间的通婚仍是不被允许的。虽然在金山屯区的部分回族同汉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婚,但这种通婚也仅仅限制在回男娶汉女,而对于回女嫁汉男的现象还是不允许的。
三、小结
通过对金山屯区回族婚姻的简要描写,可以看出宗教因素和主流文化对当地回族婚姻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尤其是宗教观念中的回族人不找非穆斯林的结婚的规定,但是由于生活环境和当地回族女性人口呈越来越少的趋势,回汉之间通婚现象已被部分回族穆斯林所接受,但是这种接受也仅仅体现在回男娶汉女的程度上,而回女嫁汉男的通婚现象仍然是被禁止的。另外,通过简要的描写可知,此时当地的回族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回汉婚姻的相互影响的产物,尤其是酒席的出现,在回族的经典《古兰经》中,喝酒是穆斯林的一个禁忌。可是近年来,当地部分回族婚礼中开始摆酒取代了茶作为婚礼中的饮品,这是由于受主流文化的影响和当地的地理条件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参考文献:
[1]邱树森.中国回族大词典[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
(作者简介:李静(1986-),女,回族,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人,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