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樱:从两弹专家到律界新兵
2012-04-29汪文涛
汪文涛
“我现在已经没有失落感了,从事律师工作后,重新找回了‘被社会需要的感觉,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当这句话从76岁的老太太傅樱口中蹦出来时,记者有些惊讶。
傅樱的人生履历,明显透出两条截然不同的脉络——科研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作为科研工作者,她是“中国原子弹之父”邓稼先的得力弟子,退休前从事了38年的原子弹和氢弹的理论研究工作,名副其实的“两弹”专家;为了成为法律工作者,她不顾高龄历经八次司法考试后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74岁开始实现律师梦想。
很难想象,从理工类的科学研究到人文类的法律工作,都集于这位老太太一身;然而,近距离走近她,却能感受到这种跨越式人生背后的风雨兼程和辛酸苦辣。
“两弹专家”
1936年,傅樱出生于湖南长沙。16岁那一年,傅樱考上清华大学航空系飞机设计专业,后来在院系调整中被并入北京航空学院。
原本,傅樱的理想是做一名飞机设计师。毕业那一年,恰逢中国决定自行研制原子弹,邓稼先到学校挑选学生,傅樱有幸被挑选进了核工业部某科研所。
“邓稼先先生当时找我谈话,说这个单位保密性很高,对家人、同学、朋友都不能透露,要有当‘无名英雄的思想准备。” 傅樱对记者回忆,“我考虑一整晚,还不能争取家人意见,想着大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都是国家支出,自己能成为大学生,都是国家培养的,应该报效国家、服从安排。”
至此,傅樱开始了自己人生的科研里程。傅樱要去报到的科研所位于北京市北太平庄花园路,在地理位置上,和自己所读的北航就是相邻平行的两条街,非常近——“公共汽车两站路,步行10来分钟”。
有趣的是,到单位报到的当天却颇费“周折”,因有保密性要求,怕同学送行发现工作地点,单位不允许傅樱直接过来报到,傅樱绕着北京城坐了好久的车,甩开所有人后,再独自前往单位报到。
“创业艰难。”傅樱回忆说,当时连科研场地都没有,国家仅给了一幢旧宿舍楼,邓稼先领着一帮刚从学校毕业的青年学子打地基、盖房子,自建办公楼。
“那是个大冬天,晚上睡觉没有暖气,我们去医院找了一些空吊瓶,灌上开水塞进被窝,当热水袋用;白天的时候,搭了几个大棚,请了几个伙夫做饭,天空下着雪,雪花飘进饭碗,我们相互开着玩笑,把雪花当成味精。” 回忆工作之初,傅樱很是感慨。
办公楼建好后,傅樱和同事们开始了忘我的学习和工作。一周五天半看书、学习,一天劳动,半天洗衣服;晚上十点睡觉,早上七点起床,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形成了极强的规律……
艰苦的条件磨练出了傅樱克服困难的信念和坚韧不拔的意志。
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这天下午3点,傅樱和同事得到了消息,想着自己多年来的理论研究工作实践成功,傅樱的心情难以言喻。
下午5点的时候,人民日报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出了号外,傅樱和同事们在大街上疯狂地抢着号外,相互表达着喜悦的心情。
退休后的茫然
相比工作上的辉煌,傅樱的个人生活充满了艰辛和不幸。
“也许是因为我太过投入国家的工作,我没有把家庭打理好。”说到此,傅樱的语调缓沉了下来,眼睛开始红润。
傅樱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爱人是中学同学,一名军人,一年仅有一个月的探亲假,傅樱工作特别忙,晚上搞科研经常12点后回家,没有时间陪爱人,双方聚少离多,感情慢慢淡化后,双方最终和平离婚。
父亲和哥哥去世得早,工作以后,傅樱把母亲一直带在身边,母女相依为命。1990年,母亲摔了一跤后,躺在床上不能动弹,这让傅樱的生活雪上加霜。
1992年下半年,母亲去世后,傅樱几乎失去了精神支柱,一夜之间苍老了很多。
1995年,60岁的傅樱正式退休。之前,事业一直填满了个人的生活空间,退休后,再也没有课题和任务,整个人一下都空虚下来了,傅樱突然感觉国家已经不再需要自己了。
“起早盼天黑,那时的心情真是糟糕透了。” 傅樱告诉记者,她曾经做过一件“无聊”的事情——坐着公共汽车逛北京,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
傅樱无儿无女,母亲离世那一年,一朋友从新疆给她带回一条小狗。傅樱给小狗取名叫“凯西”,即“开心”意思,想让自己过得开心些,这条小狗陪伴了傅樱16年,傅樱把“凯西”当女儿养。如今,陪伴傅樱的,是“凯西”的女儿,傅樱将这条小狗取名为“娜娜”。
退休后,傅樱在生活上感到茫然。1996年,她南下深圳探望侄子(哥哥的儿子),侄子是深圳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到了深圳,老人家也没有闲着,在侄子的律所,傅樱的头衔是“行政助理”,负责整理档案和案卷归档。偶尔跟着律师出去办案的时候,傅樱负责做一些笔录,她感觉律师办案这项工作非常有趣,之前没有接触过,像“看电影”、“听故事”一样。
