孬孬
2012-04-29吕行
吕行
尽管七月本就是一个多雨的时节,但北京的这场大雨还是很让人措手不及。
大雨降临的时候,我正在地处志新桥西的北京科技大学11号学生公寓11层的盥洗室里洗衣服,屋内水龙头的声音远不及窗外雨水噼里啪啦地拍在墙上的动静要大。想来这个时节还留在学校的人实在是没有多少,在这个时刻我一个人在这里洗衣服总感觉那么的形单影只。倘若剩下的这几天我一直花费时间在洗衣服这件事情上,恐怕只有在上厕所的时候才能意识到自己尚且是个男人。
我把水流开得很大,剧烈的撞击使得衣服在水盆里迅速转动,活像个工藤(滚筒)新一(洗衣机)(笑)。人只有在极端孤独的状况下,才会作出这么无聊的事情,更何况陪伴我的不光有孤单,还有对自己孤独着的失落感,要多失落有多失落。
而我也正是在孤独失落至无法自拔的状况下不可自抑的想起孬孬的。
如果你问我,曾经最恨的女人是谁,我会毫不犹豫地喊出孬孬的名字。当然,如果你问我曾经最喜欢的女人是谁,那毫无疑问还会是孬孬。我有多喜欢她,就有多恨她。
大学里,在学习之外,我觉得只有两件事情能引起我的兴趣,一个是摇滚,不过怨天怨地怨父母,我不仅是个五音不全的人,并且对跟音乐有关的东西一窍不通,因而对这件事情有心无力。剩下的那一件事是话剧,事实上,话剧对我来说,最大的吸引力也便是能认识很会玩儿的姑娘罢了。而雯雯便是这样的一个姑娘。
俄国导演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其著作《演员的自我修养》中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在舞台上,在角色的生活环境中,和角色一样正确地、合乎逻辑地、有顺序地、像活生生的人那样地去思想、希望、企求和动作"去表演才算是做好一个演员的基本素质。反过来讲,也便是在生活中体验过很多的人才能更好的去把握每一个不同的角色。想来,愿意去演话剧的人也都享受出去玩乐。
作为这所大学还算牛逼的话剧团,我们平时的活动颇多,因而一起出去吃饭唱歌什么的事情也是常有。
雯雯大名沈晓雯,是我们剧社的骨干女演员,我们出去玩的时候一般她都跟着。沈晓雯是个玩得很开的姑娘,而玩得开并不代表每次都要喝很多酒,沈晓雯显然搞错了这一点。经常性的,只要一沾着酒,她就停不下来,以至于我们常常要费很大力气把她送回宿舍。于是,在一次吃饭结束之后,我们便半开玩笑地跟她说,沈晓雯,你以后出门还是带个保镖吧,别等哪天喝醉了被我们几个色狼给吃了。沈晓雯白了我们一眼说,就你们几个?姐借你们几个胆子,你都不敢硬起来。她的话逗得几个人嘿嘿直笑,于是这件事情便被抛在了脑后。
谁曾想,我们下一次的聚会,雯雯便真的带了个保镖,并且这个保镖做了很长时间,直到保镖变成了我的女朋友,而这个人就是孬孬。
孬孬真名叫做张若曦,是雯雯的闺蜜,和雯雯住同一间宿舍。孬孬的名号是她们宿舍集体给她起的绰号。
孬孬长得不算很漂亮,但是颇有邻家女孩儿的气质。雯雯第一次带她来的时候,我们都摸不清楚她的脾性,因而说话什么的都还蛮注意分寸的,而这也使得雯雯直呼我们作伪君子。
想来女生对于男生来讲那点儿难以抵御的吸引力实在是奇怪。尤其我们剧社一群大老爷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谈论起女生来,而谈起女生来,总是不免要说到那两个生物演变赐予她们的神妙的两个半球。而当我们谈论大胸脯的女生的时候,孬孬显然像是找到了话头。
我说,胸大的女生跑步的时候实在是不算雅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
孬孬瞥了我一眼,像是很不屑的样子说,你说的那算什么大胸,我高中有一同学才牛逼。
我问她说,有多牛逼。
孬孬说,那姑娘的胸不光大,还往天上翘,像是挂了两颗东方明珠在脖子上,她要是对着你迎面走来,你连她的脸都看不着。
我被她逗得哈哈大笑,随了句,有这么牛逼么。
要多牛逼有多牛逼,孬孬这样说道。
而我也便是这么欢喜地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在我同孬孬分手之后的很长时间,她的一些东西依旧盘旋在我身边,骆驼刺般扎根生长在我生命的荒原上,无法自拔,直到今天。像是称呼女生作姑娘,像是那些要多怎样有多怎样的表达形式。
在以后的一些社团的聚会中,孬孬常在,并且我们相谈甚欢。她的活泼,她对待事物的细腻却又肆无忌惮的认识,她的欢笑声,都对我有莫名的吸引力。那段时间,她也对电影话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便常常约她去美嘉看电影,去人艺看话剧。我们常常坐在下面猜剧情,猜对白,猜中了就在那里哈哈大笑,猜错了就接着继续猜。经常的,看完之后,她就拉着我说剧里的对白,让我跟她讲,演得兴高采烈,不亦乐乎。当然,如果逢着不甚好看的剧情,孬孬总会呼喊说,好无聊,好无聊,也总不会忘了加上她的经典表述,要多无聊有多无聊。
我对孬孬的喜欢自然无庸置疑,想来她自然也是喜欢我的。只不过,在感情方面,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动者,而孬孬是个姑娘,总不能让她先开口说喜欢什么的。
就这样有一天,雯雯找上我说,"你是不喜欢孬孬,还是觉得孬孬不喜欢你?"
