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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政府服务必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

2012-04-29袁福珍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3期
关键词:民生新时期

[摘 要]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民生的改善依赖于政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规化建设与改造创新。新时期,我们应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用等民生问题,并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关键词]新时期 政府服务 民生

早在2007胡锦涛就强调:要加强社会建设,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党的十七大首次将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党代会报告的独立部分进行系统阐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政,提出政府将投入更多财力改善民生,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笔者认为,解决民生问题,应着重从百姓现状和政府职能两方面进行探究,要对改善民生进行理性思考,充分认识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要面对现实的国情进行整体、科学的把握,探索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现实路径,寻找改善民生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构建。

我们必须立足国情,探究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的途径和措施。

十七大提出了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制度建设,集中地体现在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事关民生的六个方面。我们在把握民生问题的性质、定位及其内容后,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国情,从理性的视角思考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研究规律,强化措施。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几个重要关系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前提

切实改善民生,解决民生问题,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中国”的重要基础和重要内容。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几个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最终目的,并为经济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经济建设则是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做到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二者相互适应、协调推进,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社会建设。鉴于当前我国社会建设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所以要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

正确认识和处理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我们既要尽最大努力加快社会建设,尽快的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规划,全盘统筹,再全局和局部上把有限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关键点、重点上。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性社会事业上,切实强化政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然而,政府不应当也不可能包办一切,可以把那些适合或可以通过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在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下,以妥善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以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并降低服务成本。

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投入和深化改革的关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同时,要努力改变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合理的状况,大力调整供给结构,注重向农村、中西部等困难地区倾斜。同时为避免增加投入的效果大打折扣,要加大社会体制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

正确处理好现实发展与人们长远利益的关系。不能单纯地为发展而发展,更不能靠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来谋求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特别是对各类民生问题,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强化落实。要更加注重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合理、科学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基本的实际问题。

二、社会公平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关键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集中反映了社会公平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策略。

众所周知,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现实社会发展要求公民平等、人格平等、人权平等。接受教育和获得教育、享受教育是人生存发展的必须,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必要环境。其中平等接受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已经成为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前提和保障。实现教育公平,首先是公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要公平,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优化教育结构,不断扩大教育机会。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政府更应当承担起教育公平环境建设的重任,如健全助学制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所有的城乡新增劳动力都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其次,公民受教育的过程要公平,要能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享受到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服务,政府政策需要使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证教育逐步公平。规范教育收费,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拓展教育资源。绝不可以将教育整体推向市场,教育市场化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讲不符合国情,如果走教育市场化道路,中国的教育将走向崩溃,中国的未来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教训是惨痛的。为此,我们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必须优先发展教育。

就業是民生之本。我们还要在惠民政策中,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住房和社会医疗保险也是如此。我们提出要居者有其屋,病者有所医,这样才是人们生活的基本保证,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落实科学发展,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那个体系需要在人的生存发展上抓住关键,满足其基本需求,以便推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这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分配制度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要注重公平,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要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就必须坚持“提低、扩中、调高、打非”的原则,即“提低”,就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中”,就是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高”,就是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严惩违法者。在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的政策导向中,着力加强提高社会底层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依据这样的理性需求,我们政府就需要制定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从医疗、住房、金融、税收等方面深化改革,把出发点落实到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整体提高上来。

三、制度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保障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以为人民谋幸福为自己唯一的利益诉求,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目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力稳步增强的形势下,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着力改善民生,更显“民生”二字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分量之重。

解决民生问题是解决民生问题是一个渐进的长期历史过程,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系统工程,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民生问题千差万别,各项具体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一蹴而就。加强制度建设,将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纳入到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枢纽所在。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要保证十七大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在科学合理的轨道上有序运行,就必须发挥制度的引导、协调、激励和保障作用。同时,政府还要注重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来设计和推动制度创新,使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制度相配合、相协调,建立惠民长效机制,形成一整套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有效提供各项社会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为切实解决各种民生问题,创造人民群众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我党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生活越来越好。为此,我们一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件大事抓好,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改善民生政策的逐步落实,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一句话,我们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深化各项改革,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好。

作者简介:袁福珍,女,1962年出生,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党校报》主编、编审,吉林省长春市,1984年大学毕业,一直从事理论教学、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从在《长白学刊》、《行政与法》《中国经济时报》《吉林日报》等多种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近百篇,出版教材、著作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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