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了就一定要对承包地进行调整吗
2012-04-29
农村百事通 2012年15期
编辑同志:
我家有0.5公顷承包地,2008年我儿子考上大学,户口迁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2009年村委会人员找到我,说村里不断增加人口,而我儿子的户口已经迁出了,要求收回我家的一部分承包地分给新增加的人口,我不同意,我认为村里还有一部分机动地可以分。请问,农户的人口发生了变化,是否一定要对承包地进行调整?
江苏 王梅
王梅读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户的人口发生了变化,不一定就要相应地调整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该法还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承包土地的权利。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农户人口发生了变化就应该对土地进行调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民承包土地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期限基本都是三十年以上。该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该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这说明,法律是不鼓励预留机动地的,因为这样做极不利于土地的稳定经营。农户的人口发生了变化,不一定就要相应地调整承包地,在很多情况下也是无法调整土地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要求调整土地,也应通过民主决策进行。
江苏 李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