我说,"我喜欢她到要命。"
雯雯说,"那你还不抓紧时间,总这么暧昧着,再好的感情也得散。"
那时,我才意识到,或者说是有点儿恐慌的认识清楚,主动一点,对我,对孬孬,都算是好事。
为了表白,我也算是费了一番功夫,那段时间,老徐的《将爱》火热上映,我便约孬孬一起去看,打算在电影结束之后,趁着她还算感动的时候,跟她表白。谁曾想,电影还未进行到一半,孬孬便大呼要多无聊有多无聊,吵着要出去吃东西。我争不过她,便跟她一起离开了。
我问她说,有那么无聊么,看了还不到一半。
孬孬说,要多无聊有多无聊,他们这么演还不如直接干坏事来得有趣。
我说,什么叫干坏事。
干坏事就是我喜欢你,然后你喜欢我,我们一起去滚床单的事儿,孬孬说。
本来我对自己要表白的计划被破坏,正沉浸在迷惘之中,听到孬孬这样说,一句我喜欢你便脱口而出,然后我看着孬孬说,你喜欢我么。
自然喜欢,孬孬说。
要多喜欢有多喜欢,她的经典表述。
表白之后,我自然也变轻松了许多。本来,我跟孬孬便像是情侣,现在只不过是正式确定关系而已。当然,确定关系之后,我和孬孬也变得更加亲密,在一起的时间也比以前更多。
或许对于大多数女生来说,第一次的意义非同寻常,像是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了别人,甚于掏心掏肺。但对于孬孬,我实在是弄不清楚那个第一次的意义有多大,或者说在于什么。因为她的表现完全让我摸不清楚头脑。
那是在一天晚上我们看完一个颇为经典的夜场的话剧之后,由于太晚,学校宿舍楼早已关门,无奈之下只好去住宾馆。我搂着孬孬在路上走着,她嘿嘿嘿地笑着说,"我们是不是要去干坏事儿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口气十分轻松,但是我分明感觉到了紧张,并且从她的脸上看到了慌张不安的神情。在登记入住之后,孬孬第一时间冲进了浴室洗了个澡,并且她洗好了之后,又把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的穿在了身上才出来,然后又把我推了进去。等我洗好出来,孬孬已经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只露个脑袋在外面,她这个样子让我感觉实在好笑,像是个小兔子。
我坐在床边,俯身下去吻了吻她的脸,然后去吻她的嘴,她回应我,然后一切便也水到渠成。当我要进入的时候,孬孬什么都没有说,她双目紧闭,浑身的肌肉都是紧绷着的,像是在思考人生。我亲了亲她的脸,最终,孬孬喊了声"疼"便紧紧地抱住了我,指甲插在我后背上的肉里,也是钻心的疼。
完事之后,孬孬依旧神情漠然,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说,有点儿饿。于是我们便穿好衣服下楼去找了个云吞铺子吃饭。吃了两个云吞之后,孬孬抬头看了看我,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也跟着她笑了起来。
孬孬说,以后我也算是有故事的人了。
回到房间之后,孬孬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要不要再来一次。
我自然没有拒绝,这一次,孬孬虽然依旧闭着眼睛,但放松了许多,用她的小动作回应着我。
完事之后,她问我,舒服么。
要多舒服有多舒服,我们一起说道,然后便抱在一起哈哈大笑。
孬孬用干坏事儿来指代性同样对我影响很大,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干坏事这个词比别人的描述都要生动。而她的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喜欢她到无法自拔。
好了好了,对孬孬的回忆就此打住吧,我怕这样下去,我又将陷入无限的内疚自责之中。更何况,关于孬孬我恐怕说一辈子都说不完,说不够。这样啰里八嗦下去,没完没了,不光别人会烦,我自己也会烦恼异常。
窗外的雨依旧噼里啪啦的下着,想来已经持续了六七个钟头了。从下午开始,就陆续传来有人被困在大雨中不幸身亡的消息,而尽管我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几近三年,除了感慨生命的脆弱以及心中那自始至终都存在的莫名的失落之外,对于那些生命的离去我似乎并没什么想法。
我把那种莫名的失落叫做“一个人与一座城市的割裂感”,并曾经与孬孬讨论过这个问题。孬孬给我念了一首诗,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陆地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丧钟为你而鸣!
