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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打人催生舆论禁忌

2012-04-29邹振东

上海采风月刊 2012年12期
关键词:制高点打人选票

邹振东

北航教授韩德强打人一事,引发热议,韩回应批评,“宁可为此被拘留,也不能让这等汉奸放肆、猖獗!”“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但绝不认错。”作为教授,明明知道自己涉嫌违法,为什么拒不认错?难道还有什么比法更大?

没错!在现实社会,确实是法律最大;但在舆论场,法却未必至高无上。“法律已死”,“赢了官司,输了世界”,“这是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类似这样的词句,时刻提醒我们——在舆论场,有比法律更高的舆论高峰。

所以,不要用违法来指责韩德强,这样韩是不会服的,他心中有一杆秤,刻着比法律更重要的刻度。也不要用打老人来谴责他,他的支持者已经为他辩护:八九十岁的汉奸还是汉奸,八九十岁的纳粹还是要绳之以法。更不要用“为人师表”来批评他,他正觉得自己在“为人师表”地主持正义呢!

真正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如果在法律框架,教授不能打人,非教授也不能打人;八十岁老人不能打,二十岁小伙也不该打。韩德强之所以不认错,是因为他自认为已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真正有价值的追问是:韩德强占据的舆论制高点是对的吗?一个人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在台湾,同样存在着“立场正确,绝不认错”的现象。直到今天,支持者仍然认为陈水扁最爱台湾,甚至认为他贪腐不是为自己,而是要救台湾,阿扁是在为台湾服刑。台湾转型初期,不少出格的言行,总能博得喝彩,并转化为政治资本。但随着台湾民主的逐渐成熟,中间力量变得愈来愈强大,其重要标志就是,在舆论场出现了一些无论蓝绿,都不得不忌惮的舆论禁忌。

2008年台湾选举十天倒计时,在最害怕出错又最容易出错的时机,蓝绿双方都在非核心地带上犯下了低级错误。先是国民党四“立委”质疑谢长廷竞选总部有猫腻,之后便兴致勃勃地前往“勘察”。舆论一边倒地讨伐国民党一党独大,一夜之间马英九丢了几乎一百万张潜在选票。没想到,四天后绿营庄国荣竟然辱骂马英九已故的父亲,尽管谢总部3小时内就立即切割,但谢损失的潜在选票至少也在一百万张以上。

“四个笨蛋加一个白痴”,他们的行为最初让支持者爽得不得了,直到舆论大哗,民调下滑,支持者才恍然大悟,直骂他们是对方的卧底。他们含泪认错,或道歉,或辞职,没有人敢和选票硬拗。

不要幼稚地以为制服言行出位的政客靠“一选就灵”,有时候选举制度的不合理,反倒刺激政客们的铤而走险。台湾昔日的选举制度曾制造出一种“少数当选”的现象,有的区域立委只要4%的选票,一个候选人只要一两万人投他,就可以当选。这刺激了候选人剑走偏锋,迎合极少数选民。2008年台湾选举制度改革,只有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才有可能当选,这样你就不能不考虑中间选民的意见,而那些喜欢言行出位的政治人物只能纷纷落选。历史证明,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中道的力量。

当然,即使不是选举,台湾的政治文化也展现出中道力量的强大气场。百万倒扁如火如荼之际,在一次电视政论节目中,因为议题针锋相对,深蓝前立委林正杰突然发飙向深绿名嘴金恒炜拳打脚踢,导致金恒炜鼻梁裂伤流血,现场节目也一度中断。尽管大家都劝林正杰道歉,但林坚持不认错,只对节目感到抱歉,并声称如果再有类似状况,他还是会打金恒炜。林曾建议组“天使队”保护百万倒扁总指挥施明德,倒扁总部敏感地意识到“这一拳(其实是)打在我们脸上”,于是立即与林切割,谴责暴力,声明不欢迎林抑或是与他有任何关连的组织参与静坐,若林执意到场声援,一定会把他请出去。

我们的社会是否理性成熟,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它是否建成了有效的舆论禁忌。而舆论禁忌建构的判断标准有二:挑衅者是付出沉重的代价还是被追捧为英雄;同一派是继续硬拗还是连忙切割。当下,无论教授被打还是教授打人,打人者仍占据舆论高峰,证明了我们还没有建构最基本的舆论禁忌体系。至少“非暴力原则”还没有超越“立场正确”,占据舆论的制高点。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教授“错了”,而是我们“错了”,“错”在还没有力量让打人者认错,我们还没有意识到舆论禁忌建构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舆论禁忌是理性社会的底线,中道力量应该懂得发声,建构起理性社会的基本舆论禁忌。让出位者无论是极左还是极右,只要胆敢挑衅,就会陷入舆论的漩涡,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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