“以前的生活,非常单纯,家和单位,两点一线,常年从事纯科学研究,和社会基本上少有接触;豁然接触律师行业,感觉像是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傅樱这样回顾。
侄子有一个朋友叫王玉梅,就是现在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侄子的介绍下,傅樱和王玉梅成为了好朋友,这为傅樱日后从事律师工作埋下了伏笔。
一次闲聊中,王玉梅讲起自己如何为一个因正当防卫而被冤枉的“杀人犯”洗去罪名,如何让一个上市公司为800元的电视机败在老百姓的手里……王玉梅的办案故事的讲述深深打动了傅樱。傅樱鼓起勇气问了一句,“我能当律师吗?”
王玉梅的鼓励和肯定让傅樱萌发了报考司法考试的念头。
八次司考之路
1998年,是傅樱人生的分水岭。这一年,国家取消了司法考试年龄的限制,62岁的傅樱在深圳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报名后,没有时间详细看书复习,随便买了本法条背了背,第一次考了180多分,分数丢人。”回忆第一次赶考的情形,傅樱记忆犹新。
1999年,不服气的傅樱第二次报名参加司考。深圳司法局一位领导安慰她:“老同志,这个考试太辛苦了,你还不如考个法律工作者。”受到启发后,傅樱当年一次就通过了法律工作者的资格考试。但是傅樱没有放弃律师梦想的追求,在认真地复习资料之后参加了第二次律师资格考试,但结果还是未能如愿。
两次考试失利后,傅樱的信心备受打击。2000年,傅樱去美国探亲访友散心。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停考。
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统一升格为“国家司法考试”。傅樱回国后再次报名参加,考了226分,与当年的分数线只差14分。
面对挫败,从事科研工作时克服困难的劲头被重新唤起,2003年,傅樱一股脑辞去了深圳律所的行政工作,回到北京专心复习。
回北京后,傅樱的生活几乎全部被“司考”包围。她放弃了以前旅游、跳舞的生活爱好,一开始,傅樱强制自己每天看书10小时以上,结果,年岁大的“副作用”很快呈现——由于长时间地看书,眼睛出现了老年性的黄斑病变,长期久坐又引发了腰椎间盘突出。
侄子担心傅樱身体吃不消,一再劝她放弃。也有朋友不理解,“你有高级职称,又有丰厚的退休金,何必找苦找累呢?”
但傅樱不甘心、不服输,她规定自己每天必须学习八小时以上,她还在书房里安放了一张木板床,困了、累了,上床和衣而睡,睡醒了,就起身苦读。傅樱还在北京新东方报名了司法考试辅导班,在班上,她是年龄最大的学生,却和很多小学友成了“好朋友”,连培训的老师也被傅樱的精神所感动。
以至于在傅樱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有讲师以“傅樱”的事例为新东方做“活广告”。
2004年,345分;2005年,354分;2006年,356分……每次距司法考试通过分数线360都差那么几分,稍感安慰的是,分数比前一次都有所提高,傅樱在屡战屡败中坚持着。
“法律条文固然需要记忆,但更要求理解和思考,要联系具体的案例来应用,这和理工类科目的学习方法不一样,不是光靠背公式、会计算就能应付过关的。” 傅樱这样总结自己的司考“心得”。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7年,傅樱以379分的高分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这一年,她73岁。
“成绩公布成绩那一天,我的心很乱,自己不想上网查询。大清早,我就坐小巴车去给母亲扫墓,在车上我的侄孙打电话,说我考了379分,听到成绩后,我哭得稀里哗啦。”回忆起当天的情景,傅樱掉下了眼泪。
从母亲墓地回来后,傅樱当即打电话把自己的成绩告诉了王玉梅,王玉梅正在外地出差。第二天,王玉梅回北京见到傅樱后,二人拥抱喜极而泣,几年来的司考路上,王玉梅一直在鼓励和支持着傅樱。
远在深圳的侄子之前担心傅樱年龄大,身体吃不消,一直反对老人复习考试,当得知消息后,很快打来电话,要姑姑“冷静,千万不要成了‘范进中举”。
“这真是‘八年抗战啊。”傅樱感慨万千。
2008年3月12日,北京市司法局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颁证仪式。这一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亲自为傅樱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那一刻殊荣的背后,是一位70岁老人十年的努力与汗水的结晶。
执业律师
通过司法考试后,在王玉梅力邀下,74岁的傅樱正式成为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
“刚开始做律师时,觉得有演电影的感觉,接触到方方面面案例,形形色色的社会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眼前。” 傅樱坦言,退休后曾经有茫然和失落,而从事律师工作后,重新找回了“被社会需要”、“被当事人需要”的感觉。
