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家的洞见
2012-04-29刘灏
文主要结合贾达群教授《结构诗学——关于音乐结构若干问题的讨论》中的重要观点,阐述作曲专业研究者的体会与认识,作者就结构观念在音乐与其他艺术中的表现、结构诗学在作曲技术力量与音乐学研究中的启示展开刍议。
音乐审美体验既是一个动态的心理过程,又是一个具有美学范畴意味的诗意作业。不同民族的音乐审美心理结构、不同时代人们的审美体验情趣、不同个体的审美感受经验,均呈现出一种起伏、发展、流动的层次性。音乐审美体验在时问上有瞬间暂时的体验,有较长时间的领会感悟,还有终身的体验追求。音乐审美体验的进程往往与审美主体的人生体验的深入进程相同步。从音乐审美体验的层次与水平来看,有的学者将音乐体验方式概括为自我中心式、审美接受式和审美理想式这样三个层次。自我中心式的体验方式多指接受者对音乐所作的意义解释大多以自我的经验为基础,回忆和联想成了理解作品的主要途径,通常音乐经验不多的人具有这种体验方式。审美接受式的体验,是一种较高层次上的体验,这种体验模式主要是透过单纯的音响结构去把握作曲家的心理、人格或思想,从中引起自身的共鸣,获得审美上的满足。最高级的审美体验是将作品当作一个有自己内在生命的客观艺术品进行观照,引起无可名状的愉快感悟。音乐审美体验的这种层次性特征在审美活动过程中多呈现得自由而丰富、模糊而多变。
贾达群教授的专著《结构诗学?押关于音乐结构若干问题的讨论》实为有关结构、结构的形式、结构的构建等诸多问题的研究。这种研究是带有策略的,是学术化的。深入这个课题不仅能使我们在音乐结构构建的具体技巧层面,而且还能在音乐的哲学意义以及审美探求层面上达到相当的高度。结构诗学将对音乐结构的生成现象以及结构元素问的相互关系进行观照,因此结构诗学也可以说是关于音乐结构及其生成现象的探讨,是关于结构的艺术的探讨。为了与一般的作品分析、曲式分析有所区别,我以选择一种新的视角和方法来切入这个课题,而这个新的视角和方法,就是结构分析学。结构分析学对所要进行的音乐文本分析对象不仅只依托并局限在构筑于主题动机及其发展和功能调性体系之上的传统曲式学的定义和规范,而是根据不同的分析对象采用不同的分析思路及方法;同时,结构分析学始终将音乐形式化文本中由各结构元素综合反映出来的结构形态作为一种关系的过程来给予关注,并认为该过程是形成音乐整体的普遍程序。结构分析总是要通过对分析对象深入的结构细部观察,进而对作曲家的创作技法进行研究,最后达到其结构手法的探求。
1.“诗学”题解,我们对诗学的理解不仅只是知道该名词的由来,是属于古希腊著名美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著的讲义,或者认为《诗学》讨论的核心还是悲剧。在讨论悲剧的时候,亚里士多德首先对它下了一个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这个定义涉及到了悲剧摹仿的对象、媒介、方式和悲剧的功能等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结构诗学》的美学概念是音乐分析史上一部系统的美学和艺术理论著作,它对后世文艺理论和文学创作的发展产生也将产生影响。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该书穿越了东方西方的美学观念,散射到了人的生活当中,就如西方诗学的定位是模仿性的,来源于劳动生活,由《结构诗学》我们可以联想到“思学”也并不为过,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对诗学的另一种理解。
结构诗学的概念不是故事性、物化的记述,而是一种形态的展演叙述,尤其是音乐结构如同写一个人的故事,情节是有逻辑性的,诗人(作曲家)的职责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情,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情,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区别不在是否用格律写作,而在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情,后者记述可能发生的事,所以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于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从美学角度可以发现,诗学的体验最普遍的还是弗洛伊德偏重性意识及补偿理论:文艺创作是作家被压抑的愿望在幻想中的满足:俄底浦斯情结是文学中的普遍的主题:艺术家的艺术人格中具有宣泄冲动和升华能力的特征;艺术是对痛苦的补偿;艺术的审美价值在于作品能引起观众的共鸣,艺术结构映射到作品的诗化提升,同时也是该书作者从美术审美的点、面、神,前景、中景、背景辐射出的一种从形态到神态的链接。
