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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时代计谋战

2012-04-29

幸福家庭 2012年2期
关键词:净身计谋娜拉

在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中,女主角娜拉和丈夫海尔茂发生了婚姻危机。当娜拉发现丈夫的虚伪和卑鄙后,做了一个不怎么艰难的决定:净身出户。一个世纪后,大多数中国人真是想不明白:娜拉跟海尔茂结婚多年,把最美好的青春岁月献给了这个家,最后混得个“为他人作嫁衣裳”、“赤裸裸来去真干净”!太惨了,这算哪门子胜利?她出门的时候,至少应该扛走半个房子!正如网友调侃的:“娜拉,你妈喊你回家分房子!”

当然,易卜生本人或许会大为不解:这帮家伙为什么对房子这么敏感?他不知道,这些年中国人已经蜕变成一种类似乌龟的生物,对自己寓身于内的外壳有一种血浓于水的情感。那些没有婚房传统、没有户口制、没有小产权市场禁入制的挪威人,对此可能无法理解。

但坦率地说,娜拉能不能分到房子,这是一个问题。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谁的爸妈帮买的房,另一方都无权分割。”按照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有人给出了4种分配房子的方案:如房子是婚后小家庭购买的,那么娜拉可以分一半;如房子是海尔茂的婚前财产,娜拉无权分割;如房子是海尔茂的父母全款购买,即便是登记在海尔茂名下,娜拉也无权分割;如房子是婚前海尔茂付的首付,婚后还的房贷,那么娜拉可以得到还贷部分的50%,如房子增值了,海尔茂还要“酌情”给她补偿。

表面上看,婚姻法冷酷却公平。如同一些网友所称:公平,公正!作为女人就不能自己争气点,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吗?但绝大多数中国女人并不买账:女士们喊冤,为家庭操碎了心,到头来还战战兢兢,生怕哪天得净身出户。“这个司法解释太偏向男人了,没有照顾弱势女性!”

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聪明的中国女性见招拆招,互联网上,一系列新婚姻时代女性生存手册纷纷出炉。

计谋一

淡了富二代,寻找潜力股

中国本是一个等级之间没有僵硬壁垒的社会,因为生活中存在个人进入较高等级的机会,除科举制或高考制度之外,更具普遍意义的还是通过婚姻途径,找到一个好婆家,“从此过上幸福生活”。

其实,婚姻是人类最早的交换形式。古代人通过交换女人,可以建立或加强盟约关系。现代人则试图通过婚姻,改变个人地位。如此这般功利性目的,是婚姻的原始基因,人类绝大多数文化事项都具有实用功能,没必要摆出一副假道学面孔,加以否认甚至批判。

婚姻拜金主义严重,反映的是某个社会既存在严重贫富分化,又没有能力让底层人士认命、放弃通过婚姻改变命运的努力。所以,婚姻拜金主义盛行不能归罪于个人,而应咎责于既不太公平又不太聪明的社会。

现在好了,我们有了一项可让更多人认命的制度性安排。让许多想通过婚姻改变自身地位的人的愿望几成妄想:尽可照样沉醉在爱情的罗曼蒂克中,尽可让对方提供美轮美奂的婚房,但爱情梦醒时,请自觉净身出户,不得纠缠不休,更不用诉讼,因为最高法已预告了结果。

“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靠自己才最实在。哪怕找个没房没车的,一起首付,一起供楼,下半辈子也有了保障,再也不在家里当黄脸婆。”网友“米米小颖子”就从新婚姻法中得到启示:不嫁富二代,只嫁“潜力股”。要么靠自己,要么当小三。年过30的网络公司白领苏苏依旧坚持自己的择偶标准:受过良好教育,有一份有前途的工作,有责任感。“父母择婿往往首要考察男方家庭是否有钱有房,现在看来,这观点真的过时了。”

不过,“潜力股”也不是那么好找的,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有颗七窍玲珑心才行。如果一不小心找了个“垃圾股”,也没关系,拿出“即使生活是一根苦瓜,老子也要把它嚼出甜味”的勇气,人生苦短,何必苦大仇深作怨妇状呢,何况“垃圾股”也没资本抛弃年老色衰的“拐棍”,就拿“相濡以沫、风雨一生”的美好念想安慰自己吧。

计谋二

财产分一半,要签婚前协议

幸福者说,婚姻是爱情的果实;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不可否认,婚姻和爱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然而,婚姻毕竟不是空中楼阁,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和现实相关,更不用说房子。房子的确是好东西,特别是在房子捆绑着户口、教育等太多现实元素的年代。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婚姻坚硬的一面赤裸裸地凸显出来,婚姻就像两个利益个体为了一个利益目标走到了一起。这样一来,爱情的忠诚、爱情的浪漫、爱情的甜蜜,在物质利益面前,被碰撞得粉身碎骨。

