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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妇女家庭地位的提升

2012-04-29路瑶

群文天地 2012年1期
关键词:妇女家庭教育

路瑶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其和睦与否与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更是与社会运作的和谐程度息息相关。正如恩格斯所说:“个体婚制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根据这种形态,我们可以研究文明社会内部充分发展着的对立和矛盾的本来物质。”①和谐的婚姻家庭不仅有利于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的婚姻家庭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的一个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的健康稳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婚姻家庭幸福度是影响妇女幸福感的重要指标之一,特别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其继承的历史特殊性和所处地域的落后造成了少数民族妇女家庭地位的低下,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演进,妇女的地位也在发生着转变,少数民族妇女的家庭地位更是得到了显著提高。

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概况

(一)人口情况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是一个多民族聚集区,辖区总面积为114km2,下辖2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20个行政村、3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区总人口34.07万,其中汉族人口2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4.57%;回族人口10.2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0.14%;藏族人口917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69%;土族人口186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54%;蒙古族人口2872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84%;撒拉族人口124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36%;其他民族人口294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86%。其中,妇女15.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8.16%。

(二)经济发展

随着西宁市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城区的进一步拓展,城东区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显现,其作为夏都“东大门”的门户作用日益显现。

2010年12月,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62566万元,同比增长15%;区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9777万元,同比增长40.1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311万元,同比增长2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156.07元,同比增长8.9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087.7元,同比增长10.0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341亿元,同比增长16.81%。②

二、过去制约城东区妇女家庭地位提升的因素

(一)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严重影响女孩受教育权的实现。认为“女儿迟早要出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关心甚至阻止女童上学的思想较为普遍。认为女性的生存必须依附男性,其职责就是生儿育女。这种思想严重制约着女性的发展。

(二)早婚现象

在少数民族中长期形成了女孩子早婚的风俗习惯,女孩子一般在十五六岁就要嫁人。女子年龄达到十七八岁或更大一些不结婚会受到周围世俗偏见的极大压力。早婚造成了妇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从而带来一系列的家庭和社会矛盾。

(三)无财产继承权利

根据《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妇女无论是健康还是残疾,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在职还是待业,均与男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以前的少数民族家庭中财产大部分由男子管理,妇女仅仅负责家务和带孩子,对家庭财产很少有支配权,因此,在家庭财产的继承上往往处于被动。

三、城东区妇女家庭地位提升的主要动力

(一)文化素质提高

只有妇女文化素质提高,才能增加就业竞争力,提高工作能力,创造财富,得到社会的承认。由于历史特殊性和落后的观念,过去的少数民族家庭一般都对教育并不热衷,特别是对于女性的教育。这就造成了女性心理上对男性、家庭的过度依赖和男性对女性的歧视。

在我省陆续实施的“春蕾”计划和“关爱女童”活动中,大量失学、辍学的女童重返校园,成为新一代中小学生、大中专生和国家干部,一批批少数民族成年妇女背着娃娃,带着求知、求学、求富的欲望,走进各类培训班,学文化、学技术,成为懂文化、懂科学技术、会致富的一代新型农村妇女,成为民族地区一支真正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骨干队伍。

另外,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代家庭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据城东区园林艺术幼儿园左院长介绍,以前,入托的孩子中大部分是男孩,而现在,女童特别是少数民族女童的入园率有了大幅度提高,且家长十分配合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甚至许多“低保户”在较差的经济和生活条件下,仍然千方百计保证子女的上学。另据城东区教委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多年的努力,城东区的“两基”工程达到国家标准,入学率和升学率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二)经济地位提高

经济独立是妇女实现解放的物质基础,只有实现了经济自立,才能在家庭、社会中有发言权,地位才能得到提高。

城东区妇联主席马静凤介绍说,过去由于落后的思想和保守的观念,少数民族妇女多为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来源,她们到妇联寻求援助多表示愿意继续婚姻,仅仅请求妇联劝说、调解、教育其家人。而现在,她们更多的是希望能够得到丈夫、家人和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对丈夫和家庭的依赖正在逐步减少,从“家务型”逐步走上自主创业的比例不断上升。例如,王家庄的许多妇女都利用靠近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便利条件拥有了自己的商铺,一些没有足够资金支持的妇女也会走出家门寻找自己的岗位,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她们的家庭地位也随之得到提高。

