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状与发展的研究
2012-04-29廖俊
廖俊
0 前言
截止2011年,经教育部 批准,北京有28所普通高校有资格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在这20年多年发展过程中,高水平运动队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部分运动项目已经实现了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的参赛任务,还与国家“阳光体育”政策配合推动了普通高校的群众体育,增强了普通高校体育工作的动力,为我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开辟一条新的途径。但是,在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取得的运动成绩之余,也要看到现在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对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现状与发展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现状
1.1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情况
通过对北京六所普通高校的180名学生运动员的研究调查表明:有75.3%是来自普通中学的体育特长生。这部分学生运动水平一般为二级运动员水平,有9.4%学生运动员是来自各地方的的业余体校,有11.8%学生运动员来自各个地方的专业队,还有3.5%的学生运动员是来自职业队的队员。达到健将级别的只占所调查人数的2%、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的占28%、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占70%。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北京普通高校的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中学的体育特长生,体校、专业队、职业队的人数所占比例是很小的。
1.2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籍、学习管理现状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籍管理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单独成立体育特长生的教学班,把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生安排在一个院系,统一管理。第二种形式是把所有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分散到各个班,与普通学生安排在一起进行学籍管理。第三种是一般特长生直接编入普通学生班级,与普通的学生一起学习。而一些运动天赋突出的学生则是单独编班,单独培养。这三种形式都有其特点与不足。单独成班形式便于训练、学习安排,但是学习氛围与学习质量可能会有所不足;分散各班形式在学习氛围与质量上有优势,但是训练及比赛在安排上会产生冲突,影响竞技成绩的提高;单独与分散形式结合,在确定如何单独成班和分散各班有一定难度,训练质量也可能受到影响。
各个学校在培养计划上也是有区别的:一是运动员学生和普通生一样完成同样的学生和培养计划,没有任何照顾;二是采用累计学分制,延长运动员学生的学制年限;三是减免一定的课程学分,制定单独学习计划。
1.3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竞赛的现状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管理体现了遵循运动训练规律,不断摸索在普通高校对提高运动水平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途径。各个高校对教练员、运动员的运动训练和竞赛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练员在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训练计划,对体育特长生、教练员、体育教研部在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相关工作在责、权、利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使运动训练得到了基本保证,也为竞技成绩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运动训练的效果与竞技比赛的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综合条件的适当结合,在这些综合条件的探索中,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还是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2 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存在的问题
2.1 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生源问题
北京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大部分都是来自普通中学的体育特长生。这样的情况就会出现来自于中学的业余运动员,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屈指可数,如果成绩达到一级运动员以上的水平,通过招生学校的自主考试便可入学。然而,那少部分运动竞技成绩突出的专业队、职业队的生源,由于长期从事运动训练,从小没有接受过系统、正规的文化课教育,文化积累明显弱于普通学生,存在学习困难等问题。形成了一部分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习成绩好的,运动成绩不理想;运动成绩好的,学习可能会跟不上,这就给大学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2.2 学习与训练存在矛盾
运动训练与竞赛与高校文化课教学都要遵循各自的规律,不同的规律作用于同一事物,有时就会发生矛盾。这样的矛盾在我们对北京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调查中明显的体现出来。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被问到他们对学习训练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上,83%的运动员学生都认为学习和训练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
这种矛盾在北京普通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主要表现为两个大的方面:第一,运动员学生竞技水平的提高与大学学制的矛盾。一般情况下,运动员学生竞技水平的提高需要比较长时间的系统训练,即便是高校招收的水平较高的运动员学生,要想达到更高的水平,也需要较长时间,而此时,运动员已面临毕业。尽管有的学校采用延长学制、读硕乃至读博的办法来缓解矛盾,但矛盾并没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第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学、训时间上的矛盾,该矛盾一直是阻碍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北京普通高校的调查访问了解到,各个高校都在这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的对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进行集中的小班授课,按照班上的实际情况调整学习计划,有利于安排出足够的训练、比赛时间,但是运动员学生的学习文化课质量就会有所下降,不利于运动员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的高校是把学生分散到普通班级学习,学习要求与普通生无异,这样安排强在学习质量上得到了一定保证,但是就会影响到训练、比赛的时间,很难做到两者的兼顾。
2.3 竞赛制度不完善
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的提高,只依靠训练是完全不够的,训练是为了在竞技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现有的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赛问题主要是比赛太少,自成体系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竞赛体制存在有诸多不完善。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为例,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整个联赛分为地区预赛、分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对于没有进入分区决赛的大部分球队来说,有限的几场预赛后,全年的比赛就等于宣告结束。而就是少数进入分区赛的球队,即便是最后夺得总冠军的球队也只能再打上十几场比赛。
3 促进北京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优化建议
3.1 建立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优质生源的培养途径
走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生源路径,是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的基础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学校培养后备体育人才的重要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把部分业余体校撤销,将教练员安排到各级中小学,各个专业队及职业俱乐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将部分资金、教练员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选取部分中小学设置各级各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在做好高校运动员学生训练工作的同时,重视中、小学中运动员学生的培养。这种途径可充分利用运动员学生在小学、中学阶段的训练和文化知识的积累,保证文化学习与运动训练的连续性,为进入普通高校在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两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3.2 缓解学习与训练的矛盾
要缓解高校运动员学生的学习与训练、竞赛的矛盾。首先在课程安排、制定学分上要体现运动员学生的特点和实事求是来制定培养计划。还要看我们是如何来给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定位。笔者认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应该是应用性的人才,而不是学术性的人才。武晓君教授通过调查研究证明,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主要是行政、管理类的,而极少是为学术性的,实际工作的表现面并不比普通学生差,有些方面甚至还优于普通学生。严格地讲,他们大部分由于从小就参加系统的训练,受体能和精力限制,在文化课的学习上与普通学生还是有一定的差异。但他们的智力水平是不低的,由于成长经历的不同,虽然他们在面对压力、克服困难、习惯竞争、渴望胜利、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等方面有优势,但在文化课基础,尤其在数理化学科上与普通学生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他们的培养不能是按照学术性人才要求进行,在制定课程和培养计划时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不仅是体育人才,也是实际工作中应用型人才,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日常管理等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学以致用”的原则。考虑到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未来就业的需要,学校的教务部门和相关院系一起研究调整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文化课知识结构,适当增加工具类和人文类课程。(如计算机、外语、写作等)课程和培养计划的明确,既可以满足培养的需要,保证培养质量,又可以有效缓解大部分学生训练与学习的矛盾。
3.3 完善竞赛体制
目前,完善我国普通高校体育竞赛制度是解决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竞赛问题的关键。可以将各个高校按运动队的竞技水平分为几个不同的组别,让实力相近的队伍、队员在竞赛中得到提高,以达到锻炼队伍、提高运动员学生技术水平的目的。另外,可以增加高校参赛渠道,适时推进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制度的结合,比如可以在全运会、省级运动会里增设高校组别的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