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全面推进生态民生改善
2012-04-29耿国彪
耿国彪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必将成为我国在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社会资金也逐渐向林业行业聚集。怎样使社会资金更好地投入林业建设,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就这个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
《绿色中国》:陈组长,您好。我们知道在绿化国土、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的事业中,民营企业是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请问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具体情况
如何?
陈述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和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明确了新时期林业的“四个地位”和“四大使命”,为我国现代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0年来,全国林业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林业发展之路,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10年,全国森林面积由23.9亿亩增加到29.3亿亩,森林覆盖率由16.55%提高到20.36%,森林蓄积量由113亿立方米增加到137亿立方米,全国沙化土地面积由20世纪90年代后期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变为年均缩减1717平方公里,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向“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在全球森林资源总体减少的情况下,我国成为世界上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和生态治理成效最为明显的国家。全国林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0.46万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3.06万亿元,我国已成为世界林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
这些成绩的取得,其中也凝聚着民营企业家的丰富智慧,饱含着民营企业家的辛勤汗水,充满着民营企业家的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体制机制不断理顺,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参与林业建设,在全国形成的一股投入林业、建设林业的热潮,极大推进了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目前,非公有制林业以年均30%的增速迅猛发展,而且涉足领域更加广泛,建设内容更加多样,合作方式更加多元。可以说,非公有制林业已经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已经成为推动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非公有制林业贡献越来越大,已成为生态建设的基础力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开,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相继启动了自留山、责任山的划定工作,这标志着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开始起步。30多年来,非公有制林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至80年代后期,由于自留山、责任山的划分和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集体林区出现了大量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造林大户;二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全国推进“灭荒”的进程中,各地通过拍卖“四荒”(荒山、荒沟、荒沙、荒滩)等形式,鼓励“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大力发展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承包、租赁荒山和股份合作等林业开发实体大量涌现;三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特别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体现效率优先原则的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迅猛发展,为我国生态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国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近8年来,国家林业局、全国工商联、中国光彩会联合表彰的“光彩事业国土绿化奖”的民营企业就达163家,他们各家平均植树造林规模超过5万亩,投资超亿元,堪称生态建设的骨干企业。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在我国有林地面积中,国有7246.77万公顷,占39.95%,集体所有10891.32万公顷,占60.05%。在集体所有的林子中,基本上都是非公有制林业。“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工造林面积6200万公顷,非公有制造林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60%以上,比“十五”期间攀升20个百分点,成为生态建设不可低估的基础力量。
二是非公有制林业充满活力,已成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以其产权明晰、利益直接、管理自主、经营灵活、融资渠道多样、与市场结合紧密等独特优势,成为林业产业发展中最具活力和生机的元素。最近10年,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年均增速超过25%,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正在日益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外资、合资等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正在强势崛起,基本改变了国有林业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在林产工业发展的总投入中90%以上是民营资本,全国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50%以上。从产业门类看,从事第一产业的造林、育苗、花卉及野生动植物种养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占产业总值的73.5%;从事第二产业的人造板、竹藤和森林食品、饮料等,非公有制经济占产业总值的94.2%;从事第三产业的林产品批发零售贸易业和森林旅游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占产业总值的61.8%。从产业投资看,根据各省林业部门的统计,近几年企业和社会投资林业建设的资金占林业总投资的80%,部分地区已经达到90%。从总产值看,2011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3.0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34.32%,其中多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其林业产业总产值均已超2000亿元。
三是非公有制林业作为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已成为改善民生的主推力量。“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再次成为深化林业改革的突破口。截止2011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任务,勘界确权1.73亿公顷集体林地,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4亿多农民直接受益。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带动下,非公有制林业再次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亿万林农和民间资本兴林致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权威数字表明,2550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增加到20%以上,重点林区县超过60%。全国每年带动4500多万农民就业,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37.5%。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已由2003年的1260元/公顷提高到2010年的2970元/公顷。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有利于增加林业发展的投入,加快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林业建设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加快林业发展理念转变、经营机制创新和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林业向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绿色中国》:请问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们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支持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
陈述贤:当前,我国林业进入到转型升级、全面跨越的关键时期。一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大,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加剧。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资源和生态总量,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必需的生态承载能力,有利于逐步摆脱拼资源能源、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的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林业建设已成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选择。另一方面,改善民生已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享受良好的生态,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绿色的食品,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这些民生问题都与林业息息相关。这不仅为非公有制林业大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也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高举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面大旗,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林业行政职能转变,稳步推进林业改革,切实理顺产权关系,努力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更加优越的环境,使非公有制林业在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方面增添内在动力,做出更大贡献。
一要提高认识,着力完善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我国国情林情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是适应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是提高林业市场化程度,促进林业改革开放,动员调动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林业的必由之路,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加快各项林业改革,从根本上打破束缚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条条框框。要进一步理顺财政、金融、项目、税收等政策,促进林业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要建立健全林业行政管理服务体系,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来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大发展。
二要加强引导,着力把改善生态和民生作为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的核心任务。林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有两条,一条是改善生态,一条是改善民生。这是林业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任务和职责。要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用利益机制引导非公经济大力参与国土绿化,改善生态,夯实改善民生的生态基础和资源基础。要大力引导发展林下经济,实现长中短相互结合,上中下复合经营,确保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要大力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各类林业产业,把促进各类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和就业增收结合起来。近几年来,不少地方通过发展林业产业,让农民走上了致富之路,充分显示了林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生命力和独特作用。
三要加快升级,着力提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林业产业是一个发展前景十分光明的朝阳产业,它所提供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是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重要方面。但长期以来,林业产业整体水平不高,技术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产品技术含量低,精深加工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按照《全国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大力培育10大林业主导产业,在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的同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特色林产品加工企业。要因地制宜地培育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鼓励提倡“一县一业”模式,突出区域发展重点。要加快《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出台,逐步培育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林业骨干龙头企业,为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富民产业探索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