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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分类体系下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标准的研究

2012-04-29曹靖姚睿

广东园林 2012年3期
关键词:绿道

曹靖 姚睿

摘要:本文阐述了近年出台的《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的制定思路与方式。在明确了绿道的分类体系、建设基准要素体系和慢行系统的内涵,以及借鉴、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与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广东省实际建设条件,对广东省区域绿道(省立绿道)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进行研究,并根据不同分类体系对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提出差异化的要求与措施。

关键词:绿道,慢行系统,分类体系;建设标准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41(2012)03-0000-00

收稿日期:2012-05-25

修回日期:2012-06-14

2010年,一个新名词——“绿道”开始在广东地区出现并广为流传,而其实,绿道建设在北美、欧洲、日本等国早已兴盛发展。关于“绿道应该是什么样子”“怎样才是合格的绿道”等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思考,相应的绿道研究与建设标准也陆续出台,旨在为绿道建设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笔者作为《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项目组成员,对绿道建设五大系统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谨以此文分享标准的研究思路与制定过程。

1 绿道分类体系

根据行政等级的不同,绿道可分为三级,分别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支撑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绿道(省立绿道)、“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对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城市绿道和“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社区居民服务”的社区绿道。绿道分级一方面有利于事权的划分,把各级绿道建设责任落实到省级、市级、区县(社区)各级部门;另一方面可以使省立绿道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最终形成“省-城市-社区”的绿道网络体系(图1)。

而根据所处区位条件的不同,绿道又可分为“主要位于乡村地区,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欣赏自然景致为主要目的”的生态型绿道、“主要位于城郊地区,以加强城乡生态联系、满足城市居民郊野休闲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郊野型绿道和“主要分布在城区,以改善人居环境、方便城市居民进行户外活动为主要目的”的都市型绿道三种类型(图2)。

2 绿道建设基准要素体系

一般来说,绿道系统主要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五大系统构成。其中每个系统又可细分为若干基本要素,总共包含绿化保护带、绿化隔离带、衔接设施、管理设施、游憩设施等十六个基本要素,如表1所示[1]。本文将重点针对其中的慢行系统及其下一层级中的步行道、自行车道和综合慢行道的建设标准与要求进行分析研究。

3 绿道慢行系统的内涵

慢行交通系统由步行系统与非机动车系统两大部分构成,既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主要构成,也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慢行交通隐含了公平和谐、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可根据现状择一进行建设,一般绿道应建设自行车道,生态型、郊野型绿道可建设综合慢行道。

4 对国内外相关研究与标准规范的借鉴

4.1 国外研究成果、经验

“慢行系统”是国内提出的概念,国外与此相对应的词汇是游径(Trail)。国外对游径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游径类型、游径选线和游径建设标准三个方面。

4.1.1游径类型研究 游径分为四种类型:基于水面的、基于地面的、单人游憩为主的和多人游憩为主的。

4.1.2游径的选线要求 绿道选址标准:①必须与目的地地形相适应;②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容量以容纳数量庞大的游客;③必须设立安全通道;④提供游览功能的同时起到宣传保护环境的作用;⑤建设和保养必须有成本效益,且要有实效性。

4.1.3游径的建设标准(图3) 包括对自行车道宽度、各类游径道路宽度、游径坡度的建设标准进行了研究[2]。

4.2 国内规划建设标准规范

与慢行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主要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4.2.1 步行道建设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根据道路级别和所处区位条件的差异,对步行道的最小宽度提出了不同要求,如表5所示。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对步行道铺装也提出了要求:①步行道铺装结构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工业废渣的原则,并要保证施工最小厚度;②步行道铺装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美观;基层材料应有适当强度;处于潮湿地带的铺装应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③步行道面层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注意美观。

4.2.2 自行车道建设标准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提出自行车道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 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 m。双向行驶的自行车道路最小宽度宜为3.5 m,混有其它非机动车、单向行驶的车道最小宽度应为4.5 m。

自行车道纵坡度宜小于2.5%。大于或等于2.5%时,应按表6规定限制坡长。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对自行车道路面也提出了要求:①应根据筑路材料、施工最小厚度、路基土种类、水文情况以及当地经验,确定结构组合与厚度;②路面结构应有足够强度,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③基层材料应具有适当强度和水稳定性,处于潮湿或冰冻地区的道路应设垫层[3]。

