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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业低迷,福建船企吹响回归集结号

2012-04-29魏巍

市场瞭望·投资者 2012年2期
关键词:海运业外挂船东

魏巍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福建海运在近三年的震荡市场中逆势而上,基于对市场未来发展的乐观判断,船东们大量订船,船舶大型化的趋势虽然带来了更低的运输成本,但近年来世界经济复杂多变,利空信息充斥市场,对海运市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海运低潮来临,船企经营困难

2011年以来,航运市场跌落低谷。截止2011年12月23日,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连续9日下滑,降49点至1738点,较去年高点下降了20%左右。经营国际航线的大型船舶在这一轮市场危机中,深陷困境。

福建省船东协会秘书长郑锵表示,“福建省经营国际航线的民营航运企业有80家左右,运力在800万吨左右,受全球航运市场变化冲击最大。船企不论运营与否都在亏损,一些船公司在沉重的压力下不得不忍痛拆船卖铁。”

在当前的运价水平下,多数船东仍处于亏损状态,部分船企经营现金流已经成为负数,小型散货船公司被迫在短期内出售或报销旧船,补偿公司营运亏损,防止现金流不足问题。

记者从福建船东协会获悉。福建平潭在2011年上半年就有14万吨的“吉美富”割卖,比原价缩水60%多;7万吨的“吉美隆”轮也缩水,50%割卖,7万吨的“成功”轮也缩水60%割卖,17.5万吨的“富荣”货轮割卖缩水40%:“一些单船公司忍痛割船后,已成为无船的企业。”

郑锵表示,“单平潭县在2011年就因为割船卖铁导致了国际航线的运力减少了100万吨以上,估计这种割船卖铁的难堪情势还将继续蔓延。”他进一步指出,预计海运业将有两到三年的低迷期,由于盈亏状况未能达到平衡,国内的一些船东已采取措施放缓新增运力的投放,地方政府也已经开始对海运企业进行扶持。

福建三类船企收益分化

尽管福建海运业受市场影响整体走低,但从船企经营细分领域上看,仍存在巨大的经营收益区别。据了解,福建省的船舶经营者主要分为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传统航运企业、由福建资本投资并外挂在全国各地的海运企业、由福建资本投资并以方便旗方式外挂在境纠、经营的船东。这三类航运公司的运营表现在近期已经出现较大的差异。

福建船东协会的研究资料显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传统航运企业依托长期的包运合同,在承运电煤业务的过程中,营运收入稳定,不少大型的船企在2011年的船舶航次、运量同比2010年有两位数增加,并在2011年上半年经营中保持盈利。

郑锵表示,在省委、省政府“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的指引下。我省登记在册的航运企业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势头,民营资本投入航运市场的份额不断增加,福建船东拥有的船舶吨位越来越多,在后危机时代中,表现—枝独秀。

除了本省注册的传统航运企业外,其它两类航运公司由于缺乏稳定的长期合同,在2011年下半年不确定因素聚集的情况下,经营的正收益面临逆转的风险。

“在宏观经济进一步趋紧,国际海运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沿海散货运输市场运力过剩的局面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将进行新一轮洗牌,部分抗市场风险能力小的海运群体,将面临较大的经济风险。”郑锵表示,以方便旗方式外挂在境外经营的船东主要经营国际航线,很难得到国内相关政策的扶持和救助,有可能被沉重的资金链压力压垮。

扶持政策频出,外挂运力回归

对于许多福建船企普遍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等问题,福建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苏树林省长、张志南副省长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并召集省交通厅、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船东协会等有关单位组成课题组,开展福建海运业调研工作,提出了《促进我省海运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从省级层面提出财政优惠扶持政策,内容包含对新设立企业的财政奖励措施、鼓励已设立航运企业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引进总部企业法人扶持政策、航运人才激励政策、积极扶持航运服务企业政策等。由于船舶检验体制、船舶融资困难、税费较高、货源的配置等方面问题,我省船舶外挂现象严重,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9月,福建外挂船舶总运力高达71%,其中,平潭外挂船舶占了全省外挂总运力的61.8%。

大量的船舶运力外挂不仅导致了船企在低迷的市场中无法享受省内优惠政策的扶持,还对福建船舶制造业、海洋运输业,以及其它临港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目前船舶企业总投资超过500亿元,其中外挂省外的船舶总投资超过200亿元,此外,福建每年还因为船舶外挂而造成直接税收损失约2.39亿元。

鉴于船舶外挂现象已经成为福建海运业健康发展的一大掣肘,在《促进我省海运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中还明确提出了“鼓励引导新增船舶落籍和外挂船舶回迁工作方案”,启动了福建船舶回归工程。郑锵表示,“随着回迁工作的顺利展开,福建外挂船舶将迎来一波回归潮,对于未来福建海运业将起到巨大促进作用。”

郑锵还建议,未来要实施“政府主导型”航运业发展战略,把政府主导作用贯穿到航运业发展的全过程,对航运这一高风险行业采取积极扶持和保护政策,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在货载保留、营运补贴等方面对海运发展实行政策的倾斜,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航运企业建造、购置船舶的贷款额度,为航运业发展拓宽资金渠道:筹建航运中心大楼,共享航运信息,规范船舶交易经营管理,促进航运市场的健康发展;采取免除航运公司办公场所租金等优惠政策,以吸引船舶的回流和推动发展总部经济,引导省内海运企业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积极扶持航运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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