也为我而鸣!
布道辞
约翰·邓恩
孬孬神色严肃的念完这首诗的时候,一脸凝重的望着我说,“你觉得有哲理么。”
我说,“我只觉得有些无聊。”
“要多无聊有多无聊。”我们异口同声地说道。然后便开始哈哈大笑。
好吧,我又情不自禁地谈起了孬孬。
在我打算把盆里纠结得不成样子的衣服捞出来正儿八经地洗洗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而上面显示的名字是我以为再也不会给我打电话的雯雯。
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了起来。
“喂,雯雯,怎么了?”我说。
“孬孬被困在五道口回不来了,你要去看看么。”雯雯问我。
我问,“那你呢?”
雯雯说,“你去的话,我就不去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也好。”
雯雯没有说话。
“你在哪儿。”我犹豫了一下问她说。
她像是笑了一声,告诉我说,“我在宿舍呢,没事儿。”
我说,“那就好。”
“邱扬!”雯雯唤了一声我的名字。
“嗯?”
“你还喜欢孬孬么?”雯雯问我。
我拿着手机站在那里,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说什么。
“喂!”雯雯喊了一声。
我回过神来,告诉她说,“我也不知道。”然后便挂断了电话,把要洗的衣服扔在了水房,跑回屋里穿了件衣服,顺带找了个塑料袋把手机罩了起来,带上雨伞便出了门。
想来世间万物的发展总是相互矛盾的。我曾一度想过如果没有雯雯,我跟孬孬是不可能分手的。当然,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没有雯雯,我也不可能遇见孬孬。想及此,总是难免有一种对命运的难以抗拒的挫败感。
孬孬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除了上课,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跟我泡在一起。我排练的时候,她跟着我去玩,我演出的时候,她也去坐观众席为我鼓掌。平时虽然有些小打小闹,但转眼就和好如初,过得也算幸福快乐。事实上,让她这样一直跟着跑来跑去的我心里也蛮过意不去的,我也总在想要单独带着她出去玩玩。
于是,我便筹定了一个周末带孬孬去天津玩,而我也提前跟她约好了的。谁曾想,在出发的前一天,她告诉我她要跟雯雯去十渡。
我连车票都买了,就差隔天走了,她又跟我闹这么一出,我自然是有些恼火。
我问孬孬说,“咱不是都说好了么,雯雯不能找别人跟她一起去么。”
“这是我们班组织的活动,我不得跟着一块儿去么。”孬孬说。
“班级聚会怎么了,不是以后还有么。”我说。“再说了,既然是班级活动,雯雯干嘛非得叫上你陪着。”
孬孬说,“雯雯她不是最近心情不好么。”
“我天天跟她一块儿排练,我怎么就看不出她心情不好了。”我没好气地说。
“你懂什么啊。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心情不好,我能不知道么。”孬孬反驳我说。
“不是,这,这心情不好还得分人才看得出来的么!”
“哎呀,反正你别管了,就这样了。”孬孬说。
“什么叫就这样了!”我冲孬孬喊道,“我辛辛苦苦买票,就怕平时单独陪你玩的时间太少了,就被你这么一句话打发了?”
“你喊什么喊啊!我要干什么你管不着。”孬孬也没好气地回应我。
听她这么说,我心里腾地升起了一股邪火,“什么叫我管不着!我告诉你,张若曦,今天这事儿我还就得管了。”
“行了吧,我天天跟你在一块儿,偶尔陪陪雯雯怎么了!”孬孬说。
“天天跟我在一块儿,我让你去了么?你自己非得跟着我有什么办法。”我赌气说。
“邱扬你不要太过分!”说到这里,孬孬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我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说,“这还算过分,我告诉你,你没见着更过分的呢。”
孬孬也发起了脾气冲我喊,“邱扬,你又不是我爸,我凭什么听你的啊。”
“那雯雯也不是你妈,你怎么就那么听她的啊。”我说。“她让你去哪儿你就去哪儿,连跟我有约也不管?”
