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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要闻

2012-04-29

社会与公益 2012年3期
关键词:婚姻家庭民政部社工

李立国部长到中华志愿者协会考察工作调研志愿服务

日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到中华志愿者协会听取工作汇报,调研志愿服务事业,并亲切慰问协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中华志愿者协会秘书长宋志强就协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华志愿服务事业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二是认真办理了协会的申请注册、法人证书、备案登记等法定手续;三是对协会办事机构内部建章立制展开工作;四是有效组织开展了“2011中华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论坛”等一系列活动;五是通过积极努力,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批准协会创办《中华志愿者》杂志;六是推进与安利公益基金会务实合作,双方共同建立1000万元的“中华志愿者基金”,将于本月下旬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发布仪式。

李立国部长在听取汇报后,对中华志愿者协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协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李立国着重谈了三点意见:

第一,要围绕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国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协会要从全国的角度,与相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合作,对志愿服务领域、志愿者行为规范、志愿服务权益保护等课题进行调研,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二,要配合国家行政机关推进志愿服务事业,为行政机关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社会组织做许多事情。中华志愿者协会是全国志愿服务领域的重要社会组织,也是行政职能部门联系全国志愿者群体的重要渠道,因此,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不断做出贡献。

第三,要在全国范围内抓好志愿服务的典型,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在全国有影响的项目。协会可以下功夫去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并想办法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和资助好的项目,以点带面。

李立国强调,中华志愿者协会应运而生,任重道远,要加强规章制度、硬件设施、工作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党的建设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努力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加快发展,把中华志愿者协会这个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会组织办好。(来源:中华志愿者协会)

我国将整治公益类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 周英峰) 记者10日从国家预防腐败局获悉,今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公益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国家预防腐败局近期印发了2012年工作要点。针对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要点》提出,要抓紧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整治公益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预防腐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公益类社会组织”纳入了对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整治的范围。

《要点》明确,今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推动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快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根据《要点》,今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将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深化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和廉政评估指标体系试点。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预防腐败信息系统试点工作,探索运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开展腐败预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做好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

民政部:部分烈士子女可获定期补助

2月6日,民政部发布消息称,将向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发放每人每月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补助将从2011年7月1日起计算。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民政部介绍,此次发放补助的对象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以及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同时国家也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据介绍,核查认定工作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国内最高规格慈善展示会今夏在深举行

国内规格最高的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展示交流会,计划今年7月或8月在深圳举行。

日前,有关展会筹备的专家座谈会在深圳迎宾馆召开,副市长陈改户出席会议并与专家进行了交流。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市关爱办主任、深圳报业集团社长黄扬略,国内公益慈善界及会展业专家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杨团教授,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主任、创始人吕朝先生,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彭建梅主任,深圳报业集团副总编辑、晶报总编辑胡洪侠等以及展会承办方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各位专家围绕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目标、定位和主题,对如何合理设置展示会板块,办好论坛、沙龙和分会场活动等议题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据介绍,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和省、市政府共同主办,是目前全国规格最高的公益慈善展示会。计划今年7月或8月在深圳市举办。

民政部筹备建立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英文《中国日报》2月7日报道:为给两岸婚姻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咨询和辅导服务,进一步加强两岸婚姻家庭交流合作,民政部正积极筹备成立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近期,《中国日报》记者采访了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了解该服务中心的筹备进展和海峡两岸婚姻登记的现状。

两岸婚姻源远流长,是两岸血脉亲情、友好往来的重要纽带。促进两岸婚姻家庭幸福美满,增进两岸婚姻当事人福祉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随着两岸民事、商事往来日益密切,两岸婚姻当事人的相关服务诉求不断增加,涉及婚姻、收养、就业、医疗、公证、户籍、出入境、生育等众多领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平台受理解决当事人的各类诉求及与台湾方面沟通,解决两岸婚姻中的有关问题。

