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留守儿童“留”住家庭教育
2012-04-29赵忠心
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有超过1.3亿的农民在城市打工。这个数字每年还要递增1500万左右。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每年我国夫妻共同外出谋业的超过3300万对,并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由此,造成将近7500万儿童留守家乡,“留守儿童”成为了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隔代监护”是留守儿童主要的生存类型,在有的地区留守儿童隔代抚养的比例占到了80%以上。有近三分之一的留守少年儿童误以为父母“抛弃”了他们,性情变得孤僻,甘受寂寞,感到自卑,甚至一些留守少年儿童已经出现了一些心理问题。
如何管理、教育好这些“留守农村的未成年人”,是我国家庭教育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留守儿童缺什么
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问题,学校、社会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应该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各自发挥职能作用。但家长的作用和优势是无可替代的,首先还是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的管理和教育问题。 ——赵忠心
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不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鉴于城市和发达地区高昂的生活费用,加上多数民工自身工作和生活尚不稳定,大部分民工只好把未成年子女留在原籍。于是,便出现了大批留守儿童。
父母和子女分居异地,从积极的方面看,有利于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但从消极的方面看,对留守儿童来说至少有三个方面的缺失:
第一,亲情的缺失
亲情缺失是留守儿童成长中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21.1%的外出务工父母一个星期左右和孩子联系一次,34.1%的父母一个月联系一次或更少。多数农民工每年只回家一次,有的几年不回家。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并缺少情感沟通,使孩子长时间缺乏父母的呵护与陪伴,缺乏亲情的抚慰与关怀,致使很多留守儿童感到自己是被父母抛弃的“孤儿”,普遍缺乏安全感,情绪焦虑、紧张、自卑、孤僻、悲观、冷漠,人际交往能力差。
一位初中学生诉说:自上小学二年级,父母就外出打工,他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现在读初中。每当看到非留守同学的父母为他们送来可口的饭菜时,他就感到自己是没人心疼的“弃儿”。这些在许多人看来最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却成了奢求。
第二,家庭教育的缺失
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大约43.5%。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照顾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照顾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浅层次的需求,缺少对孩子在精神、道德上的教育引导,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可以说家庭教育几乎是空白。也有不少孩子荒废学业,义务教育没有完成就流落社会。极个别的甚至出现违法犯罪行为。部分地区,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比例,已经占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半以上。
第三,监护作用的缺失
由于父母疏于照顾,祖父母、亲属等临时监护人因年老体弱、关系特殊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监护权。特别是老年人防范、防护能力弱,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导致留守年儿童患病不能及时医治,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孩子的生存状况存在诸多隐忧。39%的留守儿童表示曾经受到同学的欺负。
2006年5月,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到求助电话:父亲外出打工,委托邻居照顾其13岁的女儿,女儿却被邻居强奸、恐吓并生下一女婴。事发后,父亲不知该怎么处理,又没有条件抚养两个孩子,遂打算让女儿携带婴儿嫁人。中心接到求助后,向这位父亲讲解了法律的相关法规与职能,使他最终放弃了让女儿婚嫁的想法,决定继续让女儿接受教育。
由于缺少父母的呵护与监控,家庭保护不完善,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缺少保障,往往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留守儿童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自救能力也比较差,由于儿童及家长自我保护意识弱、调查取证难等原因,留守儿童受到侵害后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