2.和音乐理论、历史音乐学、音乐哲学美学中“本体”含义的关系:“音乐是诗化的、人化的、逻辑化的声音结果,也可以说,人化的、诗化的、逻辑化的声音就是音乐。”(第84页)音乐理论论域中的结构是“工艺性”的,对历史音乐学而言是“叙事性”的,对音乐哲学美学而言则是“观念性”的。从不同角度、不同修为来审视美学的概念是自然的本体,其内涵性不仅对声音进行了源点释义,也对音乐的观察点找到了思想的洞察点,工艺性的瑰丽结构固然是有情节、有逻辑、人化的理论论域,历史音乐学建构的过程必然是故事的时间横向感,从构建完整的音乐细胞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也是看清历史性区别的标准与手段。音乐美学与音乐哲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熏二者既不能等同?熏又必须承认它们的隶属关系和交叉关系。音乐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产物?熏给哲学家提供了哲思与诠释的巨大空间。音乐美学成为主流与近代“美的艺术”的提出以及美学学科的建立有直接的关系。20世纪随着音乐对美的颠覆?熏有的哲学—美学家放弃了将美作为音乐一元论的价值诉求,更加广泛地关注音乐的哲学问题。音乐美学与音乐哲学以既相重合又各有侧重的视野关注着人类的音乐活动?熏没有必要用音乐哲学替代音乐美学?熏研究的意义在于实质而不在于名称,结构诗学在观念性上的启示性美学信念是在音乐美学、音乐哲学二者间并行不悖地发展的。
3.关于结构力(音乐艺术形式语言特殊性的重要体现)、结构功能的演化(结构与传统曲式的关系:涵盖与超越,第136页)、结构对位(音乐理论中具有新意和继承性的统摄观念:从微观技术分析到宏观创作观念(传统第155页;现代第164页)。结构力在创作中,尤其在美学听感上讲究语言的特殊性,什么样的细胞发展能循环成一种力学的形态语言,无论其功能的细致变化,还是外延到宏观的创作结构力,最终是达到一个完整的立体性作品,有生命的物体,结构的最高境界,是有呼吸的生命体。笔者认为,从美术上来理解:其他物体的内部构成框架及其构成关系称构成结构,是物像形体的内在依据。绘画中对物体的结构关系的把握,主要在于用面体现其基本形体特征,这样便于理解和把握复杂的结构关系,有利于形象体积的塑造。对结构的这一形体化的概念,称为形体结构或几何结构。立体是面的集合体,这是现代绘画表现立体和空间的基本观点。因此,素描中对立体形象的把握通常是从分面开始的,分面是对物像形体的概括,是对结构的分析。面的概括构成了物像的立体框架。圆或接近圆的形体,也可以用概括的面来塑造。方的面更能准确地把握圆的整体关系。所谓造型中宁方勿圆也就是为了概括地、准确地塑造立体形象。
4.音乐“诗学”与诗歌、绘画、建筑等艺术门类“诗学”之异同:从结构的文化、人性属性导向艺术史研究的核心——风格;以及结构诗学——结构能指的创造、生命哲学——结构意指的创造来开展思考。音乐、诗歌、绘画、建筑、舞蹈等诗学,相同并接近的笔者认为是其作品表达的情节性元素,所蕴含并要表达出来的语汇,只不过表达方式不同而已,不同点在于这些门类的实化或幻化的表达,犹如一首诗歌,表达对夫君的思念:手中绣赋白丝帕,横也丝来竖也丝。其中的“丝”与“思”就是给对方一种新的观察角度或风格的审美性上。
5.该著作对音乐家的启示:具有“作品”意味的理论著作,具有艺术品性质的文本,而非简单的工艺性产品,但只能出自艺术家之手,是中国当代作曲家理论深度的体现。哥德哈伯对艺术品的理解确实是入木三分。他指出,“艺术主要是诉诸情感的,一旦注意力被吸引,理智就会不知不觉退隐到背后。”结构诗学具备了艺术品的性质,从该部论述的学术价值来看,对音乐学家的启示著作不仅是论著,更应该是一部立体的、有呼吸的、有精神引领的生命载体。
思前想后,从以上笔者的几个关注点来看,结构诗学从审美的角度来审视延伸追索,感性经验的创作过程中,对一部艺术品的追求,结构诗学无论从横向的结构力发展模式为经线,还是以文本资料、审美态势为纬线,其内涵和外延所带给笔者的启示是一个无尽的宝藏,从中不断体味出音乐创作与分析的鼎胬与全豹,和光同尘、上善若水,在时间的轮廓修正中,音乐生命因结构而表现思想,思想为音乐而构建多重结构态。引用《结构诗学》中一段话就是:“结构分析总是要通过对分析对象深入的结构细部观察,进而对作曲家的创作技法进行研究,最后达到其结构手法的探求。”
刘灏 上海音乐学院作曲专业博士研究生,音乐工程系讲师
(责任编辑金兆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