从民政部了解的情况来看,两岸民间交流恢复以后,两岸通婚情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恢复交流到2003年,这是一个逐步增加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从2004年到2007年,两岸通婚从高峰开始滑落,日趋理性健康。第三个阶段是2007年以后到现在,两岸婚姻规模逐步稳定,质量明显提升,进入平稳发展阶段。2007年两岸结婚登记数据为15801对,2008年13902对,2009年12296对,2010年12302对,2011年约12454对。

目前来看,两岸婚姻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权益。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陆配偶去台工作权、定居权受到限制。大陆配偶学历和各类资格普遍不被认可,工作权严重受限,取得台湾身份证仍要6年等。二是大陆配偶在大陆工作、生活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需要帮助解决。三是因缺乏辅导,部分大陆配偶不了解台湾法律法规和生活习惯,婚姻质量偏低,离婚率偏高。四是两岸在大陆配偶户籍、社保、医疗、财产等权益保障方面缺乏有效政策衔接。两岸婚姻当事人相关权利的行使和保障存在一定困难。

成立中心是顺应两岸婚姻家庭当事人呼声,帮助其维护权益,促进两岸婚姻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有:受理海峡两岸婚姻当事人咨询、呼吁和投诉,协调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提高两岸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开展海峡两岸婚姻家庭交流合作,开展两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论研究和政策宣传等。

民政部官员透露中心的相关筹备工作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将尽快开始运作。

北京:房子、车子、股票等“家庭财产”正式纳入低保审核内容

2月5日,北京市民政局表示,“北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明确将低保(申请)家庭持有的各种货币、实物财产,均纳入低保资格认定标准及审核内容。

其中,股票、商业保险等有价证券和住房、汽车等,都是规定受审核财产。同时,家庭收入的概念也得到细化,明确除工资收入外,彩票和保险收益、稿费、个体经营所得、住房公积金等均为审核收入。

由于涉及民政、人保、住房建设、交通、税务、金融等多部门,“办法”和《意见》近期将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牵头执行单位是市民政局。“办法”由民政协调各部门力量,在市、区(县)设立两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专门机构,颁布后即可实施;《意见》涉及申请低保家庭,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此后,核对机构可通过调取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及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渠道,核对申请或现享受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不工作、没收入却拥有多套住房,开车、买股票仍照领低保金的不合理现象,将成为历史。

目前,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群体约有20万人左右,随着“城市最低工资”等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高,低保户动态退出,人群逐渐减少。“办法”对申请低保者瞒报、虚报财产、收入的行为订立罚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海:将无偿救助街头露宿老人

上海正在探索老人心理健康辅导,对街头露宿的老人,民政部门将无偿进行救助。这是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透露的信息。

马伊里表示,很多网友建议加强对老人的心理辅导,对此她很赞成,“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干预需求很大,如何健康养老也是我们的一个课题,过去我们比较关注生理健康,现在看来心理健康也很重要。”马伊里表示,目前本市民政部门正在探索老人健康辅导的新模式。

民政部门如何救助街头露宿的老人受到网友关注。马伊里表示,对流浪乞讨人员采取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政策,如不愿去救助站,政府将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同时,市民如果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可拨打110或962200请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广州:投2.6亿购买社工服务 社工月薪最低3000元

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透露,广州市今年将安排2.6亿元用于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计划在全市132个街道每个街道投入200万元购买服务。

据悉,这笔经费主要是通过各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来运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街道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引入民办社工机构承接运营,建立以社工为主体的跨专业合作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杨海清表示,目前已运行的情况不错,“让行政回归到行政,这里就专门做服务”,像有些社区老人较多,社工机构会主要提供养老服务,而对于孩子居多的社区则开设儿童托管班等服务,更贴近需求也更专业化。

另据介绍,广州目前已有54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始运行,吸纳了550多名社工上岗,其中黄埔区已经实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在街道全覆盖,而其他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也在抓紧建设当中。

对于社工的薪酬待遇问题,杨海清透露,广州市社工的薪酬指导线为3000元/月-6500元/月。据了解,广州社工平均月薪要低于东莞、深圳等地区,但与这些地区社工基本统一价不同的是,广州社工的具体薪酬是由机构自定,所以也相对具有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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