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让住房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
2012-04-29蒋惠庆徐向华
蒋惠庆 徐向华
对于从原山东省无棣县皮件厂的下岗职工、三级残疾人张振城来说,5月21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这天他高高兴兴地从县房管局领到了廉租房的钥匙,从此以后,他就可以告别以前租住的两间破平房,搬进由政府提供的宽敞明亮的新楼房了。
在日前举行的无棣县第二批廉租住房分配中,同张振城一样,全县共有92户城镇住房困难户挑选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至此,该县共有155户城镇低收入居民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抓好“民生第一工程”
“居者安,则天下安。”让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有房住,是无棣县着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也是该县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的重要举措。
为解决好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无棣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在住房保障方面新的解决办法。该县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基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继展开,不等不靠,超前谋划,千方百计做好全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住房保障工作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自2008年以来,无棣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攻坚克难力度,举全县之力,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全面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齐头并进、快速发展的格局,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无棣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生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坚强的领导和有力的贯彻。自2008年起,无棣县就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作为“民生第一工程”来抓,并成立由发改、建设等9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全县住房保障“一盘棋”思想,对各项目建设需办的各种手续、履行的有关程序,一律给予优先办理、限时办结。
依据实际,科学规划
针对无棣土地资源有限,群众住房需求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该县坚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效解决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足问题。该县以最大限度惠民利民为目标,创新建立了集中建设与小区配建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使保障性住房由“一点”建设变成了“多点”建设,极大畅通了房源筹集渠道。自2008年以来,无棣县先后落实了明湖小区、建设居苑、水榭花都、馨宇安置小区4个配建项目,实施了廉租住房三期、四期集中建设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面积达2.3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达3.8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2011年160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已完成投资952万元,现正在进行内外装;100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已完成投资760万元,现正在进行内外装。所有工程开工率达100%。
为解决鲁北企业集团单身及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无棣将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确定为2012年建设任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总投资88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施工。
2011年以来,无棣结合该县城市建设工作实际,超前谋划,把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摆在当前住房保障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切实增加房源供应,确保困难群众有房可居。由于在任务目标下达前,就完成了土地划拨、项目立项、图纸设计、项目招标、地质勘探等前期工作,项目在2011年3月提前破土动工,比原计划提前2个月开工建设,预计连同小区配套工程将于今年近期完成,同时达到入住条件,比计划建设期限提前6个月完工。
严格把关,公开透明
“出于人性化考虑,我们让三级以上的残疾人员和孤寡老人享有优先抽签挑房的权利,希望能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无棣县房管局负责同志这样说。廉租住房建设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廉租住房的分配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能租到廉租住房,并按时入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织财政、交警、民政、人保、残联等部门严格把关,层层遴选将符合条件的城镇特困住房户名单在县内媒体公示半个月时间,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一环扣一环,所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真正把好事办好。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程序合法,建筑质量上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县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该县的建设任务及国家政策标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监管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做到项目报批、环境评价、土地利用、规划施工等手续依法合规。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共分配建设任务100套,占地面积11.01亩,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96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60套,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2012年度,该县将按照上级分配的廉租补贴任务,扩大保障范围,完成277户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完成74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成棚户区改造740户。项目建成后,将基本实现对全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