于是,有女性高呼,“婚前协议”时代来临,“爱我请在房产证上署我的名字,爱我请给我安全感!”“亲,结婚可以,先把财产分一半哦!”更有泄愤式协议,建议女性朋友婚后不生孩子,或者每生一胎计费如下:怀孕费10万,生产费20万(生孩子是搏命啊),职业规划损失费50万。一手交钱,一手怀孕,否则滚蛋。“这个价格可比代孕机构收费少很多,可以说是优惠价哦。”“房本上不写名字,孩子都跟妈妈姓。”“必须写上过错方‘净身出户!有‘小三的话,出轨的人要赔精神损失!”

已婚未签协议的女士也有妙招,趁着老公还未对自己失去责任感,“做点好吃的,笼住他的胃”, “打扮得光鲜漂亮,去承载爱意的地方寻找旧时光,你侬我侬”,不着痕迹地让他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吃一颗不被净身出户的“定心丸”。

计谋三

“狠招”有的是,丈母娘们不失落

“结婚可以不买房,除非搞定丈母娘”,虽说“丈母娘推高房价”被人们当作笑话,但在一众家庭伦理电视剧里,丈母娘的角色经常和房子联系在一起, “逼未来女婿买房”更是必不可少的冲突阶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出,“失落的丈母娘”成为围观的焦点,有网友调侃:“8月13日起,父母买房属个人财产,儿媳没份!唉,这是21世纪丈母娘意见最大的规定。”不过,丈母娘并不太失落,她们心里是有谱的。

年过六旬的王妈妈,膝下有一子一女,女婿被外派到国外工作,她常年在北京帮助女儿带小外孙女。“我既是婆婆又是丈母娘,说句公道话,在婚姻里面,还是男方的自由会大一些,我还是倾向能对男方多一点约束。”

“现在这个新规定,是鼓励夫妻双方都自立自强,可是性别差异摆在那里呢!男的不管孩子专心工作,只要每个月多挣点生活费,大家会觉得这是个有事业心的好男人;可是女人要是不管孩子一心扑工作,别说婆婆看不惯,就是自己的妈也会劝她改改。”

“就现在这个规定,如果真要较真算个明明白白的话,丈母娘也不是没办法。反正现在都是一个孩子了,也不存在要多给儿子留点钱的问题,女孩子的父母也可以要求不再陪嫁消耗品,大家把婚房、车、装修的钱算出个总数,按比例分摊算了。再狠点,结婚的时候多要现金当彩礼,再多凑点给闺女当买房款就是了。可是这么算计,愣把结婚弄成结仇了,对哪一方都没个好。”

计谋四

争做新女性,诱使男人当奶爸

与国内结婚纠结于房产不同,国外婚姻,房产不是坎。在西方国家,子女成年,父母的抚养义务就已经尽完,没有父母给子女买房的传统。由于国外信用制度的完善,在很多国家,离婚之后的女性可以获得赡养费直至再婚,女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也是非常容易的。比如英国,处置离婚的房产时,法律并不仅仅以房产在谁的名下来确定其归属。法官会考虑子女的福利、夫妻双方的收入能力以及双方各自在抚养子女、照看家庭方面的贡献等。而在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根据近年新修改的日本婚姻法,提起离婚诉讼的妻子甚至可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因此,女性们高呼,“要结婚,找老外!去日本!去英国!”“实在不行,去菲律宾和梵蒂冈,这两个国家禁止离婚,不用担心被扫地出门!”

但毕竟和老外结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远离父母去适应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或许也算不上完美结局。

有网友支招,女性的生理特征,并不能决定她们就适合往家庭投入更多——瑞典就是一个例子。在世界经济论坛的调查里,瑞典女性地位排名全球第一。她们绝大部分在结婚后依然工作,原因也很简单:瑞典男人分担了家庭劳动。瑞典法律甚至规定:生完孩子后,父母必须轮流休产假,在家照顾孩子,以减少女性单方面的负担。瑞典大街上到处是推着婴儿车跑来跑去的男人,给小娃娃换尿布的时候动作娴熟老练,不输干练的老妈子。所以,中国的女性也可以试着走出家庭的藩篱,让男人在家当奶爸,自己驰骋职场,不用担心失去谋生能力。

不过,这条计谋,看似很美好,实施的难度却很大——毕竟中国没有法律规定男人也得休产假照顾孩子,而中国的男人大多大男子主义倾向严重,当奶爸于他们是很没面子的事。

(摘自《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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