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分析
2012-04-29李前川李达
李前川 李达
摘 要:在最近的一些年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已经得到了举世瞩目的重要成绩,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也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市场也正在不断提升其透明度。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市场在由以往的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个过程中,因为在一些操作细节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偏差,导致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引起强烈反响。基于这样一个大背景,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然后,详细分析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6(b)-0042-01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领域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同时,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能够给使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机制,真正提升建筑工程领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力度不够。
在当前形势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非常容易出现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进行“暗箱操作”创造了可乘之机。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主要依靠《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法规来进行对于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然而,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相关的实施细则仍然是比较缺乏的。对于相关的组织机构来说,负责招投标工作监管的政府行政机关比较精简,相关的监管人员也比较少,导致监管力量非常弱。对于行政手段来说,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市场的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对于建筑工程业主的行为进行规范的过程中,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行政手段,一些行政惩罚性的消极手段的大量使用会导致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受到阻碍,不利于建筑工程市场的繁荣。
(2)招投标运作机制不够完善。
部分建筑工程单位缺乏必要的法律、合同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在进行评标细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够周密的考虑,造成标底不准确。与此同时,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泄露标底、串标等问题也屡屡发生,使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身的需要,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造成投标书的编制不具备科学规范性。
(3)当前的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包括:《招投标法》、《建筑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代理机构一定的弹性空间,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些条款对部分业主或代理机构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
(4)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信息透明度不高。
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比较淡化,从业者的从业行为不具备足够的规范性。从业主的角度来讲,他们的行为不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约束,这就导致回扣、垫资、压价、拖期、拖欠款等等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与此同时,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讲,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问题屡屡出现,这就导致招标投标不具备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非常低劣,导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非常混乱。
3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分析
(1)增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监督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也必须充实力量,严格执行职能,努力监管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另外,必须明确招投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从源头上搞好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
(2)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
建立健全招投标运作机制,必须建立相关的规范招投标运作制度。并且,必须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对于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都必须进行认真的记录,同时录入数据库,形成“黑名单”制度,也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公布,真正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3)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除了《招投标法》这一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之外,也必须制定更加严厉的规章,从而真正保障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使法律法规上的弹性空间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必须加快弥补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和问题,尽早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招投标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4)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有利于交易成本的节约。通过建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可以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可以在网上公布自身的履约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信息,从而使查找信息成本得到了大幅度的降低。借助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还可以实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的提高,实现信息透明度的提高,使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得到大大的节约。
4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分析了分析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健康、有序进行,推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持续发展,仍然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不断的研究,结合当前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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