“邱扬,你别不讲理。”孬孬说,“你不就仗着是我男朋友么!”
“嘿,你还真说对了,我还就仗着是你男朋友怎么了。”我说,“有本事你就跟我分手,我肯定不管你。”
事实上,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之前小打小闹,分手这种话是从来没提过的。
果然,孬孬憋了好一会儿才说,“邱扬,这可是你说的。”
然后孬孬就扭头走了,我也没有去追,想来当时我要是追上去,跟她服个软,也不会闹到濒临分手的局面。自打跟孬孬好上以后,这算是最大的一次争吵。
而在那时,我是全然没有要跟她和好的想法的,我气冲冲地去退了车票,打电话把宾馆定好的房也退了,我当时全然失去了理智,只差摔手机,砸东西了。
出宿舍楼的时候,雨仍然下得很大,虽然撑着伞,雨水依旧啪啪地往脸上打,我便索性收起了雨伞。学校里的积水尚且不深,刚及脚踝,但自北门出去到城府路口,水已然没到了大腿根,因而即便我穿的是短裤,依旧是湿得一塌糊涂。路上的车都停在那里开不动,交通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有住在附近赶着回家的,淌着水在车缝间穿梭,拐角处的麦当劳已然人满为患。远远的能看到梦溪宾馆的大堂里也有很多人,想来是打算在那里过夜了。
科大周围的几家宾馆酒店,运鸿,叙缘,欣润都,梦溪,生意一直都很不错,经常会有学生情侣去那里开房。而在与孬孬争吵之后的那个晚上,我正是在梦溪犯下在我们俩这段关系中最致命的错误的。
我和孬孬最好的朋友雯雯开房干了坏事儿。
在把能发泄情绪的方式都用完之后,我依旧对孬孬的不守承诺恼火异常,于是便打电话喊社团的几个朋友出来喝酒,没曾想雯雯也跟着他们一起来了。我问她说,“你们明天不是有活动么,你怎么也跟着来了。”
雯雯说,“没事儿,不都是玩儿么。邱扬,刚才孬孬可是哭着回宿舍的,你们俩没事儿吧。”
“小打小闹。”我说。
“那就成。千万别闹什么大别扭。”雯雯说。
本来我喊他们出来便是陪着我喝酒的,有雯雯在,大家自然也喝得痛快。而在饭局的一段时间内,只是我跟雯雯在无脑拼酒,我喝两杯,换她喝一杯。
见到我们这样,大家也就都敞开了开始喝,最后都喝得差不多了,也没谁能送谁,我便撑着最后一点儿意识,拖着雯雯去梦溪开了房。
进了房间,雯雯便开始控制不住地脱衣服,直到脱得干干净净才爬到床上。
看着她,不知道是因为酒精作用还是别的什么缘由,我也爬上了床,抱着她,吻她,她竟然主动的回应我。完事之后,我们抱在一起,吻了一会儿,便再也禁不住睡意,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脑袋里依旧嗡嗡作响,像是炸开了一般。看到睡在我身边的雯雯,直觉这一切真是太荒诞了。我穿好了衣服,收拾妥当之后便离开了,只能当这一切从未发生过。
等到雯雯她们从十渡回来之后,再次同我一起排练的时候,我曾尝试着从她的脸上发现什么,但是一无所获,看来,她比我更想逃避那件事情。
距离孬孬和我吵架不到一个周,她便给我发了个短信说晚上一起出去吃饭。而我跟孬孬之间有个默契,如果晚上相约出去吃饭的话,一般都是要留在外边过夜的。跟孬孬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全然不像是闹过分手的样子,倒是我心里像是有鬼,一直畏畏缩缩的。
孬孬问我怎么了,我只能说没事儿。
虽然孬孬表现得好像对我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但我一直有感觉她好像知道什么。因为,那天晚上我和她干完坏事儿以后,她一反常态的又去洗了个澡,让我先睡。
不过,在往后的日子里,孬孬表现得并没有什么反常,就这样我内心的疑虑也便逐渐消失了。
我走到矿大北门的时候,水便稍微浅了一点儿,愿意淌着水走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我听到有人说,这雨下得,这哪儿是北京啊,这是海啊。然后便一下子愣在当场,我看着这过膝的水自五道口流向成府路口。只觉得这就是在北戴河,只觉得这就是我同孬孬彻底决裂,闹得不可收拾的那个夜晚。
恰克·帕拉尼克在其小说《搏击俱乐部》中描述了一段十分诡异的人生,想来人总是会在某个时间点上产生难以名状的焦虑。同孬孬分手的那段时间事实上也是我大学生活中相当混乱迷惘的时节,先是课业成绩上挂起了几盏红灯,让我无所适从,再是剧团的演出活动少到几乎没有,让我一下子没了主心骨,整日过得浑浑噩噩。
孬孬见我如此便叫我出去走走散散心,于是我们俩便赶了个周末去了北戴河。本想看看海,吹吹风能放松一下心情,没曾想去了之后比在学校里待着更加心烦,那会儿我情愿待在宾馆里吹着冷气抽烟也不乐意出门,而孬孬也便陪我在屋里坐了一个白天。到了晚上,隔壁房间的房客邀请我们去公园里搞篝火晚会,孬孬便一个劲儿的劝说我去。
她坐在我旁边扯我的衣袖,鼓动着我,我被她弄得心烦意乱,便冲她嚷了一句,“你给我滚到一边儿去。”孬孬依旧对我不依不饶,我又骂了一句说,“我让你滚,你聋了么!”