与慢行系统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还包括了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等章节内容,这里不再展开。

5 广东省区域绿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参考国外研究成果、国内相关的规划建设标准规范,再结合广东省实际建设条件,下文将对区域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标准与要求进行分析。

5.1 一般要求

1)慢行系统应根据珠三角省立绿道总体规划纲要内容进行选线,并与基本生态控制线、绿地系统规划相协调。

2)慢行系统应连接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重要的自然生态斑块、公园、人文景观,并尽可能做到两侧均有景可观,步移景异,避免景观单调平淡。生态型绿道慢行道选线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化的原则,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开辟慢行道,避免过度干扰野生动植物的生境。

3)慢行系统应与区域性交通网络、轨道交通站点保持便捷的联系,增强可达性。

4)慢行系统建设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河堤、机耕路、道路防护绿带,避免大填大挖,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5)慢行系统应保证线路连通,当绿道跨越河流、山体、铁路、高快速路、城市道路等障碍物时,可采用轮渡、架设人行天桥、道路路面画线、借用城市桥梁和隧道等方式保证连通。

6)慢行系统一般不得直接借道公路和城市道路。如果为连通各段而借道的,借道长度不得超过2 km,而且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要有安全隔离设施,借道路段前方机动车道必须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

7)慢行道不应经过有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危险地段。

8)慢行道路面铺装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应采用环保生态、渗水性强的本土材料。

5.2 步行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1)步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

2)步行道横坡度不得超过4%,纵坡度不得超过12%,当纵坡坡度大于12%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

3)步行道铺装面层应平整、抗滑、耐磨、美观。基层材料应有适当强度。处于潮湿地带的铺装应采用水稳定性好的材料。

4)都市型绿道的步行道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满足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

5.3 自行车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1)就自行车道路面宽度而言,单车道不应小于1.5 m,双车道不应小于2.5 m。

2)自行车道横坡度不得超过4%;纵坡度宜小于2.5%,最大不应超过8%。大于或等于2.5%时,应符合表6的规定。

3)自行车道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采用圆曲线,竖曲线的最小半径为500 m。

5.4 综合慢行道建设标准与要求

综合慢行道宽度应满足人与自行车混行的要求(图4~5),最小控制宽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6 城市绿道、社区绿道慢行系统建设标准的延伸思考

《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对广东省区域绿道(省立绿道)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进行深入的研究,并提出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可参照本指引标准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

城市绿道与社区绿道的慢行系统同样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三种,可根据现状择一进行建设,一般慢行系统应建设自行车道。其中,自行车道的建设标准考虑到安全性的要求,应与区域绿道相一致。

城市绿道对步行道与综合慢行道的要求相对区域绿道可略为降低。建议都市型城市绿道中单独设置的步行道宽度应不小于2 m,与市政道路结合设置的步行道宽度应不宜小于3 m,综合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5 m;郊野型和生态型城市绿道建议设置综合慢行道,郊野型城市绿道的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 m,生态型城市绿道的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 m。

社区绿道主要是为周边社区居民服务的、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的绿道类型,因此,基本上都是都市型。建议社区绿道中单独设置的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与市政道路结合设置的步行道宽度不宜小于2.5 m;综合慢行道宽度不宜小于3 m。

7 结语

本文阐述了《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中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的研究思路与制定过程。首先,借鉴国外与慢行系统相类似的“游径”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游径类型、游径选线、自行车道宽度、各类游径道路宽度、游径坡度、游径铺装类型等,同时参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对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相关要求。其次,结合广东省实际建设条件,对广东省区域绿道(省立绿道)的慢行系统的建设标准展开深入的研究。对慢行系统的选线、与其它城市道路的衔接、路面材料等方面提出了一般要求,也对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等基本要素提出了宽度、坡度、铺装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不同绿道类型提出差异化的措施与要求。最后,参照区域绿道的建设标准,提出了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标准。

注:图3来自参考文献[2]。

参考文献:

[1] 方正兴,朱江,袁媛.绿道建设基准要素体系构建——《珠江三角洲区域绿道(省立)建设基准技术规定》编制思路[J].《规划师》.2011, 27(1):56-71.

[2] 洛林·LaB·施瓦茨.绿道规划·设计·开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189-219.

[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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