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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资源 确保一江清水出开化

2012-04-29王建平

绿色中国 2012年12期
关键词:开化县木材野生动物

王建平

开化县位于浙江省西部,皖、浙、赣三省七县交界。因其景色秀丽、林木茂盛、资源丰富,素有“绿色明珠”之称。

近年来,开化提出并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城市化、生态旅游等快速发展,为开化经济发展注入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生态立县 绿色崛起

浙江省开化县位于浙江人民的母亲河钱塘江的源头,是我国17个具有全球意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实施的重点区域之一,被国家环保部划定为“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地理区位十分重要。确保一江清水出开化,保障钱塘江流域乃至华东地区生态安全是开化的政治责任更是历史使命。

近年来,开化县深入贯彻“严管林”方针,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现了森林资源明显增长,根据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县森林面积达到26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0%,森林蓄积量达到958万立方米,公益林面积113.5万亩,均位居全省前列。开化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浙江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中国白颈长尾雉之乡。

历年来,开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在全国最早提出并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2010年通过国家生态县的考核验收。开化县县委书记方健忠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树立“保护生态既是重大政治责任,更是绿色竞争优势”的理念。

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为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与各乡镇签订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把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执行采伐限额、林地保护管理等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县林业部门是主要责任单位。县林业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开展综合治理,确保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稳步增长。各乡镇政府配备专门从事林政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各行政村明确一名主职干部负责本村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护林联防机制,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护林网络。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提高利用效益的关键措施,是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关键。根据“稳步推进,逐年削减”的方针,开花县委、县政府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将全县“十二五”采伐限额削减40%的目标,届时全县实际执行林木采伐计划仅为13万立方米左右。县林业部门对主要公路沿线森林划定限伐区42.1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的15.6%,强化培育和保护,严格限制公路沿线限伐区的林木采伐和抚育采伐。

此外,开化县还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编制实施《开化县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实施方案》,选取了5家经营面积在3000亩以上的大户和4个具有代表性地行政村开展试点,探索森林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实现森林资源管理方式逐步从采伐指标管理向依据森林经营活动进行采伐利用管理转变。

建立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级组织与农户相结合的双重管护制度,按联系片(村)落实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村护林组织和护林公约,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的作用,切实加强了对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

加强森林灾害防控

强化森林消防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了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强了森林防火通讯体系、预警预报体系和指挥扑救体系建设,制订和完善了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出台了《开化县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开化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等制度。

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面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实施开化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综合预防体系、钱江源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预防体系等建设项目,构建预测预报网络,制定实施了《开化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实行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指导林农广泛开展有害生物防控。2012年,开化县的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8.27%,产地检疫率97.5%,无公害防治率100%,没有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切实保障了森林生态安全。

“爱鸟周”拉开

野生动植物保护战

开化县深入开展了“爱鸟周”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提高群众爱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加强了野生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切实维护黑麂、白颈长尾雉等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地,成功申报“中国白颈长尾雉之乡”。

2001年以来,县林业局共救护各类野生动物1万余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4只。严格管理狩猎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等证照的审批办理,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市场和宾馆、酒楼、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非法猎具的排查清理工作。

展开“百日天网”

整治林业秩序

近些年来,开化县林业部门加强了木材流通和林地管理。认真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运输木材(含木竹成品、半成品)必须凭木材运输许可证运输。规范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行为,加强路上巡查,严格签证制度,严禁非法运输的木材进入商品市场和集散地。开展整治木材收购、运输秩序专项行动,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木材伐区、木材转运场所及木材加工经营场所等区域的非法收购、无证运输、超限运输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开化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林地使用管理。征占用林地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并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清查行动,对非法侵占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植被,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2009年以来,开化县共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101起,面积222.1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059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百日天网行动”的通知》精神,开化县林业局组织县森林分局、林业执法大队开展以“两打击一整治”为主要内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和非法猎杀、收购、运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整治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2012年8月1日开始,森林公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车辆291(台次),人员1232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906人次,林业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62处,清查征占用林地场点35处,清查野生动物区域及经营场所34(个),排查群众举报线索15条,立案调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违法侵占林地案件共71起,其中刑事案8起,(其中滥伐森林案件6起,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占用林地1起),采取强制措施5人,移送起诉5人;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3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5起,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案件8起,非法运输案件15起,非法占用林地35起),行政处罚63人,违法侵占林地面积4.278公顷,依法收缴木材186.8立方米,涉案价值130760元,罚款697500元。

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来,开化县这颗“绿色明珠”愈发绽放出璀璨之光。对于开化县的人民,绿色是一种责任。正如县委书记方健忠所说:“保护生态既是重大政治责任,更是绿色竞争优势。开化地处钱塘江源头,是浙江乃至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生态、建设生态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还关系着整个钱塘江流域的生态安全。保障源头生态安全,送出一江清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责编: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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