孬孬听了我的话,松开了我的袖子,站在那里瞪着我。
面对她的逼视,我不知所措,然后孬孬便像疯了似的扑到了我身上,在我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我把她推开,“你有病啊!”
她继续瞪着我,眼泪流了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流,崩溃而又汹涌,她冲我喊道,“我就是有病!有病才会喜欢你!有病才会在你跟我最好的朋友干了坏事儿之后还喜欢你!我有病......要多有病有多有病!”
她边说边哭得更加厉害,我看着她,心里一方面是对她突然说出那件事情表示错愕,另一方面也是说不清的酸楚,我知道,我的所作所为对她的伤害太深,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弥补的。
她边哭边收拾东西,我问她,“孬孬,你要干什么。”
孬孬没有回答我,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房间,等我醒悟过来想要去追她的时候,楼下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
我给孬孬打电话,她的手机也关机了。
回到房间的我,直觉得很恶心,想吐,但是又什么都吐不出来。我趴在床上, 脑袋疼得像是扎了三万六千个钉子,要多痛苦有多痛苦。
我找不到孬孬,像是失了魂魄,浑浑噩噩的回到北京,大病一场。病好之后,我从别人那里得知,孬孬已经回来了,我也便放下了心。
至此,我跟孬孬的关系正式结束。
当我站在人潮水流中想起当初跟孬孬分手这件事情的时候,心里痛苦异常,难以名状,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跟雨水混合在一起,我吞进嘴里,那是悲伤的味道,尝起来要多悲伤有多悲伤。我之所以不愿意讲起孬孬的事情,正是因为每次想到跟她分手我都难以自已的要如此痛苦。我之所以退出剧团,甚至和雯雯断绝来往,也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再想起孬孬。
雯雯问我是不是还喜欢孬孬,我不知道自己的答案是什么,我只知道每当我想起她,总是要悲伤异常,我只知道,我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而我之所以恨她,只不过是把对自己的恨转移到她的身上了而已,在我跟孬孬的这段关系中,我对自己的恨非同寻常,我对她的伤害无从弥补。
我就这么哭着到了五道口地铁站,我在水中艰难的迈步,在两个出口之间,来来回回,我找不到孬孬的身影,自始至终,她对我来说,都不是简简单单的lady曦,而是全世界。
我看着出口那里乌压压的一片人,想到他们身上可能也发生着跟我一样的事情,他们爱着的人,爱着他们的人都在心急,像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慌张。我想起了孬孬给我念的那一首诗,想起了在北京这三年心里说不清楚的失落。这里一边孕养着,一边埋葬着我的欢喜和痛苦,悲伤和快乐。
我找了角落,翻出手机,拨出了那个我一直想打,却一直未能鼓起勇气去打的电话,给孬孬的电话。
电话接通。
“孬孬!”我冲着电话喊,尽力压着哭腔。
“邱扬。”孬孬叫着我的名字。
“你在哪儿?”我问她。
“我在宿舍了,我跟你说邱扬,外面现在雨可大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回到学校,五道口那边都成海了。”孬孬告诉我说,“要多像海有多像海。”
听孬孬一连串说了这么多,我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声音。
“你怎么了邱扬?你在哪儿。”孬孬问我。
我告诉她说,我站在世界的最中央。
我站在世界的最中央。
等你,我没能说出口。
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朝我涌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