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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四篇)

2012-04-29主持人:羿克

今传媒 2012年2期
关键词:网络媒介舆论监督贾平凹

主持人:羿克

主持人:羿克

(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主任)

主持人语: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律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它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完善、更新。本期的传媒与法栏目刊登《从“贾平凹(被冒名)”到“黄河母亲(被复制)”》、《论新媒时代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记者要正确理解<犯罪嫌疑人>含义》、《我国“网络媒介审判”现象的分析及防范策略》四篇文章。文中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著作侵权、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犯罪嫌疑人”的正确解读、网络媒介审判等现象进行透析,通过案例分析还原真实事件,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问题解决的有效策略。首篇《从“贾平凹(被冒名)”到“黄河母亲(被复制)”》,阐述了西安等大城市出现的《霓裳》作品侵犯著名作家贾平凹姓名权;合阳、山西、山东等地的大型城雕《黄河母亲》非法复制著名雕塑家何鄂的作品。这两起案例反映出我国著作权法对这种冒用、复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尚无明确的规定。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为了保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例说著作权人的版权意识与著作权法亟需完善。本文作者羿克律师,长期从事法律实践工作,先后被评为西安市优秀律师、西安市“人民满意律师”、中央电视台西部地区八大律师、首届“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羿克律师从一些著作权的典型案件的回顾总结中,对著作权法的再次修改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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