(三)政治地位提高

妇女的政治地位是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妇女占据社会领域范围的核心指标。它主要指妇女的政治参与状况及其对政治的影响程度,具体内容就是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的情况。妇女参政议政情况如何,不仅是衡量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尺度。不断提高妇女政治地位,是加速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尤其对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城东区妇联马静凤主席介绍道,近年来城东区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拔和选拔了一大批优秀的妇女同志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目前,城东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和区政协“四大班子”都有一定比例的妇女领导干部,而且在区属各科局、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也都配备了一大批妇女干部,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比例逐年上升。一批优秀的妇女干部已成为推动城东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主力军。同时,区委还加大了对现职女领导干部和女性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在培训招生中,明确要求女干部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培训内容上,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多样性,从而提高了培训效果,使城东区女干部的自身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人生价值取向变化

人生价值是人生观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范畴,在一定意义上,人生的价值就是人生的意义。过去,许多少数民族妇女在人际交往时常常以家务技能为自豪,现在,她们转变为以自己的学历、工作、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为荣,她们的人生价值取向逐渐由从单纯依靠家庭转变为自我提高、自我发展、自我展示;从男性世界的附庸地位转变为追求“半边天”的地位。她们的眼光早已超越了三尺灶台,投向了家庭之外,融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军中。

四、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国家立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开放、多元、能动、民主、法治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能够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和协调发展的法治社会。因此,要完善妇女权益保护立法,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障立法,就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建立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做到国家发展纲要、地方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相结合、全国性目标和地方性目标相结合、终极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妇女发展目标管理体系。

(二)加大教育投入

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妇女在发展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提高全体妇女教育文化素质,关键是要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不仅要学到知识,而且还要学到“一技之长”,学到实用的技术,学到致富的本领。

因此,要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速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投资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以“生本教育”③为载体,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加强妇女培训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作为半边天的妇女若不掌握一定的文化和科学技术,就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和发展,因此,在加大国家教育投入,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开办形式多样的妇女培训班,引导妇女变“要我学”到“我要学”,树立不学就会被时代淘汰的紧迫感,成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当务之急。

要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辅导方式,组织发展妇女实用技术、健康知识和劳动就业培训。从农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职业教育资金、“双学双比”专项经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妇女科技文化培训基金用于扶持经济上有困难的妇女学习,奖励那些在“双学双比”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妇女。

(四)发挥妇联作用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各级妇联组织应当成为妇女发展的重要组织依托,努力培养自身的自主性,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富有特区特色的妇联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组织妇女、宣传妇女、教育妇女、服务妇女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来。

新形势下,妇联组织要善于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手段,营造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风气和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深入实际,满腔热情地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倾听妇女群众的呼声,关心妇女群众的疾苦,努力把妇女群众的利益代表好、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发挥妇女工作辐射力强的优势,增强妇女群众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带动家庭,影响社会,从而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的。

(五)加强和谐家庭建设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构成社会的基础,其和睦与否与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更是与社会运作的和谐程度息息相关。妇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润滑剂”,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多重角色,起着上下、左右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和谐家庭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凝聚和调谐作用,正如印度妇女教育家卡鲁纳卡兰所说:“教育一个男人,受教育的只是一个人;教育一个女人,受教育的是几代人。”

在城镇,推动先进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大家唱、大家跳、大家练、大家乐”的文化活动,激发家庭内部活力,帮助家庭成员在多样化的活动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提升市民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农村,深化“美德在农家”,围绕“家富、村美、民乐、人和”的新农村建设目标,从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家家学、呼唤美德在农家;家家议、点评农家新鲜事;家家做、共签治家新协议;家家乐、展示农家新生活;家家评、争做家庭好成员”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让广大妇女在参与活动中树立家庭美德的行为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的作用。

(六)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积极组织新闻单位发挥媒体优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妇女,更多地反映广大妇女的心声,关注妇女发展和维权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使妇女群众真正受惠。建议大力宣传妇女工作先进典型和妇女工作成绩,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妇女事业发展,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广大妇女成长的良好环境。

注释:

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②数据来源:城东区国民经济统计提要(2010年12月份)

③生本教育是郭思乐教授创立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方式。主张教育应实现由“师本教育”向“生本教育”的转变,即把为教师的好教而设计的教育转向为学生的好学而设计的教育,实现学生积极、主动、活泼、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再生.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第4辑)[C].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

[2]张再生.社会性别与公共管理(第2辑)[C].天津大学出版社,2011.

[3]上海市妇女联合会.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公共决策(2001—2010)[C].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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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周群英,周文莲.就业性别歧视的文化机制分析[J].商业时代,2004,(4).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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