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的规则
2012-04-29
最近逝世的欧玲(Elinor Ostrom)教授在共有资源治理方面的研究成果为她赢得了200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她指出不同类型的操作规则可以用几乎无穷尽的方式相结合,没有任何完美模型能够准确地判断哪种特定的操作规则组合适用于哪种具体情况。 相反,我们应该塑造更广泛的制度环境使得社区有权试验不同的治理安排,从而能够生成最切合社区自身的一套操作规则。
欧玲教授采用美国南加州地下水流域治理的例子来阐释了地方政府如何迎接挑战,制定出处理超越传统管辖边界问题的规则。
南加州是一个干旱地区,高度依赖于从加利福尼亚北部和其他州调水来支撑其庞大的都市圈。然而,即使当地的居民也少有人知南加州是数条地下水流域的源头,多年以来一直在为该地区的城市提供大量用水。
治理地下水流域的问题之一是它们很少只流经一个行政辖区。洛杉矶郡包括88个独立市和其他非市辖区域,大多数地下水流域位于多个市的地下。在一百年前,该地区人烟稀少,多个城市可以从同一地下水流域抽水而没有遇到重大问题。然而,几十年以前,随着这些城市不断发展壮大,开始从同一地下水流域抽取越来越多的水时,该地下水流域的长期生存面临因为过度泵取而导致最终毁灭的威胁。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迫切需要一些规则来限制抽水。但问题是如果没有协议担保其他城市会共同进退,没有一个城市会主动减少抽水。
对于这种情况,原则上,有关城市可以根据各自对流域的产权向州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加利福尼亚州的水权界定非常复杂,没有任何城市能够确保胜诉。鉴于这些制约因素,大多数地下水流域的纠纷通常是在州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有关城市间的谈判最终得到解决。许多协议需要设立联合权力机关或特区,该机关或特区获得法律授权来制定和执行在有关城市间共享水资源的规则。
在这个特殊的例子中,通过创立新的管治实体,如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联合权力机关或特区,问题得到解决。过去几十年间,这种解决方案在美国已经日益普遍,该国的特区数目已从1962年的18323个增加到2007年的37381个。 然而,特区或联合权力机关的组建存在数量限制,单一目的实体迅速扩散会造成严重的问责问题。
美国为此已经背负了巨大的交易成本。政府对新奥尔良卡特里娜飓风的处置不力,提醒了许多人有关美国的治理体制在处理大规模问题时的潜在局限性。相比之下,中国更集中化的治理体制在此方面可能更胜一筹,因为中央政府有权直接从多个管辖区调取资源,能够更迅速地处理大规模问题。
但由于大多数政策和规则是从中央层面启动,这不可避免地造成其中许多不适应地方情况。规则越不适合当地情况,地方当局就越有动力去寻找途径逃避、调整、或减轻这些统一措施施加的约束。
一般而言,中国缺乏一个制度框架来鼓励和促进地方政府之间自愿合作,以解决跨辖区的问题。当遇到较大规模的问题时,如清理流经多个辖区的河流系统,省领导可能明确要求市县官员成立一个特别工作小组,以协调跨辖区的努力来完成这项工作。但一旦省领导将注意力转向其他问题,地方官员之间的协作努力可能难以持续。
要推动地方官员发起和维护跨辖区的合作项目,他们需要能够在彼此之间缔结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上级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相关信息及财政奖励来鼓励这种协同努力,不一定依靠行政命令。最为重要的是,地方官员必须有动力解决他们自身辖区所面临的问题,而不是仅仅应对其上级行政主管下达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