成为律师不久,傅樱很快接手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被害人齐风(化名)系一起人身损害案的受害者,受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傅樱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走访时,傅樱看到齐风一家挤住在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狭小房间里,孩子趴在床上写作业,而被害人齐风身受重伤,傅樱“同情心”大发,开始积极奔跑。
傅樱了解到,齐风受伤前是在一家公司当保安,虽未签有正式劳动合同,但已工作多年。齐风受伤后,公司不闻不问,既不发工资,也不来看望,甚至没有给他上过社会保险。于是,傅樱和当事人商量后,决定提起一个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发原先拖欠的工资和六个月的病假工资。
热心的傅樱还自己去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和填写好申请表格,准备好证据资料后,让当事人签完字再送到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案很快就被受理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公司经理同意调解,但否认劳动关系,傅樱用相关法律最终说服了公司经理,为齐风家庭争取到了一笔补助款,渡过了生活难关。
同时,在被害人人身损害案中,傅樱还为穷尽一切法律途径为被害人从被告人那里争取到了五十余万元的赔偿,被害人一家对傅樱感恩不尽。
“这个案子虽是无偿的法律援助,但我内心却高兴无比,因为我通过我的努力,帮一个遭受了毁灭性打击的家庭渡过了难关,作为律师,我感受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所在。” 傅樱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在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傅樱代理案件的收费标准在全所“倒数第一”,即“刚达到北京市司法局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傅樱也因此被同事称为“最具善心的律师”。
对于这一雅称,傅樱抿然一笑,“之前,我从事了38年的科研工作;在律界,我还只是一个新兵,需要学习和钻研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脾气好的老太太也有动怒的时候
《方圆》:从科研工作跨越到法律工作,你觉得二者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傅樱 :科研工作者和律师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不同内容的职业。科研工作跟公式、数据打交道,它需要你有高智商和勤奋刻苦;律师工作跟人打交道,它要求你要有很高的情商,我是个情商比较低的人,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洞悉力还不够,在这方面,我需要加强学习。
《方圆》:现实社会中,一些“名律师”的代理案件费用都比较高,你的收费标准为什么这么低?
傅樱 :律师不能只追求“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作为法律工作者,律师更重要的职责和使命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有的律师收费高,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愿意,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不过当前在律师圈,一些律师过于追求“名”和“利”,这会引导出一种不良的势头,律师追求的应该是公平和正义,而不是“名”和“利”。
我的收费标准低可能与我代理的案件性质有关,这两年我接的案件当中,有不少是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权益被侵害的案件,这类案件开展工作起来都困难重重,但只要有一个线索,我就会一直追到头,尽量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正义,作为弱势群体,本来就够困难了,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帮他们一把。
《方圆》:在同事和朋友的眼中,你是一个脾气很好的老太太,做律师后,有没有发脾气动怒的时候?
傅樱 :偶尔也有过一两次。有一次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对方的一个年轻律师,为了否定我们的证据,在法庭上颠倒黑白,说我调取的证据是假的。
我立刻反驳,“你说证据是假的,可以进行公章鉴定?”对方不接茬,又说我是在作伪证,要负刑事责任。听了这话,我当时急了,在法庭上和对方吵了起来,这个律师不研究案情和证据本身,而通过人身攻击来压制对手,我听了他说“你要负刑事责任”之类的话后很生气。
开完庭后,我都有告这个律师诽谤的念头了,冷静下来后,我一想,大家都是律师,也都不容易,也就放弃了起诉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