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识破新骗术
2012-04-29法眼
法眼
“款到发货”新骗术
2011年4月的一天,一位做中间商的老朋友——陆老板向我(苏州某苏绣公司经理)要货。他说接了笔单子,客户要订做5幅大型苏绣屏风,价值数十万元,问我能不能生产。我当即把产品图片发了过去。之后的经过跟正常做生意一样,陆老板将我的产品图发给了客户。客户觉得不错,很快签订了订做合同并且支付了定金。
转眼间交货的日期到了,陆老板将我给他的货准备好,客户也按预定时间到达苏州。陆老板在等候客户过来提货时突然接到了他们的电话。对方称在市里有重要活动,不能亲自过来提货,不过他们会派车过来拿,其余的货款也将如数汇给陆老板。
一般做生意就是款到付货,陆老板心里想这样也没什么不可以的,于是便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陆老板去银行查了账,显示钱已经到账。这下陆老板应该松口气了,因为钱都到了,而且不是虚拟的到账,是可以支取的现金到账。不一会儿,提货的车到了,是一辆苏州牌照的货车。陆老板跟客户电话确认了一下,确实是他们花钱请来提货的。装车发货,大功告成。
到现在为止,这是一次看似没任何问题的生意。但交易完的第四天,陆老板却接到了法院的通知。他的客户摇身一变成了原告,诉讼的原因是他们给了陆老板货款,而没有收到货,索赔近百万元。
这下子陆老板蒙了,大喊冤枉,知情人都为他签了联名证明书。但由于陆老板拿不出对方货物已经收到的证据,而对方却能拿出给陆老板的汇款凭证。
提示:这是一个高智商的骗子,熟知法律,早早设计好套路,从一开始取得对方的信任到法院起诉,都已经精心策划好。找上谁,谁倒霉。为了避免此类骗局给更多人带来损失,给各位经营者一个建议:防人之心不可无,交易规范必须要牢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凭证决不可无。
升级的双簧骗局
近期,一种新型双簧骗局出现了。除了高价求购、低价供货的传统伎俩外,骗子又利用114查号台设置了新的陷阱,让人无法怀疑。2011年6月,淄博的这家公司接到长沙一公司的信息,可以低价出售高纶网。几天后,葫芦岛市一“部队后勤处”给他们发来信息,想高价购买高纶网。觉得有利可图,淄博的公司便与“部队后勤处”通过传真签订了合同。“部队后勤处”又将一张汇票传真到了淄博的公司,表明他们购买高纶网的钱已通过××银行葫芦岛支行汇给了淄博的公司。
淄博的公司为了防止受骗,通过114查号台,分别查到了“××银行葫芦岛支行”和葫芦岛市那个“部队后勤处”的电话。然后根据查到的电话号码与“××银行葫芦岛支行”核实,得知那个“部队后勤处”确已将款汇出。淄博的公司于是花20万元从长沙的公司购买了高纶网,随后通知葫芦岛市的“部队后勤处”前来提货。但此时“部队后勤处”的固定电话已被转移到手机上,而且关了机。再打长沙的公司和“××银行葫芦岛支行”的电话,结果都是关机。至此,淄博公司才发现买回的高纶网实际上都是滞销产品,20万元几乎等于白扔了。
在这起骗局中,“××银行葫芦岛支行”和“部队后勤处”都是假的,骗局的关键就在于利用114查号台降低受骗者的戒心。骗子事先在电信部门办理了两个私人电话,装在租住的地方。随后拿着盖有“××银行葫芦岛支行”和“部队后勤处”假公章的介绍信到114查号台,将两部私人电话变更为“××银行葫芦岛支行”和“部队后勤处”的电话。然后联合长沙的同伙,这个新型双簧骗局就实施了。
提示:1.通过某银行的总行确认分行电话、地址,确保汇款的真实性。最好等下家的钱到自己手里再从上家订货。2.派人或找当地的熟人到该公司实地去考察一下。
骗子竟然玩“公证”
2011年9月9日,在我的电子信箱里收到了湖南省常德市某外贸进出口公司的邮件,说是因出口需要,急需求购我公司“复合增香高产酒曲”。我即与对方联系,他在电话中说,急需20吨出口,并答应愿以每吨3.2万元的价格成交,让我速带样品并带足费用前往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预付30%的定金,在发货前让我们去人监督他们发货。
后经他们再三联系催促,我到了常德。他们说要办理合同公证,需4000元公证费,双方各50%。我需要拿2000元交给他们单位的律师全权代办。听说办公证,我感觉他们做事还比较稳妥,就答应了。
