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探讨
2012-04-29柳宇
柳宇
摘要:随着我国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领域的市场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而这些变化都给建筑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管理的内容也涉及到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只有在每个环节都严格监管,才能真正提高建筑生产的安全质量。本文就建筑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关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建筑管理安全生产措施
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各个部门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由企业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群众可参与监督举报。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由企业全面负责整个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就是项目经理,然后依次下去是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工长、组长等,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的负责人网络,明确落实到人,形成一个人人注意,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局面。可是这样的模式仍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建筑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分析
(1)外部威胁/客观因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是比较大的,而各个地方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也是高低不一。首先撇开人为的因素,就外部因素来说,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面对的客观因素威胁也是巨大的。建筑工程的产品本身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因此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是不断变化的;企业多采用流水作业的施工方式,因此施工班组的工作环境是处在经常变化的状态下;再加上天气、温度等对于露天作业的影响,施工对象的体积和规模等因素,都使得建筑管理的安全生产威胁防不胜防。
(2)安全监管不到位
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的安全监督管理都由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而实际的监管工作常常没有完全到位,对于各项建筑生产安全监察职责也没有很好的履行,再加上本身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漏洞,安监职责不够明确以及没有有效的指导、协调等手段,实施监督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也非常多,有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采购供应单位等等,各个参建方都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及足够的安全意识,而业主方往往更为重视工程进度,对于生产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则比较忽视;承包商也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或者充足的监管人员,一线工作人员也无法得到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
(3)安监措施不到位
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已经明显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再加上执法监督的松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负责人也没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因此安全生产管理的问题迟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化脚步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门槛低的建筑行业更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很多的农民工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就上岗操作,或者即便有的进行了一定的业务培训,但是在安全生产方面却没有足够的针对性和重视性,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这也是建筑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对于建筑事故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制定了专门的规范,但是一些企业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设计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的科学性论证,使得操作上埋下了不少隐患。安监防护措施的不到位,施工企业盲目追求高利润、低成本的情况下,对于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无法落实都造成了许多本可避免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改善建筑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的措施
(1)落实安监责任
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首先就要落实安监的责任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完善相关惩处措施,对于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和处理,尽量避免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察工作,督促企业积极认真的履行各项法规制度,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将安全监察的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别是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也是需要进行重点检查的,只有将安全监察的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方面,又分为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加强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两个方面。安全宣传教育就是要通过培训、教育的手段使得所有参与建筑生产的职工都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的素质和意识。也可以开展各种活动,悬挂安全条幅,张贴安全标语等形成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的认识方面要加强对国家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和监理责任意见的学习,吸收各项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主体意识,抓好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其都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项目的安全的进行。
(3)长效安全机制的建立
长效安全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且开展各项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查处的隐患要坚决予以清除,不留死角。还可以借鉴一些其它行业或者国外的经验,培养出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安全生产的中介机构,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各项安全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和危险评估等服务,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长效安全机制除了日常的安全监管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
要在最短的时间治理存在的乱象,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专项治理工作。要使得我国的建筑生产管理尽快走上良性和持续的发展道路,就必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主要方针,对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制度要进行大力的宣传,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企业是建筑管理的主体,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由浅入深,逐步推进安全管理的各个层面。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经济情况的长效安全机制和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整体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以适应我国的社会经济变化需要。
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上还要注意宏观和微观层面的把控,从前期论证以及项目可行性调研,到物资采购和施工质量验收以及操作规定的制定等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控制,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任何违章可能性扼杀在萌芽状态,发现管理中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并且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积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做好预防措施。
(5)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在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作用方面,可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人是整个建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首先提高项目经理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才能整个提高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实施对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的考核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成绩优劣,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或者警告处罚,严重者还可取消其招投标的资格,降低其资格等级,更甚者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二是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综合评定联动机制。将企业的法人代表作为安全责任的第一人,提高整个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使企业由被动的实施安全管理到主动积极的实施安全管理,实行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除出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三是严格施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对于政府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或者民众监督来说,都是很好的备案材料,还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施行浮动投保费制度,若连续两年安全生产管理都搞得很好的企业,可以在下一年降低一定比例的投保额,而搞得差的企业则要提高投保额,有效的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觉悟。
三、结语
建筑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关系到的不仅是一个建筑项目的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甚至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优劣,只有积极创建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将参建各方的责任理顺,将责任落实到人,有效提高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才能推进我国建筑事业良性、持续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