下午我遇到了他们的另一个客户,得知这个客户也是从网上看到这个公司的求购邮件的,这次过来是讨要合同公证费的。原来这帮人就是通过向全国各地散发大宗求购邮件,让对方过来签合同。合同中的条款都会让你很满意,但等交了合同公证费之后,他们就借口公司现在没有资金,暂时不要货。一拖再拖,终归你的公证费别想要回来。我赶忙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提示:公证需要当事双方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一方承担的公证费也应由本人亲自交到公证处。
反咬一口的骗订金
如今建筑特种涂料十分紧缺,李先生为货源发愁。偶然发现网上有一家本地公司不但有货,还非常便宜。李先生迅速和对方联系,双方商定了价格,还到货场验货。最后签订购销合同。李先生爽快地付了订金,并规定在2011年3月21日到货场全部提货。
3月20日晚上,对方打来电话,说由于某某原因明天不能提货,请等待通知。电话中一再向李先生道歉。李先生没在意。但一等就是几天,对方仍没有消息,焦急的李先生便到对方公司追货,然而,让李先生大吃一惊。该公司的负责人不但矢口否认推迟提货的事情,更反咬一口,称李先生违约在先,没有准时来提货,造成仓库无法清空,新货无法进来,已经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要求李先生赔偿。李先生咨询过律师,这种情况由于举证困难,官司很难打。看来,李先生的订金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提示:对于初次合作的企业,一定要特别小心,一般程序之外的特殊情况,最好能留下书面的东西,以防万一。
展会采购骗回扣
2011年,浙江一家公司参加了杭州一个食品展。展会上,河南一家公司的采购说他们急需这种食品,准备订20万元的货。但要求在原价上每包多加2元,总共2万多元作为他个人的回扣。并称这笔回扣可以等货款到账后再支付。浙江公司同意了。几天后,浙江公司派张先生到河南商丘签合同并取货款汇票。签完合同后,那个采购让张先生马上把回扣付给他。但张先生没有答应,而是要求拿到货款汇票后再给。当晚,采购将货款的汇票送到张先生的宾馆。但由于此时银行已经下班无法核对汇票的真伪,所以虽然采购一再催促张先生把回扣给他,但谨慎的张先生还是没有答应。第二天经过核对,结果汇票是伪造的。张先生虚惊一场。
提示:即便是正常的回扣,无论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也必须在货款已经确实到账后才能支付。
物流警惕三种骗局
近期,物流市场越来越乱,欺诈案件也有所增多。下面就列举三种主要欺诈骗局。
第一、“四假一托”骗局。
这种诈骗形式比较常见,骗子在空车配货时,使用假的机动车牌照、假的行车证和驾驶证、还有假的身份证、甚至连公司都是假冒的。当发货方打电话确认真伪时,同伙会充当“托儿”骗取信任。一旦骗子通过配货站成功装货,便会携货潜逃。
第二、重量造假骗局。
有些骗子是在货车和货物重量上做手脚。当收货方验收货物,物流公司交货人员采取空车过磅时利用各种方式减重或者调换车牌轮流过磅从中侵占部分货物。装货前,有的在车上加水箱、石块等方法增加空车自重,利用重量差窃取部分货物。在运输散货时,中途卸下一部分卖掉,然后灌入等重的水蒙混。
第三、“黑车”骗货。
骗子对货车进行改装或拼装,行内称之为“黑车”,以此乘机盗骗。他们将“黑车”混入运输市场,一旦接货就会消失。由于他们伪造了车辆购置附加费、道路运输证等,使用假牌照,造成无车管档案可寻,这种骗局侦破难度较大。
提示:1.在选择物流公司或个体运输时,应首选规模大、信誉好的货运企业。2.必须对承运人的身份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的真伪进行辨别验证,并留下其复印件。3.事先抄录承运人货车的发动机号码和车牌号码。4.用数码相机或者摄像机留下承运人、司机、跟车人员、货车的照片和影像,即使出现问题也有证可查。5.车辆过磅前后,一定要监督车主,检查车辆,防止做手脚以减轻或者增重车身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